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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二三章 :长安,指纹破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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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第一零二三章:长安,指纹破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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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二、王五是两兄弟,父母早亡,从小在流浪中长大,养成了游手好闲习惯,是典型的小混混。

    二十多年前,年仅十岁的王二带着不到三岁的弟弟王五流落到了长安。

    王二一家原本是洛阳济源人,共有兄弟五个,王二排行老二,王五是最小的。由于孩子多,本来生活就过的紧,又赶上战乱,王二一家被迫向长安方向逃难。

    当时,隋末农民起义遍布全国,政局**。李渊与儿子在大业十三年(617年)起兵反隋,并从河东(今山西永济西)召回长子李建成和四子李元吉。李渊叛乱后,一面遣刘文静出使突厥,请求始毕可汗派兵马相助,一面召募军队,并于七月率师南下。此时瓦岗军在李密领导下与困守洛阳的王世充激战方酣,李渊乘隙进取关中。

    在逃难途中,父母及几个兄弟均相继病死或饿死,只留下了王二和王五。也许是命运使然,亦或许是王二、王五生命力顽强,最终,王二带着王五辗转到了长安。

    一个十岁的孩子带着不到三岁的王五,在刚刚安定下来的长安,其生存之难可想而知。

    流浪、乞讨、偷盗便成了两人生存的手段。其中,遭白眼、受欺负、挨饿是不可避免的。

    游手好闲便是在这种环境下炼成的。

    近日,两人因赌博欠了七两银子的债,债主逼的急。

    七两银子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要想一下凑到,却也不易。

    当铺、珠宝之类的防护很严,不易得手。一般的商品价值太小,七两银子相当于六吨大米的价值了,转换成普通商品,是个不小的数。

    铜铁是管制品,不能公开买卖,是能快速聚钱的好东西。但凡管制品,其黑市价格肯定高,物一稀为贵,这是经济规律。

    打听到科学院有铁和铜,便铤而走险了。

    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科学院是干什么的,只见里面很大,人少,容易得手。

    当天晚上,由王二在外面接应,王五翻墙进入盗窃。王二才二十多岁,体力好些。其过程和分析的差不多。

    由于晚上,青龙坊的门已关闭,两人便将脏物埋在了一处空地里,准备以后再来取。

    四十多斤铁和二十多斤铜,体积并不大,随便掩埋在土里,很难被发现。

    向永安排人去搜过两人的住所,没有搜到脏物。

    两人混迹于长安城中多年,属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那种,衙门可是没少进来。所以,也练就了一套对付衙门的经验,那就是:只要没有铁的证据,死不认帐,宁肯受些皮肉之苦,反正受的苦已经不少了。

    因为此案背景的重要性,必须要查出真相。

    所以,给二人用刑的办法不妥。

    用刑一般来说是个有效的手段,中国历来就不乏其手段。不过,制造冤案是难免的。所以,在现代化的先进制度中,这一手段已经被禁止了。

    武则天时期实行酷吏,制造了不少冤案。臭名昭著的来俊臣与周兴、索元礼尤为残虐,俊臣每讯囚,不论轻重,多以醋灌鼻;或将囚犯置于瓮中,用火环绕烧炙;或以铁圈束首而加楔,以至脑裂髓出;种种酷刑,备极苦毒。讯囚,又必先示以刑具,囚人畏惧,往往自诬。

    酷刑之下,多有冤魂。这一点,都清楚。

    对于二王兄弟,如果制造出冤案,掩盖了真相,万一出了纰漏,那可担待不起。

    而用刑过轻,对两人根本不起作用。

    有理有据,才是本案的关键。

    根据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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