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格,用来糊弄外行,已经相当够用。
站在一旁的秦建国,目瞪口呆了好几秒,才总算回过神来,一脸惊奇地问秦风道:“小风,你这毛笔字……什么时候学的啊?”
王艳梅戳了戳他的胳膊,责怪似的道:“你到底怎么当爸爸的,这也能不知道?”
“妈,这事我爸确实不知道,这是我以前私底下随便练的,没跟我爸说。”秦风解释道。
秦建国忙问:“干嘛不跟我说啊?”
秦风笑道:“跟你说这个有什么用啊?我又不拿去比赛。”
秦建国摇了摇头,心里不禁有点自责,儿子每天在眼皮子底下,他居然连秦风到底会什么都不知道,这个爸当的,确实太失职了。
秦风这时又在废报纸上写了写自己的名字,依然不怎么满意,他对秦建国和王艳梅道:“等下施克朗就来拿字了,我要先练练,把状态找回来。”
“这字不错了啊。”王艳梅盯着废报纸上的字,真心觉得满意。
秦风自己也挺得意,笑着说:“还能更好一些。”
对于有基础的人来说,长久不写字想找回原来的状态,并不算什么难事。无非就是花点时间,让肌肉重新熟悉运笔的动作。秦风找了一堆废纸,小楷、行书练了40来分钟,功力节节攀升。
在这个练字的过程中,苏糖一直在边上看着,眼里满满都是崇拜。
王艳梅这次没再催苏糖回去复习,想让她好好接受一下熏陶。
“可以了,正式写一遍。”午饭之前,秦风就找到了九成状态。
摊开宣纸,稍微凝神思考几秒,秦风一口气写下了最开始写的那6个大字。
发挥还算不错,一手行楷很潇洒,而且每个字的大小、间隔都把握得很有分寸。
写完之后,秦风又在边上添了三个小字:秦风书。
苏糖见状忍不住一笑,接着动作很自然地挽住秦风的胳膊,神情亲昵道:“你怎么这么臭美啊!”正笑得灿烂,忽然抬头遇上王艳梅惊愕的眼神,苏糖吓得赶紧松开秦风,心虚胆寒地跑进了自己房间,只留下秦风和王艳梅互相凝望,气氛相当不对。(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