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三两作为‘帑利’,返还给内务府,起于乾隆十年,到乾隆三十三年,二十余年间为内务府赚取了超过千万的重利,不过其中有一个问题,就是二十余年来所有的帑利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明细数字,只有一个笼统的总数。
到了乾隆三十三年,事情终于发作开来,皇帝下令追查,一查之下知道,这二十余年来,只是为盐商侵蚀的就有六百余万两,结交官员的,又有三四百万两之多。总计应该追赔的银子,超过一千万两!
这件事办得雷厉风行,天下震动,不过一千万两之数太过庞大,即使盐商素称豪富一时间也筹措不齐,便分期缴纳,谁知道头一两次还好,到了后面,又开始拖欠,时间一久,便不了了之。到了乾隆第五、第六次南巡的时候,因为盐商全力供应,极尽铺张之能事,皇帝心中高兴,一次『性』豁免了三百六十万两之多!
其实,从内务府拿钱出来作为本金,交付盐商生利这也不能算是什么了不得的过错,甚至可以说有利于皇家。不过事情坏就坏在乾隆到了中叶之后,『性』情变得好大喜功,六次南巡所花费的银两真如同泥沙一般,而且其中极大的一部分报效都是来自于各省盐商,作为皇帝,自然也要投桃报李。
于是,在第四次南巡的时候,便有恩旨下发,除了在事官吏将弁皆蒙赏银;所经各地普免钱粮;两淮盐商冠带荣身之外,对他们另有殊恩:‘食盐于定额之外,每引赏加一十斛。’也就是说,在每引额定的百斤之外,又给了这些人每引十斤的免税盐。
用皇帝的话来说,这是‘减一分售价之盐,即利一分食盐之人。’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在嘉惠小民,实际上却完全没有这样的效果。乾隆明知如此,偏要做自欺之言,不过是掩人耳目罢了。
而内务府出帑银交予盐商生利,多年沿袭而下,也成为内务府利之渊薮,每盐引三两,全国每年盐务正课,长芦盐不提,只是两淮,每一年的盐引总数就是在一百六十万引以上,这样一笔庞大的数额,若是真的因为盐务改革给砍掉,不但内务府的人要闹,便是皇帝本人怕也会觉得舍不得呢!――这也就是针对此事,军机处几个人始终不肯明确表态的原因。
皇帝思考了一会儿,把前因后果想清楚,也忍不住心中好笑:谁说他要废止这样的一条生财之道了?事实上,他要做的,正好相反!
************
龚裕接获折本,行了君臣大礼,这才展开折本,认真研读。自己上奏的内容不需看,只看朱砂的御批就可以:“……览奏。卿言甚是。盐政较之漕运,更是民生之本。为私枭侵鱼,非但有损国家正课,更且为小民所苦。然,自高宗纯皇帝以来,我朝列祖列宗屡做批复,以求一竟全功,祖宗圣明之君,臣下豁死报效,而终至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