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的经济往来理由。
他查了段建军和陈洁之间的所有交集。两人没有亲属关系,没有同学关系,户籍上没有交集,工作上没有交集。
但段建军的手机号和陈洁的手机号之间,在2021年5月到8月期间有过四十七条通话记录和一百多条短信。
四十七条通话。
如果他们是朋友或者情人关系,那五万块钱有可能是私人借款。但四个月内从零开始到四十七通电话的频率,太密集了。
陆诚把通话记录的时间分布画了一张图。5月集中在月底,6月和7月均匀分布,8月上旬密集,8月中旬之后骤然停止。
8月中旬,正好是物证灭失之后。
“事成之后,联系中断。”陆诚在图上标了一笔。
他把这些材料整理成一份报告,加密发给了秦勉。
秦勉看完后,只回了一句:“我上报纪委监委。这个不是我们能动的。”
陆诚回了一个“好”字。
第六案到这里,他该做的做完了。剩下的是纪委的事。
清单上只剩最后一个案子了。
……
第七案,是所有案件里时间最早的。
2019年6月,城西区一条河的河道清淤施工时,从淤泥中发现了一把带血的匕首。匕首送检后,血液DNA比对上了一个人:城西区2018年11月失踪的出租车司机吕志刚。
吕志刚失踪时三十九岁,已婚,有一个女儿,失踪当晚最后的营运记录显示他在晚上十点四十三分接了一个乘客,之后车辆在城西区河滨路被发现,空车,钥匙还插着,车上有少量血迹。
血迹DNA和匕首上的一致,都是吕志刚的。但吕志刚本人没有找到,活的死的都没有。
案件性质认定为疑似绑架或者故意杀人,但因为没有尸体,没有目击者,监控在河滨路那一段是盲区,嫌疑人没有线索,案子一直挂着。
陆诚翻了三遍卷宗,在一个细节上停了下来。
最后那个乘客。
营运记录显示乘客上车地点是城西区翠屏路与长安街的交叉口,上车时间十点四十三分。但没有目的地记录,因为吕志刚开的是路边拦车,不是网约车,没有平台数据。
“最后一个乘客,上车了,没有下车记录,车被丢在河滨路。这个乘客是嫌疑人,还是同样的受害者?”
两种可能都存在,但卷宗里没有深入探讨这个问题。
陆诚看了一下当年的侦查思路。当时的办案人员把重心放在了吕志刚的社会关系上,查了他的家庭矛盾、经济状况、有无仇家,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未发现明确的仇杀动机”。
家庭方面:妻子王兰,全职主妇,婚姻关系普通,没有家暴记录,也没有外遇的证据。经济方面:吕志刚有一笔十二万的房贷,月供三千出头,以他的收入水平能覆盖。社会关系方面:没有赌博、没有吸毒、没有高利贷、朋友圈子很窄。
“一个干干净净的出租车司机,晚上十点多接了一个乘客,然后人和乘客一起消失了。”
陆诚把目光回到那个上车地点:翠屏路与长安街交叉口。
2018年11月的监控,这个路口有没有摄像头?
卷宗里写了:有,但当时调取后发现该摄像头的角度对着马路东面,吕志刚的车停在西面路边,只拍到了车尾的一小部分,看不清上车的乘客。
“看不清乘客。”陆诚记下来。
他调了2018年11月这个路口的摄像头参数和视角图。摄像头架在路口东北角的电线杆上,朝向东南,视角覆盖了路口东面和南面的一部分。吕志刚的车停在路口西面,确实只有车尾进了画面。
但翠屏路与长安街交叉口的东南方向,有什么?
陆诚在地图上找了一下。东南方向五十米,有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
便利店有监控。
2018年的便利店监控,保存期限通常是三十天到九十天,早就覆盖掉了。但陆诚想的不是监控录像。
他打电话给城西分局,找到当年负责这个案子的刑警老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