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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卖身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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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快步走远了。

    “谢谢你...”莫小西逃过一劫,松了口气,还不忘感激“救命恩人”。

    “对不起,请你别介意,哥哥他也是为了多挣一点钱...”似乎察觉到自己这番说辞的非正当性,那少女说得很没底气。

    是啊,哪怕理由再冠冕堂皇,杀人就是杀人,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然而如果除了杀人,没有其他可以活下去的方法时,那到底要不要杀人呢?这似乎没有标准答案。

    因为被搀扶着的关系,莫小西和那名叫里特的少女挨得很近。她侧头打量着对方,却惊讶地发现对方颈上有个喉结。

    “你...是男的?”莫小西相当惊讶。

    “是啊。”对方很坦然地回答。

    莫小西这时才留意到,里特虽然披散着长发,身上却是一身男装。从外表上看他已经过了变声期,却拥有着雌雄莫辩的嗓音。

    “你们是做什么的?佣兵团吗?”莫小西向看起来很好说话的他询问道。

    “不,我们是罗姆人。”

    莫小西通过看书已经晓得,罗姆并不是国家名,也不是地名,而是一个民族的名字。这个民族就像那个世界的吉普赛人一样,四海为家,靠卖艺为生。他们全员都能歌善舞,也被人称作“干达尔瓦”,意即擅长唱歌跳舞的人。虽然被这样称呼着,罗姆人却不被允许进入任何城镇。那是因为他们这个民族过于自由奔放,换言之就是不受法律约束。

    像一般民众,可能会因为地方法令的要求,不去做一些事情,比如违法犯罪一类的行径。然而罗姆人却不管这些,一直以来都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很多地区都有记载,城里居民曾遭到罗姆人毒手。罗姆族中大部分人都做过小偷、强盗,勾引有钱人中单纯的少男少女,骗财骗色。正是因为这样,几百年前诺顿帝国统治者就下达了“罗姆人不得入城”的严令。

    几百年过去,各个城镇依旧遵守着这条法令,但比之当初,宽松了许多。罗姆人得以在城外驻扎搭建表演区,民众们可以自行出城观看演出,也有聪明的商家背着商品到城外贩卖给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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