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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大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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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的财政收入也不到2亿银元,一笔借款就相当于三四年的财政收入。

    原来,在唐绍仪的计划中,这笔借款不仅用于还清以前的借款和政府财政需要,而且还要包括新政府经济建设的费用。毕竟民国才刚刚成立,南京和北京双方都信任自己,所以自己要做点令人振奋的事情。但是,大借款谈判不是件容易的事,而中国政府的财政需要迫在眉睫。于是,银行团同意在阳历3月份内先提供700万两银子的垫款,主要是供给南京临时政府遣散军队和偿还债务之用。但垫款是袁世凯接洽的,由袁世凯于2月27日通知南京临时政府财政总长在上海向四国银行提用。第二天就交付了200万两。北京发生兵变后,银行团借口局势不稳,没有继续支付,同时提出了更苛刻的要求,要袁世凯保证除了银行团以外,不接洽任何重要借款。唐绍仪本来就对四国银行团的垄断深感厌恶,现在又背信不继续付款,就向银行团声明:“中国此后借款,皆自有选择之权。”

    西方国家在彼此之间有一套市场经济规则,但对付中国却是搞垄断和政治控制。当然陆裕光的借款并不在这个范围之内,他是通过地方武装或者说个人的名义向德国政府借的钱,而不是从银行借的钱,当然即使是从德国银行借的钱,那么别人也没有办法,因为西南是帝国主义势力最弱的地区。不过袁世凯为了获得经费,于3月9日以信函方式,接受了银行团的要求,信中说:“鉴于四国银行团在目前紧急关头所给予中国的援助,及其在外国市场上支持中国信用的贡献,中国政府向四国银行团保证,如条件与其他方面的条件同样有利,银行团有承办大规模的善后借款的选择权。”当天,银行团向北京政府交付了110万两。尽管有此函约,中国政府仍然与华比银行于3月14日达成一笔100万英镑的借款合同,这笔借款经南北两总统核准,南京参议院通过。但是这个情况也引来了更大的麻烦。

    华比银行借款的成立,打破了四国银行团的垄断,影响到列强对华政策。3月25日,四国公使晋见袁世凯,对华比借款提出抗议。袁世凯把责任推到了唐绍仪身上,扮演起调停人的角色。列强向唐绍仪施加了强大的压力,迫使负责借款的唐绍仪回京后向四国公使道歉,并且被迫取消了续后的华比借款。四国公使一方面口头上同意向中国政府贷款,一方面提出了监督中国财政的无理要求。在革命后爱国主义精神的鼓舞下,唐绍仪在和银行团谈判时断然拒绝了监督中国财政的无理要求,谈判陷入僵局。

    唐绍仪和袁世凯的借款方针发生了分歧,同时,银行团也扬言如果不换唐绍仪,就不向中国政府贷款。这时候财政总长熊希龄于5月3日到达北京上任,为了打破僵局,北洋政府向银行团声明,以后谈判不再通过借款特使,而是由财政总长负责。5月7日起,熊希龄就接手与银行团谈判。

    在北洋政府与美、英、德、法四国银行团商议善后大借款后,四国银行团又添入日本的横滨正金银行和俄国的华俄道胜银行;于是六国银行团正式成立,并以六国银行团名义向中国提出善后大借款必须以监督中国财政为必要条件; 次日,财政总长熊希龄等人表示六国借款条件太苛刻拒绝接受;最后熊希龄向政府辞职,而袁世凯批准熊希龄等人辞职;善后大借款谈判中止;当新任财政总长周学熙重与六国银行团商议借款条件后,南北战争爆发。

    其实这种真正也为北京政府减去了很大的压力,因为当初借款的一个大目的就是为了将南京的军队解散,毕竟那些军队基本上都是流民,常年这样聚集在南京是很危险的,但是当南北战争一爆发,那么这些东西全都不存在了,于是北京政府的压力也就大大的减轻了,而大借款也就不再那么迫切了,而且现在的国际局势日益紧张,借钱的问题也就慢慢的停了下来。

    不过停止并不是结束,在解决了南北真正问题之后,这些问题就紧接着出来了,由于没有得到多少借款,所以这些问题的出现,又再次让袁世凯陷入了焦急之中。

    于是袁世凯无奈,只能够再次借款,对此袁世凯派特使徐世昌、外交总长陆徵祥、财政总长周学熙为全权代表,在北京汇丰银行大楼与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作最后的谈判,签署了2500万英镑的《中国政府善后借款合同》。合同21款,另有7个附件,2个附表。规定:借款总额为2500万英镑,年息5厘,期限47年;债券9折出售,扣除6%的佣金,净收入2100万英镑。借款指定用途,扣除偿还到期的庚子赔款和各种外债、遣散各省军队、抵充政府行政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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