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4月,又成立了第八监区,主要从事牛仔裤生产,根据那份举报材料,在手套分队,设管理员1名,6000元;统计员1名,5000元;车台生产管理员1名,6000元;介皮台(记者注:原文如此)管理员1名,6000元;机修工1名,5000元;分队搞卫生1名,5000元;质检4名,各4000元;烫台3名,各3000元;翻成员手套5名,各4000元,在毛织分队,设统计1名,6000元;管理员1名,6000元;机修1名,5000元;打毛员4名,各4000元;查补台6名,各4000元。
同在第七监区服刑的林振基的同案犯人柯亚武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也回忆说:“做管理的‘事务犯’是要送钱的,送监区长要5000元,送监狱长,则要1万元!”
“里面可以贩卖白粉”
53岁的柯亚武现在天津打工,他是在2004年出的狱,柯亚武对茂名监狱的那段服刑生活最深刻的记忆是“恐怖”:“经常打人,吊飞机、绑手或绑脚,绳子的另一头是一桶水,把人吊起來,用警棍打”,原因是完不成生产任务,柯亚武做的是抽检工作,检查手套是否合格,完成工作量的难度依然很大,他回忆说,他就曾被一名杨姓狱警吊过飞机。
就像吕海生向本刊记者讲述的那样,花钱买减刑在犯人中乃是“习以为常”的现象,柯亚武说:“减一年,花1万,如果再多减3个月,3000元一个月!”正常情况下,劳动成绩的好坏是能否减刑的参考标准之一,每年,劳动分队会以劳动表现给犯人提供一种“表格”,一年当中得8个这样的“表格”就可评得积极分子,从而可以减刑:“表格”不够数目,分队长就会拿來卖:“500元一个!”
林振基也说:“每年监狱里都有减刑名额,按照正规程序,减一年或一年两三个月,是正常现象,但是,如果超过一年半以上,肯定需要花很多钱!”他介绍说,每年国庆节或中秋节前后,监狱都要给犯人做减刑材料,这个时候:“就有人想办法让家人去活动”:“有的还剩两年多的刑期,就一次减完出去”,而“按正常程序,是不可能减这么多的”。
在还差一年零六个月就要服刑期满的时候,柯亚武动起了心思:“想一次减完回家过年”,某狱警表示可以帮他找监狱领导活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该狱警向柯亚武要了12000元,后來竟然沒有成功,那一年,柯亚武减刑一年,坐满了剩下的几个月才走出监狱,柯亚武想要回他的钱,该狱警退还了8000元,其他4000元,据该狱警称是被用于“请监狱长吃饭了”。
杨卓霖是化州市同庆镇罗侗村村民,罗侗村紧邻茂名监狱,2008年的一天,他突然接到一个名叫李大春的朋友从监狱内打來的电话,李大春也是同庆镇人,以“故意伤人罪”被判刑7年,当时正在狱内服刑,杨卓霖告诉本刊记者:“李大春打了10多次电话,一般都是在夜里11点后打來,向我借钱,要借3000多,说可以用这些钱找一个好的岗位,就不用干活了!”李大春还告诉杨卓霖,如果把钱借给他,他就会“发达了”,杨卓霖感到很诧异:“我问他你一个犯人,能在里面发什么达,他说,里面可以贩卖白粉!”
犯人吸食毒品甚至被狱警纵容的事情,在“网特”事件那份举报材料里也被详细记载:“吸毒的现象的确存在!”林振基告诉本刊记者:“有些人本來是不吸的,一些人弄了白粉进來,混來混去,也就染上毒瘾了!”林振基亲眼所见,在他服刑的第七监区,有个來自化州长歧镇的李姓犯人原本不吸毒,身体很强壮,后來就被另外一个犯人拖下水:“身体变得很瘦,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