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陶执法严谨,对过失犯罪者尽量宽恕,对故意犯罪或累犯不改者从严惩处,对罪疑者从轻处罚,在杀人的问题上更加谨慎,不伤无辜。他执法公正:“决狱明白”:“听狱制中”:“五刑五用”,乃至“天下无虐刑”:“天下无冤狱”。他注重教化:“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无刑”。主张以“法治”辅助“德治”,希望最终实现社会上没有犯罪行为的大治局面。
皋陶的“法治”和“德治”思想,与今天的“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着历史渊源关系,皋陶文化中的司法活动与法律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有着重要影响。(《夏书》:‘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皋陶说:“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由此可见,皋陶刑法是中国最早系统和制度化的刑法,是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刑法开端)。夏代的“禹刑”,商代的“汤刑”和西周的“九刑”或“吕刑”,都是从皋陶之刑发展而来。皋陶的“五刑”早于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三、四百年。因此,皋陶被史学界和司法界公认为“司法鼻祖”。且被后人神话为狱神。
皋陶又是上古时期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皋陶的政治主张是实行德政。他认为,实行德政的关键在于提高人的品德修养。强调君主、群臣的修身应由上而下,由己及人。提出为官者要具备三、六、九德。以三德要求于卿大夫,以六德要求于诸侯,以九德要求于天子。以道德处理政务,大臣们就会同德同心,就能使功成业就谋略实现。只有“知人善任”,举用德才兼备、勤政廉政的人,才能治理好国家,才能施恩惠于民。民心之安,取决于君、臣之德。“皋陶迈种德,德,乃降。”皋陶墓东5华里处的“种德寺”, 就是后人为纪念皋陶教化民众播撒仁德种子而兴建的古遗址。“好生之德,治于民心”。由于皋陶卖力推行德政,身体力行,使得天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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