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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击鼓(成绩惨淡,求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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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重再说。

    因此,谭纵便如蒋五等人所言,是个彻头彻尾的真小人。

    由于这李发三根本不肯配合,因此几人只能在路上凑合着买了点包子馒头凑合着对付了一顿午饭,一路上吃着东西就又慢了不少,花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走到城中的南京府衙。

    此处地处南京府正中位置,前后左右各有一条宽敞的大道直通四门。大道极宽,足以并行四辆马车,但如今两侧却多被行人占据,也就中间才供马车行驶。

    不过这大顺朝虽说称得上富庶,而且也不禁民间使用普通马车,但养马的高昂费用便已然注定了这马车是个金贵物事,因此在路上行驶的私家马车却是不多,大多是些车马行临时租赁的。至于那些富贵人家的子弟,年轻力壮的也多以上等乘马炫耀身份,却是不会去用那马车的。

    这会儿到得府衙门口,几人见府衙大门紧闭,便是连个守门的巡丁也没有,蒋五便忍不住皱了眉。回头给了胡老三一个眼神,抬手对着大门右侧的鸣冤鼓一指,却是让胡老三去击鼓鸣冤。

    实则这会儿本是朝廷规定的午休时间,这规矩乃是从太祖开国时就传下来的规矩,蒋五又如何会不知。只是他因为猜测李发三一家被人掳走,而且还不敢报案,这会儿已然有些急火攻心了,若是不趁势发泄出来,说不得便要烧坏了脑子。

    正是有这个缘故,他才直接把这条规矩抛在了脑后,指使着胡老三去击鼓。

    须知一旦击了这鼓,若非案情重大,击鼓者及协同者可是会不分青红皂白先被打十板子以做警告的。

    而谭纵却也是知道这规矩的,不仅如此,他更知道,似李发三这案子,由于这会儿还仅仅只是报案,便是连巡捕都还未做过调查,因此即便击鼓鸣冤,也不可能如那些话本里写的那样,光是一通鼓就能把王仁敲出来审案。

    说白了,还是跟后世一般,得先由官府立案调查过了,再由巡捕搜罗证据,不管是偷盗*,还是杀人偷情,总之一切都得走一遍程序。待最后,才有负责巡捕司的押司将条陈递给同知,再由同知安排好日子,再通知苦主到府衙来过堂。

    而李发三这案子又略有不同。

    李发三一家老小被人掳走,除了李发三外,根本无有人证物证。即便是蒋五谭纵几个出来作证,却也是无用的,终其原因还是因为这些不过是几人推测,却算不得证供。

    故此,若是按照正常情况,官府应该是先将此案列为失踪,若是日后发现失踪人的形迹又或者是尸首之类的新线索,这失踪案子才会转为刑事案子。只是这时间上,却是不好控制,说不好就要十年八载的,便是一辈子也有可能。

    而这种程序规矩,当初却让谭纵惊讶莫名,只因这程序这处理手段与后世着实太像,便是过程与结果也是无甚差别――失踪案嘛,也就那么回事了,你指望官府花多大精力去破这案子根本就是不现实。

    只是,这里面也有些特例,那便是有上头的压力。只有上头压了下来,别说是走丢了人,怕是走丢了只狗那也得全城的巡捕上街头找去。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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