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作用,知道她恨极贾氏,不论信的真假,或者背后有什么苦衷,在春云去清泉居时,顺势收了春云——
左右不过是个贱婢,不想要的时候,让她重病暴毙失踪,便可以丢开。
但是她留着春云这么多年,倘若只是想让春云受点苦后死去,早在南方的时候,她就有千百种方式让春云生不如死。
死,不过头点地,对于这些人来说,太仁慈!
且等着,一个一个都不会逃掉……
***
陆清清来了几趟,对秀风院诸人诸事早已经是自来熟,这日进了秀风院,一脚踏进主屋,没见着人,也不需要带路,便直接找上了秀秀的屋子。
三九寒冬,天气越发阴冷,寒风肆作,冷得下人们一动不也愿动。
带着一身的冷气,陆清清乍然闯入,定睛一看,甄榛果然在此。
心知甄二小姐看重秀秀,陆清清一来二往,待秀秀也多了几分随和。
甄榛正在给秀秀换药,扒开了雪白的里衣,露出一片鹅黄小衣,少女娇嫩的肌肤上 交错着深浅不一的伤痕,有的皮肤外翻,有的深入肌理,右肩胛骨下一寸处,占据着一道狰狞的疤痕,但是一瞥便可知道,那伤定是从胸口一剑刺穿,直到背部。
陆清清从小就厮混在军营里,血腥也见过不少,可那些行伍里的家伙哪个不是皮粗肉糙,缺胳膊少腿也不觉得如何,反而是这细皮嫩肉伤得让她看了,更觉得心颤。
越是柔弱的东西,越容易勾起人的怜惜。
陆清清看得心有不忍,但看秀秀趴在床上,额头冒出冷汗,也一声不吭,不由啧啧称赞:“看不出你这丫头年纪小,倒颇有骨气。”她记得小时候被流矢伤了脚,每每换药都痛得哭爹喊娘,那切骨之痛,至今记忆犹新,秀秀这伤有多深,有多痛,她想想就忍不住打颤。
换好药,拭去额角的汗珠,秀秀苍白着一张脸,喘息着笑道:“皮外伤而已,上了药就不觉得疼了。”
陆清清闻弦歌而知雅意,知道这话是在安慰甄榛——
丫头受伤,她这个主人,但凡贴身的事都不假他人,一缕亲力亲为。
不过甄榛面上没什么表现,估计全痛在心里了。
拿起那小瓷瓶,陆清清扭开盖子闻了闻,啧啧称赞道:“这药不错,用了不会留疤。”她从小就厮混在营帐里,对诸般伤药如数家珍,是好是差一闻就知道。
甄榛行走江湖几年,也是识货的,不好的东西自然也不会拿来给秀秀用。
秀秀这个当事人倒是满不在乎,“舞刀弄枪的人,谁的身上没几个伤?”言语间颇是有些自豪,好像每一个伤疤都是奖章。
陆清清摇头直叹:“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哪个女儿家会不在意仪容的?你现在是没有意中人,等你心里有个人呀,就不会这么想了。”
意味深长的口气,一副过来人模样。
甄榛一下就抓住了她话里的关键——
“女为悦己者容?听你的口气,似乎深有体会?”
清澈的眼瞳黠光一闪,有几分揶揄之意。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啊?”陆清清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你没瞧见那勾栏瓦肆里的姑娘,看到公子哥儿来了,哪个不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的?”
甄榛和秀秀面面相觑,同时扑哧一声笑起来。
这都哪跟哪啊?
主仆两人笑得花枝乱颤,陆清清倒是恼了,“我哪里说错了?就这你这丫头,好生打扮一下,运气好啊,说不定就入了哪位贵人的眼,那可就是一步登天了!”她后面那句话,是对秀秀说的,以秀秀这样的身份,是做不了世家公子正妻的,能做个妾已经很了不起了。
秀秀嗤了一声:“我才不嫁人!我要一辈子守着我家小姐!”
“原来你这鬼丫头是打了这么个主意。”陆清清看她一副正气凛然的模样,眼珠子一转,有意逗她,“你家小姐不比常人,将来嫁的人必定也是不凡之人。像我们这样的世家大族,陪嫁丫头往往会做了夫君的通房,免得让外人分薄了夫君的宠爱,尤其是公主,陪嫁丫头还会在公主大婚之前,先帮公主试一试未来驸马的能力……”她明眸晶亮,最后两个字特意加重了语气,饶是秀秀是江湖儿女出身,比不得长在深闺里的小姐脸皮薄,可是听到陆大小姐这没皮没脸的话,也忍不住红了脸皮。
“你、你胡说八道!我才不会!”
“有没有,你自己心知肚明。”
“你说的没错,我自己心知肚明,没必要跟你说清楚,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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