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案件三次编修,都没有关于胡家出醴泉而邀请朱元璋观看的事;云奇作为一个太监,揭发胡惟庸谋反,这样的功劳可不是一般的大,可《明tai祖实录》中却没有记载,这就足以证明,根本就没什么所谓的云奇告变,没有这一节,那么胡惟庸最有利的谋反罪证,从何而来。
就连晚明学者钱谦益说:“云奇之事,国史野史,一无可考。”史家潘柽章更认为云奇之事为“凿空说鬼,有识者所不道”。
胡惟庸如果要谋反,他在家里埋伏刀兵,能让人在城墙上轻易看见吗?就是后来的清末的史学家谈迁,也认为这一连串的故事可能是虚构的,离奇的“云奇告变”,也是无稽之谈。所以胡惟庸的罪状来自“云奇之事”。根本不可信。
而胡惟庸真正的罪状,谈迁的《国榷》详细地记载了胡惟庸被诛杀的前因后果。《国榷》是谈迁鉴于经史官员垄断了明历代实录,很多地方忌讳失实,而各家编年史书又多肤浅伪陋,谈迁寻访到各种资料,广征博采,力求征信。天启元年(始编著,初稿六年后完成,据称此书“六易其稿,汇至百卷。”顺治四年全稿被窃,他又发愤重写,顺治十年,应弘文院编修朱之锡邀请,携稿赴,访问前朝遗老、皇室、宦官、降臣等,阅读公家档案,重新校订《国榷》,以三十余年编成《国榷》一中敢于直书《明实录》避而不谈的明朝一些重要史实﹔对一些重要事件﹐常以个人和诸家的评论并列于后。其史实注意考订精审﹐材料有相当的可靠性或参考价值。万历以后七十多年的历史﹐以及建州女真的发展和后金同明的关系的记载﹐尤为他书所少见。根据邸报﹑方志和官吏遗民口述材料编补的崇祯朝十七年的史实﹐也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成为研究明代历史的可信度最高的史中说:“初,惟庸得上意,窃肆威福,横甚。封事稍嫌,匿不奏。四方馈遗亡算,家人为奸利事道关,榜辱关吏,吏奏之。上怒,杀家人,窃责丞相,谢不知,乃已。又以中书违慢,数诘问所由,惟庸惧,乃计日:主上鱼肉勋旧臣,何有我耶死等尔,宁先发,毋为人束死……遂诱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使出招士马为外应……乃遣元臣封续致书漠北请兵,又使指挥林贤通倭使,俾载精兵千人伪贡,及期会府中,掩执上。度可取取之,不可则掠武库兵人海。惟庸因伪称第中甘露降,请上临幸,许之。会西华门内使云奇走告变……上悟,登西皇城楼而眺,顾见丞相第中壮士伏甲屏间数匝,亟发禁兵擒之。””戊戌,诛左丞相定远胡惟庸,御史大夫茶陵陈宁,夷三族,尽诛其僚党,凡万五千人。”…?“
对此,谈迁评论说;”胡丞相狷才窃柄,俾睨名器……第英主龙兴,手剪群雄,如灶上扫除,事且大定,而逆党不数人,藏甲不数百,觊专诸于窟室,冀聂政于东社,自非婴儒,其敢任之。”
这里也就说胡惟庸案时,胡惟庸最多“窃肆威福,横甚!“而已,所谓的《明实录》上的罪证,并没有证据。
据说,王国据《明史胡惟庸传》记载,洪武十三年,明tai祖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罪和谋逆罪处死胡惟庸等人,而“惟庸既死,其反状犹未尽露”,“十九年十月,林贤狱成,惟庸通倭事始著”。
所谓胡惟庸“通倭”,“暴露”于他死后六年的林贤案。
林贤案的官方描述是:
“前明州卫指挥林贤帅兵守御,以备东海防倭。不期指挥林贤当在京随驾之时,已与胡惟庸交通,结成党弊。朕责指挥林贤就贬日本。居三年,惟庸暗差私往日本取回,就借日本国王兵,假作进贡来朝,意在作乱。其来者正使如瑶藏主、左副使左门尉、右副使右门尉,率精兵倭人带甲者四百余名,倭僧在外。比至,胡惟庸已被诛戮,其日本精兵,就发云南守御。洪武十九年朕将本人命法司问出造反情由,族诛了当。”
但这些罪证,在胡惟庸案发之时,并没有浮出水面,也就是说,这些是不是真的,还很难说。说到这里有人会说,不是还有一个涂节告密么?这算是一个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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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节是胡惟庸的心腹,他的告密应该可信!但记载涂节告密的《明史;;胡惟庸传》说,在涂节上变与商嵩告密以后,朱元璋便逮捕胡惟庸。而据《明tai祖实录》记载,四天前,也就是正月甲午,中丞涂节已经告胡惟庸谋反。但据记载,胡惟庸逮捕后,正月初六,案子居然审明白了,群臣报告,胡惟庸忍受不住酷刑,承认有罪,按照大明律法,要处以死刑!但是,一时找不到罪名,最后的罪名被定为“枉法诬贤”、“蠹害政治”!而陈宁则是胡惟庸的同党,受到同样的惩罚。
《明tai祖实录》记载,赐死胡惟庸的第二天(正月初七),朱元璋就迫不及待地召集文武百官,说了一番义正言辞的话:
“朕自临御以来,十有三年矣,中间图任大臣,期于辅弼,以臻至治,故立中书省以总天下之文治,都督府以统天下之兵政,御史台以振朝廷之纪纲。岂意奸臣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譬堤防之将决,烈火之将然,有滔天燎原之势。赖神发其奸,皆就殄灭,朕欲革去中书省,升六部,仿古六卿之制,俾之各司所事,更置五军都督府,以分领军卫。如此,则权不专于一司,事不留于壅蔽,卿等以为何如?”这就足以证明,涂节是告密了,但不是告胡惟庸否谋反,而是告胡惟庸毒死刘伯温。
对于这一点清代夏燮《明通鉴》也有记载,《明通鉴》是夏燮一生精力的结晶。他不满记载颇失其真的官修《明史》,决意从事明史的研究。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参证群书,考其异同”,乃写成此共一百卷,二百万字,记载明朝一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等方面的历史,另外《明通鉴》一书,还有它自己的一些特点,材料丰富,考订详实。夏燮仿照司马光《通鉴考异》的办法,另撰“考异”,并按照胡三省注《通鉴》的办法,收“考异”分注于正文之下。他在《明通鉴》和“考异”中所引用的资料,有的已经散佚了,但在此书中却保存着,历代都认为可信度比较高,他考察了明朝各种史书后,在《明通鉴》中说:“三编御批曰:刘基遇毒及惟庸反状,皆自涂节发之,及狱成而节亦同戳,且以党目之。揆之于理,殊未可信。节如果为惟庸谋主,宁不知事败之必将自累!乃转以首告希图幸免,实情事所必无。”“且陈宁奸状,史传所载綦详,未尝有一语及节,而节亦别无事迹。“其虚实判然可见。”这里明确说了涂节告胡惟庸谋害刘基及谋反是杜撰出来的。那么,胡惟庸谋害刘基则不成立。如此一来,所谓胡惟庸谋反不过是后人杜撰出来的。
就连清初谷应泰著《明史纪事本末》说胡、蓝之案是明tai祖“遂疑尾大之图”“傅会难明之事”。
再者,胡惟庸案是明朝四大案件之一,案件发生后,牵连甚广,吉安侯陆仲亨、延安侯唐胜宗、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遇春、宜春侯黄彬、河南侯陆聚等,皆同时坐罪胡党而死,并且追坐已故的营阳侯杨璟、济宁侯顾时等若干人。李善长被朱元璋“知逆谋不发举,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朱元璋借口星变,当移大臣,赐太师李善长自缢,诛其妻女弟侄全家七十多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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