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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天使(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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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特曼斯,这个一六二九年即崇祯二年就任的东印度公司福摩萨长官,对于自己的正沉醉在自己的智谋中。

    他已经将条件送去给明国『政府』知晓,除非他们打开国门,让东印度公司自由贸易,否则,他将率领军队,继续封锁沿海,并袭扰沿岸,如果必要,他还要打上京城去。而福建海军主力已经消灭,他们,福建当局已经无力与他对抗了,而他们则将向皇帝施压。

    去年,他的妹夫德包尔在明国受到了土著的羞辱,终于看到,非以武力教训这些冥顽不化的东方人,不能打开贸易自由之门。于是他同妹夫一道去巴达维亚,陈述理由,取得评议会的允可,派遣军队北上。

    当然,他并不是鲁莽的武夫,自一六二四年也就是公司在澎湖失败的那一年加入公司以来,他已经同这些东方人打交道近十年了,他有丰富的经验来同他们周旋。对于明国海军的威力,他也是有所了解的,尤其是成为福摩萨长官以来,接着各样的机会,他对包括日本在内的各地区的情况都作了相当多的情报收集工作。

    对于广东与福建的两只颇具威力的海上力量,他并不是毫无了解。但是,作为东印度公司派驻福摩萨的长官,他要做的不是慑于困难裹足不前,应该积极筹划,扩大公司的利益。

    当他了解到,大明国,无论是『政府』还是垄断海上贸易的两个将军,都无意打开贸易之门的时候,他自然而然的将目光转移到战争上去。以东印度公司的实力,只要指挥得当,是完全可能迫使大明就范的。

    当然,他也曾考虑过通过谈判的方式,达成目标,就在回巴达维亚述职之前,他还借福建较为积极地处理澎湖战败时候的遗留问题――归还被俘快艇西卡佩尔号、当时占领期间花费的八百六十三两白银、一批烧酒以及巴达维亚总部开列的各项货物――表示感谢。

    亲自到福建,将管理福建贸易并与自己私下有合作的郑芝龙请到船上谈判,他希望郑芝龙能够打开贸易大门,这样他就不需要冒险使用武力了――事实上对战争他也并没有确定的把握。遗憾的是,这位将军同广东的齐振华一样,以皇帝的禁令为借口,不允许公司直接到明国贸易。尽管答应每年供应一定货物并收购公司的货物,但是不但数量远远少于齐振华给予的,而且安全『性』更值得怀疑,或者说,他已经没有通过谈判解决的可能了,至少他这样认为。

    既然如此,他便开始积极地筹备战争,他想到了与他又私下交易的一些明国海盗,尽管不可靠,但是却可以弥补他力量的不足。

    他率领舰队从巴达维亚出发向大明驶去,为了削弱敌人的力量,他请求公司另外安排舰队在曼谷牵制明国的船队,使他们不能及时回去参加战争,使他又充分的时间迫使明国『政府』屈服。为此,公司甚至暂时停止了与宿敌的一些争执。

    对明国的沿海,他时有所了解的,所以舰队靠近大明海域后,他首先将船只开到防备比较疏松,又有盟友驻扎的南澳,也顺便补给物资。得到海盗盟友的情报,说广东的齐振华已经集结了大量战船,戒备森严,根据他的估计,那是因为这个狡猾的将军明白东印度公司决不会对这种无理行为无动于衷,而提前做好准备。同时,驻扎福建的一只海军力量则相对显得懈怠,据说其主力战船都停靠在厦门维修。

    他并不知道这是刘香的意愿,对刘香来说,同齐振华作战远不如同郑芝龙来的实在,这段日子他已经数度摆在郑芝龙的手下,日子也越来越不好过了,刘香与他合作,仅仅是为了通过他们联手打击宿敌而以。

    同齐振华战争的阴影,无时无刻没有影响着东印度公司这些将军们的思维,当普特曼斯感觉的此时与齐振华作战无异于自讨灭亡的时候,他自然而然顺着刘香为他安排好的陷阱,将目光转向了郑芝龙,在攻击南澳未果的情况下――他需要补给基地,而澎湖在齐振华手中,直接从福摩萨获得补给显然得不到保障――便向厦门试探,相比而言,在他看来,郑芝龙的武装确实是要弱小许多,他要的是开放口岸,不论是广东或者福建,如果能迫使福建当局开放口岸,也是一样的,何必招惹齐振华呢?

    于是,当他发现厦门果然停靠着大量战船并且防备松懈的时候――驻守中左的游击张永产正在泉州料理军械,郑芝龙正在福宁剿匪,只有战船在港内修整――当即下令发动攻击,将这些大船一网打尽。

    只可惜,他对大明局势的错误认知,却正将自己和自己的队员因向无敌的深渊。他满以为这样,他已经摧毁了福建海军的主力,只要继续对明朝『政府』施压,并巧妙地避开与广东海军的冲突,便可以达到目的,他以为,明国的皇帝会因为害怕,下令开放贸易。

    而事实上却是,不论他在大明国的何方,广东也好,辽东也罢,只要东印度公司想取得在明国自由贸易的行动,齐振华都会坚决予以制止。而大明国的皇帝,即使北部建州几度入塞,危及皇都尚不言和,何况东南一隅之一撮蛮夷?

    而他以尼德兰的『政府』姿态来推测大明朝,以为大明的地方『政府』有能力向皇帝施压,而达成什么结果,更是大错特错。

    另一件事,如果他事后知道,恐怕会更加追悔莫及。关于让东印度公司贸易的问题,福建的地方官早已经提了书本奏章,准予放宽对其限制,承认他们再台湾的贸易权力,皇帝陛下也已经准备派遣官员南下考察,这样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地位实际上就可以得到朝廷的认可而不是广东将军的认可。而他们在这样的时候,兴兵而来,一切,都将化为乌有。

    郑芝燕已经将郑芝龙合作的意愿,带到了齐振华的船上,而齐振华,自然不会拒绝。

    他答应郑芝燕,向他们提供火炮,装备十二只战船,其中十条只装配两位头炮,另外,再装备两条大炮船,各配火炮十八位,同时,齐振华所统帅的船队则会在战斗中提供火力支持,郑芝龙则提供纵火船一百条――这是崇祯元年以来齐振华第一次承认郑芝龙拥有纵火船的合理『性』。当然,购买火炮的费用,将从日后的贸易利润中清偿,而郑芝龙也必须再将日本的妻子也就是郑森的母亲,送往广东。

    至于贸易份额,齐振华没有提出更苛刻的要求,只是维持原状,即可。

    在普特曼斯仍不知道的情况下,齐振华和郑芝龙正联手给他编织着一张大网,只待时机成熟。

    郑芝龙正在齐振华的座舰上商议退敌之策,突闻巡抚邹维琏邹匪石将至,登时面起难『色』。齐振华奇道,“飞黄兄,素闻府台大人清名,刚正不阿,忧劳国事,如今红『毛』逞凶,仍敢前来督战,实属不易,却何故如此啊?”

    郑芝龙身材较齐振华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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