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鞋狂奔的折磨呢?她一边环顾四周是否有人注意,一边小心翼翼把手伸到桌子下揉着吃痛的脚。
老妈的手法越来越紧密了,下一次我该怎么逃掉啊?想起老妈那日渐谨慎细密的相亲计划就直冒冷汗,幸亏刚刚老妈自己分神,要不今天是铁定要被架去相亲了。一想到这里,程乐就有种特想哭的感觉,可现在不是哭的时候,还是先吃饱了再说。程乐想到吃的,肚子便配合的响了起来,也正好她要的食物送了上来,正在她要开动的时候,她感觉到一丝不对。
“难道是我过于敏感了么?”程乐环顾四周并没发现什么可疑人物,不由挠着头自言自语,可是心里那种被人紧盯的感觉依然存在。一阵眼光极力搜索下,程乐终于找到罪魁祸首的藏身之地——柜台后一个浓眉大眼傻里傻气的男人正望着她发呆。
瞪什么瞪?没见过穿高跟鞋脚痛的啊?!程乐误以为他看到了她揉脚不雅的一幕,于是用盯犯人的那双眼睛狠狠地瞪了回去。
正在发呆看着可人儿的马勇发现那个气质美女也正在看着他,虽然两人相隔甚远,其中也有不少人来来回回走动,导致了马勇没有发现那眼神里透着一股子杀气,反倒是马勇居然被她这么一瞧,顿时脸红的像个番茄。
本来瞪着正过瘾的程乐突然发现那个男人居然脸红了,虽然他们之间相隔好几桌客人,其中又有不少客人或者是服务员走来走去,但是以程乐这双视力超好的眼睛来看,那个男人真的是脸红了。只见他侧身和旁边的服务生说了几句,然后飞快的走向厨房。
现在这个年头还有脸红的男人?!一直沉浸在这个震惊的发现中的程乐久久才将眼神收回到眼前的美食上,一边吃着一边心里这样想到。小样,跟我瞪?你还太嫩啦!再凶恶的犯人也禁不住我瞪着,更何况你这个还会脸红的怪人。
“砰——砰——”在传来几声枪响后,街对面的金铺店的警铃大作,随后是人们尖叫的吵杂声,两个蒙面人拎着两个旅行包闯了进来。正在享用美食的人们被这突如其来的强悍阵势吓得哇哇大叫、四处乱窜,一时间整个大厅乱了套,尖叫声此起彼伏,震得程乐头昏眼花的。
“不许动!”其中拿枪的那个男人向空中开了一枪后,大声叫嚷着,这一气魄的确令在场的人都停止了尖叫与骚动。
“哧溜——”程乐满足的把碗里最后一根面条吸进自己的胃里,可骤然安静下的氛围把她的声音衬托的相当滑稽,瞬间,人们的目光纷纷寻找这声音的来源。
对于倒霉已经成家常便饭的马勇来说,被打劫只是生活里的一部分,所以当人们尖叫、慌张时,他还在厨房欢快的切菜,并且在他眼里,这突如其来的劫匪已经算是上帝给他的格外开恩,至少这次倒霉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平衡、有一点安慰。
她可真勇敢啊!唔,或许也可以说她很可爱。唔,算了,还是说她奇怪吧!在大家寻找到声音来源于一个女生时,马勇的心里这样想着:没准,她也和我一样经常倒霉,所以习以为常了吧?!
而此时全场的焦点程乐毫不在意大家的眼神,挑挑眉毛,拿过餐纸轻轻擦了擦嘴巴,动作优雅的像上流社会的贵妇人。她端起桌子上的水,打量着两个匪徒,两个人都蒙了面,但拿枪的这个明显要高大强壮一些,而那个拿刀的皮肤要白一些。
哎,现在的人都看警匪片看多了么?程乐在心里沉沉叹了口气,感慨自己今天走霉运,刚逃出相亲的现场,又掉入百年不遇一次的金铺抢劫犯的手中。最后又发现一个不幸的事实,今天休假,又不执行任务,没有枪。程乐已经开始在心里哭泣,上帝啊,您就这么折磨我吗?!
“喂,你!”拿刀的那个男人拿着刀在空中挥舞,程乐看了半天才明白是在叫自己。
“什么事?”她装作一副可怜的模样,眨巴着本来就水汪汪的大眼,仿佛现场除了她都是邪恶的大尾巴狼,而她就是那一只被重狼紧盯的小绵羊。
“妈的!在老子面前装!”拿枪的男子显然没有拿刀那个男子怜香惜玉,一掌劈到程乐的肩膀,想要劈昏她来警示众人。
那一掌若是搁了别的女人来承受,恐怕早就昏睡过去,可是咱程乐好歹也是警校毕业的警花啊,什么场面没见过?什么训练没做过?你以为这年头警花好当啊?所以,当众人捂着脸从指缝看这柔弱姑娘的下场时,程乐“咯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怪人。马勇的脑中只涌出这两个字,转而寻思:我马勇该不会倒霉的碰到了外星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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