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他如此大方地同意夏城在大野泽筑城的原因,那里的逃奴将会给陈健要建的城邑带来无穷的麻烦,而夏城又远,到时候肯定要有求于粟城,有求,便需要出让利益。
因为大野泽的那些逃奴只能自守绝无外攻的能力,对于这件事粟岳也没有太放在心上,只当一个小事,甚至坦然地告诉陈健适当杀几个人。
陈健对于这个提议肃然道:“粟岳首领的这番话很有道理。但你我虽然走的路不同,可要去的目的地是一样的。粟岳首领是杀人以告诉他们违背了这些规矩的后果,而我不过是让他们没有机会违背这些规矩。”
粟岳大笑道:“此等小事,姬夏自决之。既然我已说过,大野泽之外十里夏城可以随意筑城,那十里之内的村落若不迁走,大可以归姬夏管辖。”
陈健摇头道:“不是这样的。将来就算我们在大野泽建了城邑,亲族之人可以随意来往,但是若有奴隶逃到那里我还是要归还的,这一点我可以做到。希望诸位今后将各自城邑奴隶的记号告知我,也方便我归还。奴隶是诸位所有,夏不敢据为己有。”
众人称赞了一句,对于陈健说的这番话极为赞同,奴隶是可以交换的货物这一点是最基础的,以往没有城邑有余力在大野泽堵截逃奴,今后夏城要是在大野泽附近筑城,难免要抓到不少。
这事不说也罢,即便夏城抓到了各个城邑逃走的奴隶据为己有,这也是正常的事谁也不会指责,可陈健如此一说到让这些人豁然开朗:如今盟誓已成,倒真的需要一个城邑氏族之间都需要遵守的规矩了,以作为将来分辨对错处理纷争的基础。
至少处理奴隶这件事上,陈健提出的这些意见就比之前争论了几天的几件事更容易让人接受。
粟岳以为陈健是借这个机会准备提出一些规矩,可陈健并么有继续规矩的话题,而是转换道:“大野泽中的逃奴已经逃走很久,心思散乱即便抓回去也不能在田中安然劳作,说不准还要鼓动其余的奴隶逃走。我在这里恳求诸位首领,若是日后夏城在大野泽筑城,抓到了那些之前逃走的奴隶……恐怖不能归还各位了……要是万一将他们杀了,还请诸位不要责怪。也可以这样,你们回去后再往奴隶身上烙上新的印记,我也好分辨该送还是该杀或是别的……”
粟岳笑道:“姬夏的想法极好,只是大家都是亲族又何必这么客气?那些奴隶对于我们,不过是无用之物,就算抓回来还要提防他们作乱。若是姬夏能帮着杀了,反倒省心了,这有什么可见怪的?”
“就是啊,大野泽中的逃奴已与我们无关。你自处理便是,是杀是埋甚至抓回来筑城,一切随姬夏。只是我要提醒姬夏几句,这些奴隶都是刁蛮之人,不肯好好干活,在逃走之前就有人甚至敢抱怨吃不饱,这样的奴隶毫无用处。我们回去后会将城邑中的奴隶做些印记,姬夏只要将这群新逃的送回来就是,那些在大野泽中住久的人,便是送回来我们还不要哩。”
奴隶主与奴隶在新的生产关系出现之前,毫无妥协的可能性,他们自然也不会想到陈健这番话中还有其余含义。
假如妥协,嗟泽等人无罪回来,那整个社会的根基都要垮掉?这与前世的农民起义是不同的,那是打碎金字塔后按照之前的搭建方式再搭一座一模一样的,只是塔尖上的人换了些而已。
听起来陈健处处都是在为自己考虑,因为时代的局限性他们没有想到其中的陷阱,对陈健感谢不已称赞万分,并在随后与陈健盟誓,算作各个城邑之间与夏城的第一条承诺,大野泽中的逃奴陈健有资格处置而不需要考虑之前这些奴隶的主人。
商定的词汇是陈健想出来的,完美地规避了杀这个字眼,变为全权处置之类的意思,从誓言上绕过了合法性的问题,至于后续的扯皮,三五年之内这些城邑还需要夏城,总能忍受。三五年后,谁又知道会是什么样子。
这也算是陈健此行中的巨大收获,聊以解开之前心中的抑郁,在粟城又耽搁了些天,留下了一些人常驻粟城后,他便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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