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应该在什么地方见过他呢?
我的记性可不好,除了名字,人家的长相也是经常要看上十遍八遍才记得住的。
我发誓我绝对不是重色轻友的人,因为这跟对方的面貌好坏绝对是没有关系的,就像君墨染,七岁那年遇见他的时候,他就被人夸是一等一的好相貌。可我也直到第三次见面才记住他的模样:这就是几天前搬来我家隔壁的在孟学馆上课的时候坐我旁边的那个不喜欢吃梅子酥的同学。
而且我觉得那时候能记住他的原因是――世界上怎么会有人不喜欢吃梅子酥呢?
真是不可思议的味觉。
我还在毫不掩饰地细细打量着他,他却已经举起手指着我手上随意拿起的搁笔架,浑身给人一种志在必得的架势。
这瓷架子方才入手还是冰凉的,这时已经被指尖拿捏得带了些许的温度。我颠了颠,拇指和食指捏着微微一转,歪头示意:你要这个。
他略一点头,脸上带着礼貌的笑意。
先生教过,做人要做有骨气有傲气的人,所谓有骨气有傲气的人呢,就要学会“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在这样的情况下,什么才是有骨气的人该做的呢?
以前从来没有真正遇见过这样的事儿,但我估计是把东西撂他头上,大声冲他喊:你没听过“君子不夺人所好”这句话吗?有钱你了不起么,兄弟我很穷,可穷得只剩下钱了?
可再有骨气有傲气再有钱的我,前提还是个没什么金钱概念的脑子却有赚钱雄心的商人,况且――
――我又不喜欢这个架子。
“额,这……”老实巴交的许先生像是要开口说什么,被我一眼瞪,只好闭了嘴。“里边还有”之类的话,在这个场合可是不适宜说的。
坑蒙拐骗的奸商固然是当不得的,但利益的最大化贯来是我们的崇高追求。
商人的原则是什么?
那就是你情我愿的状况下,能敲多少是多少。
――更何况,许老板店里的东西,无论是手感、质地、还是色泽、样态,贯来是没得说的好货色。
潇洒地展了扇子,我冲他一扬眉毛,说:“请便。君子不夺人所好,反正我买了也打算用来搁筷子的,文艺的东西还是应该有文艺的用法。”
嘴上虽是这样恭维着,心里却暗暗叹气,这样连搁笔架和砚台都分不清的小姐,再怎么文艺,我看也是伪文艺。
他向我一点头表示道谢,嘴角略微勾起。
抬眼间,只看见他水色长衫的袖口上,一抹藏青色的针脚从眼前一晃而过,精神一恍,他已走出门去。
许先生在我耳边唠叨了很久,我才回过神来,掏掏耳朵,笑笑说:“先生今天不请我吃嫂嫂做的点心,怕是说不过去了。看我,不过是随手颠了颠,就为你卖了个好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