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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2章 第四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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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22章 第四力量?

    监督权的问题,着实让人无从下手。纪委本身就是为了监督“百官”而设立的,但纪委自己由谁监督呢?会不会像明朝一样,东厂西厂锦衣卫……一个个层出不穷,陷入监督者无限循环监督监督下去的情况?

    纪委有这样几种种权力:一是有发现问题提出警告的权力;二是有立案查处问题的权力,对涉及同级党委委员的问题有“初核权”,并报上级党委。但事实上呢?这一权力由于现实中的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而几乎无法实施;三是对下级干部问题的“初核权”、立案权及严重警告以下的处分权;四是对单位问题有建议权;五是在一些专项治理中的权力。

    纪委的立案权和处分权如同脏躁症部门的提名权一样,是最大的权力,也是地方大小干部最为小心的权力。各地纪委建立了一套形式完整的纪检网络,负责收集大小官员不良不法行为的相关信息,官员有无猫腻,并掌握着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的升降予夺大权。

    一个关系到现行体制成败的关键问题:现在对党政权力的监督主要依靠体制内的监督机构,如果监督机构本身也腐败了,把监督权力当作以权谋私的资本怎么办?

    审计、公安、检察部门都无法监督纪委――当监督机构本身腐化时,权力监督就出现真空。这种体制下游的真空很快会蔓延到上游,使对权力上游的监督形同虚设,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结成利益共同体。如果再设置新的监督机构对原来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新机构也可能腐化,又需要增加新的监督机构。如此延伸下去,需要增设的机构将无穷尽。这种链条每延伸一环,监督效力就减弱一分,成本却增大一分,最后将演变成监督效力衰减到徒有其形,权力腐败横行无忌,监督成本却扩大到全社会难以负荷,引发各种危机。

    因此,要解决对监督机构的监督问题,不能遵循在体制内增设机构的思路。当下,中央的办法是让纪委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与制衡,所以虽然中央在加强对纪委的垂直领导,却始终未同意对纪委实行垂直管理――如果纪委摆脱了同级党委,只服从上级纪委的领导,由于山高皇帝远,拥有超越现行法律程序的“双规”之权的纪委很可能成为最不受限制的特权部门,甚至一不小心就成为契卡,成为克格勃。

    但这种“党委管纪委”的体制虽然避免了纪委成为绝对强势,却也导致了纪委监督能力的弱化――如果腐败与党委领导成员有关,作为下级机构,纪委很难起到监督作用;进行利益交换才是符合切身利益的选择。体制内权力的互相制衡,其结果往往不是如设计者所希望的那样走向相互监督,而是演变成利益的相互交换。

    要走出“体制内权力制衡变利益勾结”的怪圈,只能从体制外寻求突破。国内一些城市有效的交通管理方式似乎为此提供了成功示范。交通管理权力在交警,为防止交警滥用权力或者运用权力不当,设立了交通督察,专门监督交警的执法行为;但督察也有可能滥用权力或者腐败,如果再遵循原来的途径增设“督察之督察”显然已不可取,于是一些地方辅之以交通台监督,将监督权力交给广大司机与市民。

    因此,萧宸的意见一贯都很坚定,对权力实施监督的已经不仅仅是被权力所管理的对象,同时还有在旁边倾听、观看、暂时还没有发出声音的交通台的无数听众和观众。这种公共参与的压力,才是监督生效的最终动力。

    在他看来,这种交通台模式完全可以引入普遍的公共权力监督中。如果对权力的监督能够公开、透明进行,而不仅仅是在狭小的圈子内暗箱『操』作;如果民众有公开表达、反映的渠道,那么权力及其监督机构就被置于无数双眼睛的监督之下。这种公众普遍参与的监督远比“少数人监督少数人”的体制内监督有效,因为在这里,监督者是无法被收买。也不会腐败,因此不需要再延伸监督的链条。这样的监督机构才是真正建立在磐石上而不是沙滩上。

    更重要的是,这种允许公众参加的互动式只会对官员的滥用权力和权力运用不当构成压力,而不会防碍权力正常的自上而下行使。比之西方的竞选与言论自由模式,萧宸觉得交通台模式自下而上的方式与力度更适合华夏国情,可以与现行体制实现无缝对接,在制衡权力的同时却不用担心撼动现行体制。

    有一句名言:“物质的力量只有靠物质的力量才能摧毁”。将此话套用到权力问题上就是:“权力只有靠权力才能约束”。权力,靠没有权力的人是管不住的;大权力靠小权力也是管不住的;只有权力才能管住权力,更准确地说,只有大过、超过某种权力的权力才能管住这某种权力。

    这些年,社会各方面都在大力提倡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监督包括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舆论监督的效力如何暂且不说;实事求是地说,群众监督的效力却微乎其微。这并不是群众不想监督,不行使监督的责任,而是群众赤手空“权”,被监督者根本不理会这种监督。所以,真正的监督只能是上级的监督和纪委的监督。

    萧宸帮那位学者“上书”的最后结果是没有结果,虽然萧宸本人被萧老叫去“谈心”了一次,但萧老这样的人,显然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动作,以萧老的身份,一言一行都可能会对华夏造成莫大的影响,岂同儿戏?

    从西雅图通往伊利诺州芝加哥市的高速铁路上,一辆别具美国风的高速列车呼啸而过。

    某节车厢中,一个年轻的东方男子拿着一张报纸正看得津津有味,这节车厢颇有意思,至少有二三十名黄皮肤黑头发的东方人占据了车厢三分之一,这年轻男子身边,有一位年轻女子,也是东方人,颇为青春靓丽,正削了一个苹果递给身边的他。

    男人笑着接过,又津津有味地看着报纸,那姑娘微微嘟了嘟嘴,似乎有些撒娇地意味,埋怨道:“这些美国报纸尽会捕风捉影胡说八道,书记,这种报纸您也看?”

    年轻男子自然是萧宸,他有些意外地抬头看了她一眼,忽然明白过来她为什么不满,刚才不是看到有个美国小报,把她的身份胡扯得完全没了边,给她和萧宸之间杜撰出n个不可说的秘密出来么?想来她定然是因此怒了。

    这时旁边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却是也放下报纸,说:“这些报纸,是的确过分了一些,要是在我们吴城,谁敢这样编排萧书记?如此混『乱』,怎么却无人管理?这『政府』真是毫不作为!”他那报纸放下来,萧宸瞥了一眼,却是更有意思,看那标题,竟然是“盖茨惊慌失措,求助华夏太子”和“民主耻辱:十六家it巨头臣服专制独裁者之孙”……

    萧宸忍不住哂然一笑:“这个,也算是国情不同了。第四权力不容忽视啊。”看起来,却似乎并无动怒的意思。

    岳邦为副书记听了这话,便没有再说话,心里却是感叹了一声:他尽然是萧老之孙,这么多年来居然仿佛隐姓埋名一般,明明有那么耀眼的政绩,却从不炫耀,若非这次来美国,自己又如何能知道他背后站的,居然是那位老人!幸好,自己从来没有要跟书记作对的想法……既然如此,今后倒是可以……总不会错的。

    但岳邦为和钟毓却都对萧宸所说的“第四权力”不甚理解。其实媒体,在西方就是被称为“第四权力”的:不但社会的三大支拄权力――立法、行政、司法都要受到它的牵制,而且它对大众也有强大的影响力。虽然“第四权力”这一说法在我国新闻界还存在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媒体作为舆论工具,具有公权机关的某些特征,而且它还有一个诸多公权机关所没有的权力――监督报道权。既然是权力,就拥有与生俱来的扩张本『性』。

    西方媒体的强项是对在外的各级(包括最高)官员揭短、挖苦,哪壶不开提哪壶。报忧不报喜是西方媒体的基本职责。而各级官员也必须“经得起”骂,西方选举产生的领导人和议员,都必须有“经骂”的基本功;而在百姓这边,“骂”是基本权利,西方民主社会正是建立在公众有权“骂”,领导“经骂”的基础上的;这里的“骂”,是指公开的通过媒体和公开的出版物的言论,这也是一种监督机制。

    西方国家大选,往往成为候选人之间互相揭短的大战。这种“揭短”是一种重要的舆论监督,互揭短处,从候选人的主观目的来说,固然都是为了把对方搞臭;但达到的客观效果却是通过舆论来监督、检查未来领导人的基本素质、政治道德;这种互揭短处,有助于培养廉洁正派的政治家。

    在美国,新闻是民主的反映,是沟通精英于普通公众的平台;然而它更是一种消费品。于是人们对新闻的客观『性』产生了这样的疑问:什么是新闻?谁在制造新闻?媒体修饰过的『政府』是如何运作的?什么样的新闻能更好地服务于民主?企业是如何影响新闻运作的?

    兰斯.班尼斯在政治传播学著作《新闻:政治的幻象》中说:政治新闻实际上是媒体、『政府』、公众通过不完善的信息交流,在不断追求各自目的过程中,不断变换和调整位置所形成的,它是三方选择和博弈的混合物。在政治新闻产生的过程中,『政府』要维持自己的权力,推行自己的政策,它需要通过媒体来向公众传达自己的意图;公众需要知道“真实的”政治,他们只有通过各种媒体的报道来甄别判断,并以此来决定自己的选票投向何处;媒体也并非中立的,它一方面从『政府』那里获得各种信息,另一方面把它加工成最容易为公众所接受的“新闻”再兜售给公众,以此来获取利润。

    新闻经过『政府』的表演、媒体的加工最后达到公众手里,这时它早已于其客观的标准:“公正、平衡和真实”相去甚远。政治事件中的价值观、新闻人物的欺骗行为、报道的观点很难完全中立、新闻时效『性』的要求等因素,都是掩盖新闻真相的“元凶”。然而在新闻媒体受到保护的国家里,掩盖新闻客观『性』的最主要而且无法避免的原因在于:法律无法约束那些庞大的媒体机构的道德责任。它们的行为准则就是赢利。肆无忌惮的市场利益使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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