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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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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顾着想何承勋的事情,连住院手续都忘记了。

    “好吧,那,既然小叔来了,就让他来办吧,我过去看看我先生。”孙凤仪略加思考后,还是认为不要和这个敌友不分的“小叔”正面相见了,但是,为了确保庭轩的安全,她需要,鉴定一下“小叔”的身份。虽然单枪匹马地过来探视庭轩,但是万一是上头下达了密杀令,想到此,凤仪不禁毛骨悚然。

    “这个姓孙的八成是吴庭轩,上头说了,格杀勿论。”话音未落,接着是手枪上膛的声音,寒意凛冽,杀机四伏,防不胜防。

    “啪啦”,孙凤仪把事先拿好的小药瓶朝着对面扔了过去。

    “啪啪”又是一阵上膛的声音,在安静的病房里,默契而起,似用暗语在向对方宣战,一场对决,在所难免。

    一步,两步,三步,脚步声逐渐靠近,凤仪的心已然提到了嗓子眼,此时的呼吸声,比猫步都要轻,而一股紧张的热浪,毫不知趣地在烘烤着冰凉的手脚。

    忽然间,对方的脚步,似乎凝固在了原地。

    “别动。”果然一个举着枪的男人从病房里小心翼翼地闪了出来,然后首先朝着有滚动声音的方向瞄准过去。

    “别动!你是谁。”凤仪拿着庭轩之前的手枪,顶住了“小叔”的后背,低沉且阴森地问了一句。“别想着反击,我可在英国间谍组织受训过,,劝你还是不要节外生枝。”枪口又朝里按进了几分。

    “里面那个是不是吴庭轩?”

    “我告诉你,周镜茗的计划已经完败了,你杀了庭轩哥也没用!今天就算我们都死了,他周镜茗个老匹夫也会不得善终的!”听完“小叔”慷慨激昂的“遗言”,凤仪不禁笑了笑,看着这个男人已经僵硬的身体,玩笑似地用手枪敲了敲他的肩膀,“小叔”一个激灵,抖了抖身子,顺势转过来,拿枪对准了凤仪的额头。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笑意盈盈的女子的脸。

    他满脸疑惑,却又不敢放松警惕。

    “童先生,请您过来办理一下住院手续吧。”走廊那头的护士冲着“表弟”的背影喊了一声。

    “哦好。”同顺触电一样立刻回过头冲着护士回了一声。

    “童先生?你到底是谁表弟?”凤仪趁机掰过同顺的胳膊,然后举起手枪再次抵住他的腰,悠悠地在他耳边问了句。

    “还有,孙太太,您要记得我跟您交代的那几条,好好护理孙先生啊。”护士脑袋一歪,看到了同顺后面的一角,是孙凤仪,便不忘嘱托了一句。

    “哦好。”凤仪着实被这一声孙太太给惊到了,周围没有人的时候叫就叫了,可现在,旁边的这个,也许真的是庭轩的表弟,那自己可就,想着,手立刻松开了,红晕公然爬上脸颊,痒痒的微烫,挠着小鹿乱撞的心跳。

    “孙先生?孙太太?你是谁家的太太?”已经回过神的同顺,趁着凤仪走神的空隙,一把将她的胳膊拧在她身后,拿枪指住了她的下巴,装作凶残的眼神里已经走失了些许笑意。

    “刚才只是为了试试你啊。哎哟你弄疼我了!”凤仪一撅嘴,一皱眉,委屈万分中还透着一丝丝不服输的倔强。

    “试我?你怀疑我是来杀庭轩哥的?”同顺松开了手,把枪收了回去。

    “我又不认识你们谁是谁,万一有个一万,我怎么对得起他呢。”说罢,朝着病房里那个男人的方向,投去了点点怜爱,星星不舍。

    “哦,哦!所以你就装了一把来暗杀庭轩哥,然后把我引出来,看我的反应?”同顺一拍脑袋,恍然大悟,刚刚那一幕原来都是眼前这个女人对自己的试探。当初护士说孙先生是孙太太送来的,同顺就惊讶地下巴差点掉下来,庭轩哥的老婆?还是说这次行动中有女人的参与?无论是哪一者,都足够扯下他的下巴。

    “可是,你到底是谁啊?”

    “我是把他送过来的人。你真是他表弟?童先生?”

    “我是庭轩哥在沪系的手下,我叫同顺。”

    原来是庭轩的人,这下就放心了,惊心动魄过后又是一波惊心动魄,现在,终于可以舒口气了吧。

    “小姐,真是多谢你把庭轩哥送过来,如果不是你,现在恐怕。”提及此,同顺眉头深皱。说到今天的任务,他并没有直接参与,而是从旁掩护,结果没想到周镜茗投入这么大的兵力来拦截他们,激战许久之后,吴庭轩便消失在他的视野中。

    同顺想方设法进城之后,谨记吴庭轩的嘱托,开始在外国人开得医院里找他的踪迹,寻了几家都没有,快要放弃的时候找到了这家英国人的医院,听说今晚只有一位孙先生受伤住院,同顺几乎要仰天长啸的时候,发现了一样东西。

    “你怎么知道孙先生就是吴庭轩?”孙凤仪给他换姓就是害怕被追踪到,可是既喜又悲的是,还是被找到了,只不过是自己人而已。

    “因为我看到了这条围巾。”同顺指了指外面椅子上那条印满鲜血的围巾,“护士说伤员来的时候腹部大出血,用这条围巾包住的,我想,差不多是庭轩哥了吧,普通人想要这么重的伤也没机会啊。”

    “看你傻傻的样子,脑子还挺机灵的嘛!”同顺的一脸认真着实让凤仪觉着好笑,不由拍了拍他的胳膊,好像是真的一家叔嫂一样。

    “这位小姐,倒是你真真吓到我了好不好。”想起刚才那一幕,同顺还是心惊肉跳不休,“装挺像啊,虽然是女人的声音,可我还真信了。”那个让人心生寒意的声音,居然让同顺相信了来者不善。

    “我可是戏剧系毕业的学生哦。”这个倒是真话,孙凤仪在英国学的是戏剧,如果不是名门小姐,恐怕会去当个女演员吧,就像当年的尹泠玉那样,书写一段民国传奇,经典永不褪色。

    “戏剧系的学生还会给枪上膛?!还会防身术?!你这个戏剧的学费交得挺值。”说到这儿,同顺倒是真的感觉自己的手腕让凤仪拧得有几分后痛呢。

    “你还不是拧我了,你可是个军人哎,下手居然一点不留情。”凤仪瞥了通顺一眼,揉了揉自己被掐红了的手腕,怨念悠悠。

    “你可说你是英国间谍培养出来的啊,不下手重一点怎么制服你啊。”

    “哈哈你还是傻啊,说什么你都信。”凤仪一下子就乐了,越看同顺越觉得好笑。

    “你到底是在哪儿学的防身术啊?还有那个,给手枪上膛?”

    “不告诉你,告诉你了我就没有后招了。”说完就自顾自地走进庭轩的房间,刚刚还调皮的样子忽然就安静下来,专注地看着熟睡的庭轩,爱意丛生。

    “孙太太,你放心回去吧,我来照顾庭轩哥。”同顺注意到了凤仪早已透支了体力,眼睛就差支着根小棍撑着了。

    “小叔啊,大夫交代了几件事情,你要记住哦。”打了个哈欠,凤仪转过身来,“一,要煮补血的食物,二,要躺着静养,不能乱动,三,要吃消炎药,四。”谁说护士的话孙凤仪没有听进去?她记的,恐怕比护士还要清楚吧,因为受伤的,是她心上的人啊。

    走到医院楼下的时候,才回想起来,承勋已经走了很久了,不禁鼻头酸酸的。

    原来何承勋不会一直在原地等着自己,等在原地的,只有自己而已。

    所以说,习惯是恶魔,先俘虏你的心,然后再将其摔到细碎一地,来弥补的机会都丝毫不留。

    她不可能再那么自私想要霸占所有人的关怀,子孝,承勋,哥哥,少美,向少,井大哥,她已经习惯了周围所有的人,都围着她转,为她着想,替她担下生活的不幸,将一个乌托邦送到她的裙下。

    冷风不怀好意地吹着她被眼泪风干的脸庞,丝丝疼痛,沁入心田。

    终于,还是要扛起自己的生活。

    她看了看手中沾满吴庭轩鲜血的围巾,所有脆弱和依赖一扫而光。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跑马场?火车站?还是今夜,倒在血泊中的你依然牵着我不放手?

    不管怎样,

    你的出现,成全了我所有的奋不顾身。

    一步一步,背对着朝阳的梦魇,疲惫却坚定地,没入一片黑暗中。

    庭轩,愿你一世平安,就好。

    我便不怕,命运甩给我一副,怎样可悲的脸谱。

    因为我的艳阳天,在你的笑容里,长生不息,经久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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