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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5章 步步带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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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者二,享宗庙者四。此十五者皆天子亲祭也。而又朝日、夕月、四望、山川、社稷五祀及群小祀之类,亦皆亲祀。此周礼也”。而宋代,天子亲祀却“三岁一郊”。“夫周之礼,亲祭如彼其多”,‘今之礼,亲祭如此其少”;“古者以亲祀为常礼”,而“今世以亲祀为大礼”。

    荐飨太庙、祭祀祖宗,是仅次于祭祀天地的东西。连宋人自己也说:“谨按百王之礼,沿革不同,而祀天地于郊丘,祀上帝于明堂,祫祖宗于太庙,此三者万世不易之礼”。据周礼规定,宗庙之祭有二:一为正祭,即时享、禘祫是也;一是告祭,即国有大事,告于宗庙;皆由人主亲行其礼。

    然而,自汉以来,礼制堕废。郊庙之祭,人主多不亲行。至唐中叶以后始定制:于三岁一郊之时,前二日朝享太清宫、太庙,次日方有事南郊。宋因其制,于第一日朝享景灵宫,第二日朝享太庙,第三日于郊坛或明堂行礼。

    告祭如此,正祭又如何呢?按宋代制度,太庙岁以四孟月及季冬凡五享,朔望荐食荐新,三年一祫以孟冬,五年一禘以孟夏”,但宋代的正祭为常祀,虽祫禘大礼,亦命有司摄事。累朝惟仁宗嘉祐四年十月亲行祫禘礼一次而已。宋人对此是有些不满的。

    富弼在《上仁宗乞亲行祫禘大礼》中说:国朝崇奉祭祀,严而不渎。每三岁天子必亲行南郊之祀,其于祀天之道可谓得礼。独于宗庙,只遣大臣摄行,时享而已,亲祀未讲,诚为缺典国史所书亲享太庙,大率皆郊前之祭。然此乃告祭”;蔡襄也曾批评仁宗:“周制,四时享亲之礼有九。今寺观则车驾一岁再临,未尝荐献宗庙,非奉先教民意!”宁临幸寺观而不荐献宗庙,这确实违背了传统的宗法精神。

    赵昺觉得既然儒者们感受到了礼制的变化,却又为何没有坚决反对,而是采取了妥协的态度呢?他当然不会相信祭祀制度的变化只是表面上的变化,其中定然有深层次的东西在其中。现代人只要学过几天政治的人就知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道理,因而他觉得‘礼’,既然作为中国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便是与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和变化有着密切联系的。

    果然在赵昺的百般询问下,礼官给出了个模糊不清的答案,可其在解释中引用了仁宗在答复蔡襄的批评时的一句话,其言:“三岁一祠郊庙,而赉及天下。若岁亲行之,则人有觊赏之心。朕朝夕奉三圣御容于禁中,未尝敢怠也”。这真可谓一语道破天机——皇帝并不是不想、而是不敢亲自主持正祭。因为亲祀所需的高额花费迫使其不敢去!总而言之就一句话——都是缺钱闹得。

    对于皇帝亲祀其实不止是弄点贡品,御驾亲往拜祭,花点小钱那么简单,其实还有三件事要做:一者郊而四赦;二者荫子;三者亲祀赏赉。

    赵昺对于‘四赦’还是知道的,一为常赦,其赦免范围为除十恶、斗杀、劫杀、谋杀并为己杀人者,及放火、官典犯正枉法赃至死不赦外,其余罪咸赦除之;;二为大赦,凡大赦及天下,释杂犯死罪以下。甚则常赦所不原罪,皆除之;三为曲赦,惟一路或一州,或别京,或畿内;四为德音,则死及流罪降等、馀罪释之,间亦释流罪。

    在这个问题上,赵昺以为郊而肆赦的主要功能还是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其实换个角度看,大面积的实施赦免也反映出阶级矛盾的空前激化。因为宋朝一直实施重税,进而造成为数众多的、已丧失偿还能力的农民、商人、中小地主,使得他们因此成为罪犯。

    而如此不仅使得阶级矛盾激化,且丧失了民心,失去统治基础。而为了缓和这种日益尖锐的矛盾,除去赦免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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