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外流浪肯定缺少生活必需品的罗姆人。
不过既然不能进城,又要怎样让城里人晓得罗姆人来了呢?聪明的他们想到了一个办法:派人进城去做宣传。
罗姆人精挑细选出最杰出的代表,打扮得像普通人一样混进城镇,再到人群最多的地方进行表演,从而吸引人们到城外看演出。由于表演的节目往往是最能展现优美唱腔的诗歌吟诵,于是这些代表就被称作吟游诗人。虽然城主们并没有被蒙混过去,但由于罗姆人派进城的只有一人,不会对城镇造成不良影响,所以他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莫小西就是被这样一位吟游诗人所骗,然后现在置身于罗姆族中,难以脱身。
罗姆人出行和歇息都是在车上。她之前以为是马车的,现在亲眼看到了才晓得,这是牛车。在诺顿帝国,牛比马便宜多了,每个罗姆族群都拥有至少十几辆车,所以用牛来做拉车工具,是最划算的了。虽然速度不快,却足够他们在各个城镇间穿行游走。
牛车的车厢很大,不止宽度,高度也远远超过了费尔车行的标准尺寸。车厢外壁用各种颜料涂抹出抽象的画作,颜色使用得很随意,显露出罗姆人奔放的性格。
莫小西被里特扶回来时,那个吟游诗人看样子已经跟其他人讲过了之前发生的事情。他手里还拿着那三枚还没装进皮包的金币,跟人解释着什么。其他人手里打着火把,围在一起,听到她和里特的脚步声,都看了过来。莫小西没有看到期望的热忱和友善,只有麻木和嫌恶。
看来自己今后的日子不会好过了,莫小西在心底叹了一口气。不管怎样,也总比送命强吧,她再一次这么想着。
“来,你坐这辆车,跟拉玛福纶一起住。”那吟游诗人指给她一辆车,又指了指车旁的一位老妇人。莫小西已经从里特那里得知了他哥哥的名字叫怀特。
莫小西听话地走去拉玛福纶身边,乖乖站在那里,等着人们接下来的行动。
“上车,出发!今晚先轮班休息,等离这儿远了再停车整顿。”怀特看起来是这群人的领头人,他招呼着大家立刻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