氓打架的时候,看见罗伯特男爵正在招募临时士兵,立刻就报名参加了。
当时罗伯特男爵的士兵多数都是他的领地附近招募的。有农民,多数是流浪者,还有一些要赎罪的囚犯混杂在里面,不成规矩,滚乱一团。男爵本人是一个优秀的骑士,但是骑士多数不会训练普通的军队,这也是常见的事。骑士们能够付出的一切都给了他们的剑和荣耀,但是对于那些混乱的招募的士兵,他们确实没有办法。
而老兵就是个正规军队最不可少的军官,也是能把没有纪律的农民、流氓、囚犯变成军队的人。老兵其实做的不错,但是目前看来,他又要失业了,因为罗伯特镇上已经没有多少士兵了。
老兵大概是睡不着,和佣兵搭讪:“你看来身手也还不错,怎么想起来当兵?”
“因为没其他事情做,其实我正想去当强盗,”佣兵说老实话。“不过,现在平原上戒严了,有这样心思的人活不长,我也不想替公牛侯爵或者白山羊伯爵那些老爷们卖命,就来了宫格。”
老兵嘎嘎地发出一声类似乌鸦偷食般的笑声,这时佣兵才注意到他的喉咙上有一道伤痕,大概把声带也弄伤了。“挺有意思。我也曾经想过,不过男爵给了我一份工作。其实有些时候当强盗也比当兵好,至少没当兵的危险。强盗打得过的就抢,打不过的就逃。当了兵,明明应该逃的时候长官说不定还叫你冲,等你冲上去你就发现你死了就是死了,而那些让你冲上的去的人却活得好好的,付上一笔钱,下次依然发出这样愚蠢的命令。”
“那你不冲就是了,该逃就逃啊。”木讷的哨兵说。
“违背那些骑士的命令,那些老爷就会砍你脑袋。”
“那就只有先把骑士的脑袋砍了,然后再逃。”佣兵说道。
老兵嘎嘎地又笑上一阵:“哪有这样的兵,我那时也是没有想到。不过就是想到了也没有用,我们砍不过那些骑士老爷。”
“明明知道去送死,还被别人指挥,哪有这样的人?不能完成的任务谁会去接啊。”佣兵觉得不理解。“当然是要想办法活下来了。叫我去送死,他怎么不先上去死给我看看?做我们佣兵,当然是头也冲在前面。”
“明明知道去送死,还指挥着手下的人一起去,罗伯特老爷也是这样的吗?”木讷的哨兵问道。
老兵摇了摇头,眼睛露出茫然的眼神,扭曲的五官抽动了一下,成为一个旁人人无法理解的扭曲表情,喃喃说:“真正的骑士,就是这样的。”
传来一阵盔甲摩擦的声音,哨兵们知道是带队的花冠骑士来了,只有他才会现在还穿着盔甲巡逻。
“怎么还不轮流睡觉?今晚上都要留神,别到时候都睡着了,让匪徒摸进了镇子都还不知道。”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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