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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OR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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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扎过麻花辫子的女生都知道,扎得时间越长,毛刺越多。哪怕小女孩再听话再老实,梳了一天的头发,也不可能在晚餐时分还保持得如此整齐。

    两个小男孩的头发并不是很明显,只是被梳理过,哪怕他那么躺着,头发依然很伏贴。

    这也是文沫觉得有些违和的原因。

    哪怕孩子是第一个被害对象,服*毒而死,死亡前也不可能没有挣扎和蠕动。

    显然,凶手的兴趣,从来都在孩子身上,对孩子的父母,恨的情绪要远强于其它。

    文沫回到会议室,里面的争论还在继续。两伙人泾渭分明地为凶手是两个还是多个在进行着激烈地辩论,她趁着没人注意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继续边听边按照自己刚刚整理出来的思路向下推理。

    如果说凶手的目的全在孩子身上,那么杀害那两个大人完全是障眼法?不对不对,这样的话如果把一家人都带走,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两个大人留下孩子就好了,为什么一定要将一家人全绑在餐桌旁?将一家人杀死在餐桌旁边对凶手是一种非常严格的心理暗示,那是他必须完全的工作,对凶手而言有着特殊的意义,不然他大可不必如此费劲地做上一桌子好菜,然后还要当着几具尸体的面吃下去不少。

    还有就是,三起案件的报案人都供述了一个完全一致的细节:他们到达受害者家里时,发现门是虚掩着的,他们打开门进入现场,才发现死者。这说明,凶手根本不在意死者是否被人发现,又或者说,他故意留下门,就是希望有人能发现他们。他的作品,希望被世人看到。

    他注重的,从始至终,都只是杀人的过程。

    对父母,是恨意,所以他要让他们惨死。对孩子,则是呵护,是怜惜,是……他的替代品!

    在他的眼中,那个孩子,就是曾经的自己,而那对父母,就是他的父母!他不再是幼小无力反抗的时候,他可以一次又一次杀掉在他看起来,完全不合格的父母。

    他不是在杀害孩子。而是救赎!

    有的时候,痛苦的不是死亡,而是比死亡还难受地活着。永无止境地活着,受苦受难地活着。没有未来地活着!

    这些孩子,在他眼中,活得痛苦无比,杀死他们,是给予他们他所未能得到过的解脱。

    他童年很不幸。自杀这两个字也曾经划过他的脑海,但也许是他足够坚强,又或者他懦弱得连寻死也不能够,所以他活到了今天,但是早早埋下的心理阴影却越积越深,终于爆发,开始四处杀死那些他认为活得痛苦的孩子,自己未能得到救赎,他给予这些孩子。

    怪不得警方在大人身上始终没能找到与凶手联系起来的强有力证据,那是因为凶手的注意力。自始至终都在孩子身上,他是通过这些孩子,才找到父母的。

    警方的办案时,思维定势,肯定不会想到有人会与年龄还小的孩子结仇,而凶案现场太过惨烈,任何人第一时间看到都会认为凶手与男主人有仇。顺着仇杀的线往下查,当然一无所获。

    三起案件,细节高度一致,这说明什么?

    文沫等到会议室里的争论告一段落。才终于第一次开口:“从作案手法上来分析,犯罪嫌疑人,应该就是一个。”

    “文主任,刚才我们讨论的时候你出去了。是不是没听到后面同志们的案情分析?两名成年人,再加上孩子老人,一名凶手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同时控制这么多人,如果现场一旦出现任何意外,这三起案件就不会是我们看到的这样。第三凶案现场你也是亲身到过的,难道没有发现两名成年死者身上根本没有防御性伤痕吗?谁会在生死关头让你老老实实绑起来杀?”

    “在坐的各位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刑警了。那么请大家告诉我,后两起案件的现场,你们当时进去时的第一印象是什么?”

    “我们以为又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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