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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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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后,《红楼梦》续书就很少了。鸦片战争之前没有出现任何存世的续书,虽然另一部《红楼幻梦》出现于1843年。这些续书中的很多都被重刻,有些达十多次。大量续书出现的一个关键原因是读者对《红楼梦》的结尾不满意。在小说中心的三角恋爱中,主人公(或反英雄)宝玉被哄骗与宝钗成亲,虽然他也爱宝钗,但远远不及爱女主人公黛玉。

    更糟糕的是,一场残酷的诡计使宝玉失去了黛玉:因为在婚礼中新娘的脸被蒙住,新郎事实上以为他是与黛玉成亲。这些事件随后导致了黛玉的死和宝玉的出家。所有续书都试图以某种方式弥补对情感的伤害和这场悲剧,让死去的女性复生,让主人公与新生活和解,或用其他方式。另一个导致读者失望的原因是贾家的逐步衰败,这是小说围绕的中心。大多数续书在责怪他们走向毁灭的自我放纵之时,也找到某种方式以挽回贾家的运数。

    显然,有些小说存在的唯一理由是赚钱,但对《镜花缘》这样的“学者小说”1来说,其写作似乎本不应有商业考虑。《镜花缘》的刊刻史可以粗略分为两个阶段:最初的一些版本刊刻于1817年至1832年间,这一时期是小说生产的形成期;第二阶段是这些版本中的某一种重刻或新刻的时期。

    这些变化中引人注目的是,它们以某种方式预示着将在晚清发展的模式。但由于西方向相似方向的引导作用十分显着,我们容易忽视本土的发展,将其视为受西方(尤其是传教士)启发而产生的变化。

    这一观点并未否定这一事实:机械化为中国出版业带来了巨大变革。对于这些变革的种类,芮哲非等人已有讨论,但本文描述的变化意味着,标志上海现代性的某些潮流早在鸦片战争以前就已经出现。当我们假定现代潮流以上海为中心,并对其进行任何研究时,这些研究都应该在本文勾勒的19世纪早期变化的语境中加以理解。

    文化选择的实质是文化价值的重构。近代中国的落伍与中华民族在应对危机时缺乏主体性密不可分。主体性的缺失使中华民族没能通过正确的文化选择来消除危机。民族主体性的缺失表现为认识不清自己所处历史方位、对西方文化和自身文化的无知、没有成熟的文化选择理论,表现为文化选择上的文化保守主义心态和文化激进主义心态。

    对于中华文明在近代衰落的原因,一直是众说纷纭。一是认为,资本主义萌芽未能顺利地转变为资本主义制度,导致中国在鸦片战争前一直处于封建社会阶段;二是认为,中国近代的落伍是外国侵略和本国封建制度统治的结果;三是认为,中国文化不具有西欧的特点,因此无法产生近代自然科学。

    梁漱溟先生的“三路向”说就是一种典型观点。美国学者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中也系统地阐述了这一看法。应该说,这些观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有其合理性。

    笔者认为,近代中国的落后既与帝国主义的野蛮侵略分不开,也与中华民族在应对“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时缺乏主体性密不可分。如果说,中华民族无法选择帝国主义列强来不来侵略,那么,中华民族在受到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时,应当发挥主体性,正确应对,使自己少受损失。正是因为中华民族在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前的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丧失了民族主体性,才使得中华民族不仅错过了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过渡的最佳时机,而且使整个国家和民族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民族主体性与文化选择主体性是人所特有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人的主体性是实践的产物。它起源于实践,又在实践中得到不断的提高和弘扬。一个人有主体性,一个民族也有自己的主体性。张岱年先生认为,“所谓民族主体性,就是民族在延续发展中一以贯之的中心,它包括独立性、自觉性和主动性三个方面。而民族的主体意识、主体精神就是民族主体性的精神方面,它包括民族的独立意识、自我意识和自觉能动性。

    一个民族只有产生了民族的主体意识,才能具有自觉的内在凝聚力,才能具有推动民族延续发展的内在精神动力。”

    我们认为,民族的独立意识、自我意识和自觉能动性这三个方面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整体。

    民族的主体意识是在长期历史的发展中确立的,其核心是全民族所共同具有的语言、哲学思想和价值观念。它是民族主体性的核心,是其灵魂。它的强弱是衡量民族主体性的标尺,有无主体意识是一个民族有无主体性的关键。民族的主体意识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发展、内涵不断深化的。民族主体意识的建构需要不断更新。因为民族精神既要延续传统又要不断创新,这才能使民族文化既充满活力又有发展动力。

    民族主体意识、民族精神离不开对民族文化的培植,离不开对先进文化的吸收和对传统文化的再诠释。因此,民族主体意识的更新发展表现为对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的价值评估,表现为对外来文化和本民族文化的关系的定位,表现为对所面对的文化资源所作出的文化选择。所有的民族都有主体意识,但并不是所有的主体意识都是先进的。只有符合时代潮流,反映时代要求并且为本民族的广大人民所接受的主体意识才是先进的,也只有先进的民族主体意识才能引导本民族向前发展、走向繁荣壮大。

    广义的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它从结构上又可以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观念(心理)文化三个层次。

    狭义的文化是“指与意识生产直接相关的人的意识生活及其成果等”,也就是通常所指的“精神文明”。本文中的文化主要是指狭义的文化。文化构成的层次决定了对于一种异质文化的认识和了解也遵循先物质文化,次制度文化,最后是观念文化的顺序。

    广义的文化选择,是指文化主体为促进自身的发展,根据自身特点、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对所面对的文化资源所作出的选择。狭义的文化选择,是指文化主体在遭遇危机或者处于变革时期时对自身文化发展的一种调整。本文的文化选择指的是狭义的文化选择。文化选择从内容上看,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选择,从文化的资源来看,包括对自身文化构成的选择和外来文化选择。

    发扬民族主体性是文化选择成功的关键任何一种文化,都是一个具有价值意义的复杂系统。

    因此,文化的选择也即是文化价值的选择。文化的价值选择不是随心所欲的,它通常表现为对一种文化传统和文化模式的理性反思与批判,其结果便是文化的价值重构,是生活在这一文化传统中的民族精神家园的重建。因而,在这价值重构的过程中,这一民族必然经历一个“魂无所依”的痛苦过程,这一过程就体现为文化冲突。在遭遇危机或者处于变革时期的民族,能否发挥民族主体性,做出正确的文化选择,不仅关系到自身文化的发展,甚至直接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兴衰存亡。

    首先,只有发扬民族主体性的文化选择才可以有效地加强民族认同,避免引起价值冲突。正像衣俊卿先生所说,文化是历史地凝结成的稳定的生存方式,其核心是人自觉不自觉地建构起来的人之形象;文化并不简单地是意识观念和思想方法问题,它像血液一样,熔铸在总体性文明的各个层面中,以及人的内在规定性之中,自发地左右着人的各种生存活动。文化所代表的生存方式总是特定时代的特定民族,特定地域中占主导地位的生存模式,它通常或以自发的文化模式或自觉的文化精神的方式存在。

    因此,发扬民族主体性,可以有效地把外来文化转化为自身文化,达到既丰富自己发展自己,又保持文化的民族性,避免剧烈的价值冲突的目的;进而在文化发展中,用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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