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泽大人出现时,星星都为他亮了。
我记得那是个初夏,太阳刚落下去不久,停电了,街上的暑气暧昧不分明。他穿件干干净净的白衬衫,个子那么高、腿那么长,额际微微的汗,眼睛应该有点近视吧,略眯起来一点,读着路边的门牌号,一号一号走过来,近了,含笑问我:“妹妹,银欣路200幢是哪里?”
电流在这时候恢复。街灯从他身后唰的亮起,像一串星星,晶莹璀灿逼到人眼面前来。
我手中的弹弓“啪”落地,语无伦次道:“是、是我。欢迎光临!”
那段时间,我的数理化成绩让副教授老爸颇为咆哮,但他是历史系教授,再咆哮也咆哮不出我的三角函数,于是决定要从理科同仁里给我请个家教。停电时,老爸一边满头大汗检查线路、一边把我踢上街:“你的老师快到了,去迎一迎。”
我没想到我迎来的,是李明泽这样的人。
严格来说,李明泽不是我老爸同仁。他是一年级研究生,偶尔替他们导师代课而已。严格来说,李明泽也不是帅哥。他鼻子不高、下巴不尖、笑容不够邪气、眼神不够桃花。但他脸部线条沉稳柔和,睫毛淡成朦胧样子、半垂着掩了浅墨瞳仁,像乍寒又暖的一个黄昏。他左边犬齿有点不太整齐,笑起来时,很孩子气,这点缺陷真正俘虏了我。
真正的爱情,不是爱上一只芳香四溢的苹果,而是爱上你果柄旁的伤痕。
我在刹那时成了个哲学家。
用弹弓给新老师一个下马威的计划,被我抛到九宵云外。我搬出糖果罐讨好他:“老师,吃糖。”
老爸接了个紧急电话,出去了。李明泽像被困于陌生战场的大祭师,警惕的瞄了我一眼,用那种“你想用如此低级的手腕腐蚀我吗”的腔调,慢吞吞开口:“不,谢谢。女孩子才吃糖。”
“阿南也吃!”我立刻指指旁边。隔壁比我小五岁的男孩子,动不动溜到我这边玩儿。糖果罐失守,他正用看情敌般的目光瞪着李明泽。
“那么……”李明泽顿了顿,修正措辞,“孩子才吃。我是大人。”
是的,大人!明泽大人。我甜蜜的叹口气。阿南踮起脚向糖罐努力伸魔爪,我抓起他的衣领把他丢到外面:“一边玩去!姐姐要学习了。”
阿南唇红齿白、目若悬珠,我一向很喜欢把他关在房中调戏。但今日,我弃他如敝履。
人总是面临两条岔路:要么迷恋正太、要么迷恋大叔。李明泽的出现,令我及时弃暗投明。
选择大叔比起选择正太来,好处如下:
第一,正太需要你给他零食吃。这叫“养成游戏”,投食环节必不可少。而大叔的职责是请你吃糖、吃冰淇淋苏打、吃手指饼干。你噎着了,他给你端水捶背。
第二,正太需要你哄,如果你把他惹哭了,七大姑八大姨都会冲出来责怪你。而大叔会哄你。你哭起来,他会怯怯道:“反应方程式这么可怕吗?要不——我再从头讲起?”
第三,正太需要你做思想工作。引导他的人生、塑造他的灵魂,是你责无旁贷的重任。而大叔的人生不需要你负责。坐在一起,他会自己找话题,谈谈天气、谈谈动物世界、谈谈他的爱情——唉,他的爱情!
混熟了之后,明泽大人最热衷的一个话题就是诉苦。说他念本科时,怎么在茫茫人海中一眼看见了她——哼,她!——他怎么没有鼓起勇气及时追到他,后来两个人怎么离开又聚首、聚首又离开,到现在还是剪不断、理还乱。
“缘分哪!”我拍桌子,“要不怎么说有的人就是没缘分!啊,要不就是你们不够相爱。”
“我是一直爱她的。”他叹息,“但她对我总是若即若离。唉!我不懂女孩子的心理——”
“安啦!”我拍他的肩,“如果是你的Miss Right,不需要你这么费神的。所以她不是啦!”
“什么?”他瞠目。
“MISS R-I-G-H-T!对小姐。”我解释,“爱情就是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遇上对的人啊。只要人对了,其他都可以克服。所以如果觉得很不顺的话,说不定那个人根本不是对的人嘛!” 说着说着,我的狼爪就顺理成章按到他手上了。
哇!他的手指干净、修长、清凉,是我梦想中的样子。这样的手指是有多适合戴一枚低调内敛的白金戒指啊!然后我戴着橙花花环、披上白纱,像我从小喜欢画的卡通画面一样,当个美丽新娘……
他抽回手:“看我,跟你一小孩子说这些。背书背书!”
是!我是小孩!我翻个白眼。书要背得这么熟干嘛?我未来的幸福,肯定不取决于一段原子量。但既然他这么认真,好吧,我总得给个面子。
“……谢谢。”他轻轻道。
“什么?”我狐疑的瞄他。
“虽然你可能是为了偷懒,才跟我鬼扯……”他道,“还是要谢谢你听我倒苦水。我不是很健谈的人。这件事,你是唯一的听众。”
说这话时,他语气很安静。
我仰起头。整片午后的阳光,都很安静。
他爱的那个人,叫作茱莉。有时候,她会把喝了一半的酒杯往他面前一推、放心的倒在他怀里睡去;有时候,他连打四五个电话她都不接、不回;有时候,她拉他去堆沙堡,手指在沙下与他紧握;有时候,她又对他说“我们还是保持距离冷静冷静吧。”
总之他犯了错、他没犯错,她随时会使小性子。但是她需要他时,又毫不客气的对他呼之即来。
我实在不好意思骂明泽大人说:您犯贱!
这么拖下去有什么必要呢?我确定她跟他不合适:她不爱他。你看,如果你爱一个人,绝舍不得这样折磨他。
我委婉的对明泽大人下了这个断言。他脸色灰败而去,整整一个礼拜没见我。反正他的补习任务也完成了。上个段考,我成绩不错。老爸高兴的认为我可以脱离补习老师,进入独立自主的学习阶段。而我郑重考虑:我是不是该故意考砸一次,好让老爸动用一切力量把明泽大人请回来?
到底怎么做才是有骨气的事啊:呆在原地不动,等他回来找我?还是我自己出马、公主屠龙?我在课本上划来划去,犹豫不决,等看明白自己划的是什么,脸烧起来,“腾”的合上本子。
我写的是:“大人。明泽大人。您是个笨蛋!”
捂住脸,我决定了,这样子的自己是不适合主动去找他的。因为我很难忍住不拿把刀架在他腰上:“从了我!不然我切了你!”然后,如果他不从我……我,可能会丢下刀嚎啕大哭。
即使这样八婆的我,有的时候,也会忍不住哭。
一个礼拜没有他的音信之后,我对他的眷眷,转为切齿痛恨。
不见我,就一辈子都不要见好了!我稀罕吗?哼,很稀罕吗?我化悲痛为力量,一日吃五顿,早晚跑步,每当想起他就罚自己背三个单词。老爸吃惊的扶扶眼镜看我:“闺女,你茁壮成长了啊!”
我宁愿我一辈子都不要成长。
然后,在一个礼拜零三天零一个上午之后,我看见一个人影坐在路边。
奇怪,我并不是太激动、甚至也不是太委屈,好像冥冥中早知道,他要坐在我前面似的。不是这一天、也是另一天。不是这个路边、也会是另一个路边。
同行的路小夕马小芝古小美忽然都开始脚步缠绵、眼神飘忽,头发好看的就拨头发、酒窝好看的就开始偏头傻笑。有一个比较书面的成语可以形容她们此刻的行为。成语曰:“搔首弄姿。”
我承认我走向明泽大人时,发自心窝的得儿意。有这么一位成熟的帅哥蹲那儿等我,我这辈子都可以为此大书特书。
——当然,如果他此刻手里捧一束玫瑰花,效果会更好。我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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