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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血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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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朱元璋正式颁布《皇明祖训》,内容是对后世子孙的训诫。

    这一年,朱元璋已经是一个六十八岁的白头老翁了,大明王朝也已经走过了二十八年的风风雨雨。

    在这一年之前,朱元璋的屠刀就没有停止过,他的屠刀杀向了功臣、元勋、宿将、文官、文人、巨贾、宗族,大杀特杀,杀得无人敢说话,杀得无人敢抬头。

    在将一切他以为的反对势力都杀完后,朱元璋这个六十八岁的活阎王十分满意,自认为以后高枕无忧,朱家王朝自当皇权永固,子子孙孙永享富贵。

    这年五月,朱元璋还特地下了一道手令,告诉以后的朱家皇帝不要学自己,不要随意法外加刑:

    “朕自起兵至今四十余年,亲理天下庶务,人情善恶真伪,无不涉历。其中奸顽刁诈之徒,情犯深重、灼然无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惧,不敢轻易犯法。

    然此特权时处置,顿挫奸顽,非守成之君所用常法。以后子孙做皇帝时,止守《律》与《大诰》,并不许用黥、刺、剕、劓、阉、割之刑。

    云何?盖嗣君宫内生长,人情善恶,未能周知;恐一时所施不当,误伤善良。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淩迟,全家处死。”

    翻译一下:朱元璋认为自己起兵以来四十多年,洞察人性的善恶真伪。所以,对一些罪大恶极之徒,采取了法外加刑、极其严厉的手段(酷刑),主要是为震慑宵小。

    以后子孙做皇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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