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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不是殖民的殖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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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方式将这些原住民拖入“文明”社会。

    这些原住民或许不是合格的、适合大农场、大矿场和大作坊的劳动力,甚至不是合格的排枪方阵的士兵,但他们的风俗习惯使得他们是良好的散兵、猎兵的兵员。

    竞技大会结束后,望北城政府将村社长老送来的香蕉树苗和橘子树苗还给了他们,但将上面的泥土撒在了大地上。

    “土地是属于自然的,而树苗是属于劳动的。每个人都有在土地上劳动的权利,每个人的劳动成果也是要受到尊重的。”

    这样的理由与良好的态度,以及那个大村社部族的威胁和望北城教授他们耕种的良好态度,让这七个村社的人认同了这种说法。

    一份简单的条约就此签订。

    “七个村社属于望北城人民政府的一部分,望北城尊重村社的自治制度和长老推选。”

    “望北城认同村社原住民对祖先的尊重,村社原住民放弃猎头出草的野蛮方式。”

    “村社认同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归所有居住者所有,尊重劳动成果,放弃所有圈地、猎场等传统土地所有权。”

    “凡是认同且自愿成为望北城居民政府组成的村社,望北城政府有义务保护其村社成员享有望北城之居民的所有正常权利,但认同望北城政府就必须认可望北城的法律体系——除一些特殊的风俗外,其余审判由望北城的法院执行。”

    “所有儿童均有在望北城学堂学习的义务,如果适龄且不接受教育将会处以两张鹿皮的罚款,不能够在开蒙教育结束后学会认识三百个方块字的也要处以十束水稻或是三十斤地瓜干的罚款。”

    “不允许没有望北城身份牌的外来人口在村社居住,且有举报之义务。”

    “望北城会在村社之间开办贸易市场,鹿皮、鹿脯等狩猎所得可以在贸易市场无税交易。望北城保证纸币可在消费社中购买到任何可用的商品,并且盐、棉布、铁等必需品必须以纸币购买,不得私下以鹿皮等交换。”

    “进村收购鹿皮等人必须佩戴望北城政府颁发的身份牌,没有此身份牌的人村社不得与之交易,且每抓获一名奖励纸币若干以及宽幅平纹布三匹。”

    “赋税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政府的运行,实施教育、军事训练、修建道路等于民有利的种种行为。村社在认同此税收目的的情况下缴纳赋税,四年内免除,四年后各个村社的代表前往望北城共同商量赋税的比例。”

    “驻村社之教师,在村社重大问题的决策上有参与的资格,并且有对村社长老意见的最终否决权——依照条款以村社违反了望北城人民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的否决权。”

    “村社按照人口数量,提供少量的村社成员参与军队,保护整体利益不受外敌侵犯。”

    “望北城政府有义务对村社的定居种植业进行指导,且可以用低息贷款或是长久鹿皮偿还的方式借贷村社耕牛、耕马、铁器等农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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