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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员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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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古代官员退休,有一个非常文雅的称谓∶“致仕”。

    从字面上看,是去当官,走仕途。

    其实本义是“把官职还给君王”,也就是不当官,退休了。

    汉语中有不少词汇是不能从字面上去揣测的,“致仕”可算是一个例证。

    此外,还有“致事”、“致政”等雅称,但毕竟没有“致仕”一词用得普遍。

    到了唐代,开始出现“退休”一词,如唐代散文家韩愈在《复志赋序》中说∶“退休于居,作《复志赋》。”

    也就是说他的《复志赋》是退休回家后写的。

    《宋史・韩贽传》也说宋仁宗时的御史大夫韩贽“退休十五年,谢绝人事,书赋诗以自娱”。

    不过,“致仕”的说法还是一直沿用下去了。

    退休制度的核心是退休年龄的界定,各朝代对此有不同的规定。

    据《礼记》记载,周朝是“大夫七十而致事”。

    其后历代都基本上是沿袭了这一退休年限,如唐朝规定∶“诸职官年及七十,精力衰耗,例行致仕。”

    而古时候人们的平均寿命不长,“人生七十古来稀,”所以70岁退休,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基本上是等于终身制了。

    到了明清两代,才逐步改为60岁退休。

    特别是到了清朝,低级武官的退休年龄皆根据职务大大提前了:“参将五十四,游击五十一,都司守备四十八,千总、把总四十五。”

    也就是官越小退得越早。

    这与两宋时期文官年满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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