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卿,”退了朝,年轻的皇帝精神抖擞的走在巍峨宫殿中的回廊中,忠仆魏忠贤恭敬地虽在身后,毕竟,新皇帝与先帝还不相同,不能像从前一样,新朝气象总是要有的。
魏忠贤唯唯诺诺应了一声,皇帝停下脚步,微笑着,和蔼的对这先朝重臣道,“爱卿,这些日子的早朝,受累了。”
“老奴为陛下纵肝脑涂地亦无所言。”
“爱卿不必如此。”看着意欲下跪的魏忠贤,皇帝扶着他的臂膀,“快快请起!”和颜悦『色』地,皇帝看着御花园池塘中隐隐上冻的水面,身边的小太监在石凳上放了块黄『色』雕龙的锦帛垫子,伺候他坐了下来。
魏忠贤端端立在身边,“爱卿,头发都白了,朕记得先帝登基时,爱卿似乎还……这些年,爱卿受累了”
“原是奴才分内之事!”魏忠贤谦虚道。
年轻的皇帝心里冷斥一声,把大明江山搅得昏天黑地也是你的分内之事?脸『色』上却并没有什么表示,一幅深沉的模样,“这些天早朝,爱卿还吃得消吧?”还不等魏忠贤搭话,皇帝自顾自说下去,“早朝之制度,废弃多年,偶然恢复,大家多少不太适应,只是,祖宗将大明江山交给朕,朕又怎能不兢兢业业,朕想,你们也都是这个心思吧?”
“正是,奴才们整日里盼着天下大治,海内宾服,国运兴隆。”
“嗯,朕知爱卿为国体劳,忠心可鉴,只是,朕担心如此劳累,伤了爱卿的身体。”
“承蒙陛下记挂,老奴虽年岁渐长,然身体尚且硬朗,请陛下放心。”
皇帝满意的点了头,向身边的一圈人,扫了一周,几只奴才端端立在边上,感受着皇帝的目光,不敢正视,又『摸』不清皇帝的意思。
皇帝不开口,谁敢说话?“王爱卿。”
王体乾连忙答应。
“王爱卿,这些年与魏爱卿对朝廷多有贡献,好啊。”皇帝若无其事的夸赞了一句。
王体乾唯唯喏着,“万历以来,北有建部跳梁,『骚』扰边关,朝廷劳师糜饷,又关内天灾不断,西南土民也蠢蠢欲动,实乃多事之秋,臣感念陛下厚爱,愚摄此位,敢不肝脑涂地?但愿为陛下分忧……
皇帝听着,将目光转回到粼粼碧波的水面上,处理了一天朝务,尽管年少气盛,也多少有些疲惫了,身子稍微歪了歪,一群红鲤鱼似乎感到有龙驾临,聚着堆游了过来,年少的皇帝看见波光下忽隐忽现的鲜红身影,竟看得入神了,太监忙取了些鱼食过来,皇帝取了一些,轻轻撒下去,那大红的鱼儿便争着吞了起来,一条红鲤鱼咬了几口,突地一个翻身跃出水面,排起一朵水波,渐行渐远。
魏忠贤立在一侧,见了这般情景,呵呵笑了一声,“陛下,您看,这鲤鱼都向陛下行礼呢,红鲤吉物,必是祥瑞之兆,预示我大明定将国泰民安。”
这老奴才倒是会说话,怪不得先帝如此欢喜他,面目又微微一转,轻轻笑着,道:“几年来常有不法之徒,扰『乱』超刚,多亏爱卿措施得当方化险为夷啊,哦,朕闻爱卿曾立枷法,以毙『奸』人『性』命,可有此事?”
几个奴才转了转眼神,唯唯诺诺道,“是。”
“嗯,爱卿为国体劳,其心可嘉,只是,”皇帝话锋微微一转,犹豫道,“只是,朕闻天子以仁德治天下,这枷法前后毙杀者以千计,虽有立威之效,终非正法,或有不妥啊。”
王体乾听闻,连忙俯首贴地,毕恭毕敬道:“回陛下,我大明开国以来,法度虽严,然不免藐视国法不所畏惧之徒,这立枷之法,只为惩治大『奸』大恶、王法无以制服之人,实数迫不得已……
皇帝似乎很认真地听着王体乾滔滔不绝的辩解,略略动动眼皮,半晌不语,突地站起身来,森然道,“话虽如此,但朕以为,此举过于残惨,非治国正道,亦,非国家盛事。”言罢,一挥袖子,宫人们会意,连忙上来伺候,“爱卿也回吧,朕有些倦了。”
几位重臣还没缓过神来,皇帝便打头出了亭子,宫人们跟着出来,魏忠贤不明所以的同王体乾等对了一眼,顿了一顿,双目茫然的跟着皇帝出去,走了几步,回头示意外臣们回去,然后从匆忙随着去了。
……
一轮明月高挂在天空,繁星将浩瀚的苍穹点缀成一幅美丽的画卷,空旷的原野上,远去了灯火通明的喧闹,一切,都显得那么的自然,宁静。
杨震昕坐在蒙古包里,借着干牛粪燃烧的温度,用锋利的钢刀切割着盘中的羊腿,同蒙古人一样,大口咀嚼着一块块羊肉,吊锅里的热汤被火苗煎熬着,翻滚着,手边的白酒传出远去的气息,这是最后一碗汉家的佳酿了。
身旁的獒狗无聊地嗑着一根鲜血淋漓的骨头,尖利的兽齿与羊骨碰撞出令人作呕的声音,短促的哼了一声,将趴在地上的脑袋支棱起来,冲着门口看着,杨震昕放下手中的刀具,问道,“谁啊!”
“主人,是我!”略显稚嫩的声音在门外应了一声。
“进来吧,外面冷。”
虎犊子一般强壮的一个男孩掀开帐门进来,一身半旧的蒙古袍挂在身上,进了包,将弓箭挂上,松了松袍子,顺着杨震昕的手势坐在对面,取出一个竹筒,交给杨震昕。
杨震昕接了过来,看看上面的封漆完好无恙,用刚才割肉的刀尖,轻轻将竹筒划开,取出里面的一片布帛,仔细看了两次,然后将布帛丢进火堆燃尽,思索着。
“吃啊!巴雅尔。”杨震昕想着布帛上的每一个字,半晌不语,左手拇指下意识地『摸』着刀锋,一不小心割出了血,这才回味过来,看那蒙古孩子始终坐在那里,眼睛盯着翻着滚滚油气的铁锅,却一直没有动手。
这个叫巴雅尔的蒙古小孩是杨震昕买来的小奴隶,毕竟,日常的生活还是需要有人照顾的。巴雅尔是个标准的蒙古小伙子,虽然仅仅十四岁,但那一身强健的体格,绝对让关内养尊处优的汉家孩子自叹不如,四方的大脸盘上刻着细长的双眼,两条单眼皮下是一对炯炯的眸子。
累了几天的巴雅尔从小腿上抽出短刃,捞起一块羊肉大块朵盈的吞咽起来。
“跑了几天,晚上好好睡一觉,明天去大帐,这几天关内的马队该到了,准备一下。”杨震昕交待道。
作为颇有些家资的公子哥,杨震昕怎么也想不到,有生之年竟然会跑来这蛮荒之地,天天与牛羊马队为伍,经过三年的风吹日晒,连自己的模样都有像彝族靠拢的迹象,原先白皙的脸上如今清晰印着日晒的痕迹,原先淡薄的身板也附着一块块结识肌肉,连『性』情,也不再如从前般温文尔雅。
祖上兢兢业业经营,用了几代时间,将一个普通自耕农家庭升格到一个略有些田产的中小地主,在人多地少的湖州,坐拥几十亩良田桑棉良田,有一批勤勤恳恳的佃农几个家丁、丫环、婢女,虽然比起大户豪族差得尚远,却也称得丰衣足食了。
祖上挣下这份家产难,守住家产更难,为了杜绝子孙挥霍无度将家财散尽,祖上定了严厉的家法,来约束后代的生活,衣食用物都有严格的标准,即使作为嫡子的他,也经常只能穿经过修补的旧衣服。母亲虽是正室,但头胎却只生了女儿,还中途夭折了,二胎又是个姐姐,只在父亲纳乐二房生下大哥两年后,他落在这个世上。于是,大哥穿小的衣服,便由他拾起来继续利用,当然,因为大哥的爱惜,这些旧衣并不会残破,不过颜『色』上黯淡了些。
母亲是长媳,正室,精明能干,深信“宁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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