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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借力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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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缺产品,所以也知道这玩意被丢到第二世界来一定要进行全面改进,才有可能最终在真实世界里达到实用标准。

    为此,通过往来于MR243与MR251的通讯船联系过数次后,潘文取得了股东会的授权,将McosX拿出来作为本次与404厂、泰坦重工谈判的筹码,但目的不是为他自己买船做抵押款,而是要借助两厂的研发力量,同时共享后续型号的专利权。

    这件事办成很容易,实际上关于McosX的谈判进度已经就要完成。

    McosX作为第二世界中全新类型的推进器型号,也已经表现出足够多的优点,404厂与泰坦重工等于无需支付任何前期研究、制造、测试就拿到了一款很有钱途且已经实现民用需求的推进器。他们只要投入微乎其微的研发力量,做出任何小改进让其成为新型号,就已经实现了潘文方的初步要求能够共享专利。

    而对于D21开发公司的其他股东而言,就算白送专利共享权给两家大厂他们也是愿意的,因为两家并不是只有军工系产品,同样也生产民用舰,一旦McosX被用到两家的民用船上,D21开发公司立刻就成了无需专利费的低成本配套厂商。至于潜在客户会转投两家大厂,反而不是大问题,D21开发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能源燃料,生产力就算再扩大几倍,也只能为附近两三个星系提供民用舰船的制造,而两家大厂的产品遍布数十个星系,如果把McosX普及开,光是大修换装的需求就已经超过D21开发公司自身能接触到的订单量。

    此时McosX谈判的重点全集中在两点——投产后两家大厂的研发再投入力度,和“后续型号”包含的范围。

    说起来这个谈判让早早注册了McosX专利权的D21公司占尽优势,McosX是全新概念推进器,专利注册时并不存在其他同类产品,所以描述的包含范围就变得非常广,按专利书上所写,“无燃料消耗,推力不弱于同体积等离子推进器的新概念磁动力推进器。”

    想要避开后续型号的概念,要么增加燃料变成复合推进模式,要么就故意做的比等离子推进器推力低。前者会增大材料耐热等特征要求,同时增加成本,并因复杂度提高增加产品体积;后者更不用说,两种避开后续型号的方式都会导致市场竞争力下降,这绝不是商人该做的事情。哦!还有个办法,等D21开发公司破产专利自动失效!

    商场如战场,后续的技术都要免费给别人,自然会让谈判转入不顺,但在某些方面,D21开发公司则做出了让步,如果McosX的后续开发进度能保持行业优势,D21公司将不会再授权其他公司参与McosX系列开发,同时D21开发公司旗下管理的船厂对外发货的报价也一定会高于两厂。

    没有学习过商业手段的人眼里或许没什么了不起,然而D21开发公司是此时唯一占有McosX专利权的合法公司,因此它的授权会获得星际法庭保护,就算后续有其他公司通过什么渠道获取类似专利,打起官司来先拥有专利的也会受到偏袒。如果不再授权其他公司参与后续开发,就等于是由两厂共占利润并获得了法律优势。相比独占,两厂共占不但能规避掉某些地区的反垄断法,同时D21不参与价格竞争,让拥有长期合作历史的两厂也很容易在单一产品上实现实际垄断的利润。

    相比垄断行业产生的利润,后续可能出现的仿造品、山寨品则不在谈判考虑中,真正具有优势的产品被模仿的趋势是不可避免的,而两厂的规模也让他们有足够的自信,在占据先手时一直与对手们保持产品代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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