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知道自己喜欢吃什么。
“吃点东西,精神会好一点。”
小临拿起蛋糕几口吃下去,随后咕咚咕咚一口气喝掉了大半杯牛奶,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总算有又活过来的感觉。
“你也看到了,你也看到了对不对?刚才,刚才……”
“刚才的情景明显不正常。”袁莫接过话,并且及其自然地用纸巾擦掉小临嘴角的奶油,“那个女人在经历过如此严重的撞击后,能够保住性命的可能都非常小,更不用说竟然能够站起来并且走动。而且除了我们之外的其他人,好像根本就没有看到这一切。”
“对。”小临重重点头,“那么现在要怎么办呢?”
“放心,我已经让朱厌跟着那个女人,一定能弄清楚事实真相。”
“朱厌?他刚才也在?”
袁莫摇头。他并不是偶然路过,而是和朱厌约好在附近碰面。结果按时到达的他又在意料之中地等着总是迟到的朱厌,百无聊赖间随意观看四周,谁知恰巧看见路过的小临,然后亲眼目睹了那场诡异的车祸。事情发生后,他本想亲自跟上去,但又放心不下一脸无助蹲在地上的小临,于是当机立断打电话通知还在路上的朱厌,代替他去跟着那个奇怪的女人,还好朱厌本就快到并且女人的行动速度非常慢,所以还来得及,而他自己,则留下做对他而言更为重要的事情。
不在?那就是没有亲眼看见。小临想起刚才接到自己电话的盛锋,不仅有点怀疑,“他,相信你?”
是的,他相信,即使连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
朱厌在心里诅咒袁莫一千遍,为什么要求他做这么诡异的事情,更可恶的是,自己竟然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女人的速度很慢,如果开车跟着她的话会非常明显,所以朱厌只好下车步行。一路上,女人骨头摩擦的声音听得他头皮发麻,地上的血色脚印更是让他浑身起鸡皮疙瘩。
袁莫这小子到底是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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