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马勇,男,27岁,性格内向,一米八的高个子,却是个跟女孩子说话都会脸红的大男孩。从小学到参加工作,一直都是普普通通的过着每一天,没有奇迹,没有艳遇,没有波澜,换言而之,就是比白开水还要白开水。
谈过几个女朋友,可每次都在谈婚论嫁时,准新娘消失不见,同样在准新娘消失的时候一并消失的还有他辛辛苦苦打工攒下的钱。到最后,他不敢再爱,深怕付出后得到的是双倍痛苦。
每一次惨遭失恋的打击,他都会拖上几个哥们去大喝一顿,最后烂醉如泥的被未醉的哥们抬回原准备做新房却在准新娘跑了之后变得空荡荡的家里。被丢到床上的他每次都会很不甘心的再爬起来,冲到阳台,也不管夜有多深,大喊着:“我,马勇,什么都没有,就,就有倒霉!我,我怕谁?!”
接下来他在一片骤然升起的光亮中,伴随着人们无情的咒骂声,满足的打个酒嗝,拍拍屁股,仿佛是完成一项神圣的仪式满意的倒在床上就睡。第二天起来带着歉意的微笑见人就点头哈腰道歉,然后累死累活的重新开始攒钱。
她,程乐,女,25岁,活泼开朗,年纪轻轻却已经是刑警队里的便衣女警,号称警队一枝花。虽然阅人无数,雷厉风行,几乎完美的像个神话,但感情上却是一块未经开垦的土地。
她的生活里充满了惊险刺激,你想一个成天跟踪罪犯、审问罪犯,必要时刻还会进行枪械战斗的人,她的生活怎么能不算是惊险刺激呢?虽然她对这样的生活很满意,但是程妈妈可不这么想,女人嘛,到了一定得年纪就要结婚生孩子,然后在家相夫教子,一家其乐融融。
“乐乐,你看,你看这个怎么样?我跟你说啊!这可是你刘阿姨的嫂子的侄子,人家有房有车有存款,还有着自己的小买卖,年轻有为,英俊潇洒,你怎么的也得见见吧?”每次她执行完任务回家时,程妈妈就像是狗皮膏药一般紧紧黏在她的身后,手里拿着一摞照片,时不时的抽出一张就跟她猛地吹嘘夸耀。
“妈,我不是说了嘛!我不要啊!我才25岁耶,这么早就相亲,传出去丢死人了。”她不耐烦的一次又一次回绝程妈妈的美意,端着杯子“咕咚咕咚”喝下一大半水,然后再借着要上厕所躲开程妈妈的“狂轰乱炸”。
“哎,我都这么打岁数了,还能活多久?我就生了你这么一个闺女,我就是想在我死之前看着你结婚生子。况且,我就是让你去见见嘛!不合适就拉倒,你就连这么小的要求都不满足我啊?哎哟喂,儿女长大了,翅膀硬了,老婆子的话不管用了,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不孝女啊?”说着说着,程妈妈就开抽泣起来,然后一边伤心的抹着眼泪一边隔着厕所的玻璃门喋喋不休。
“好啦,好啦,妈你不要哭嘛!我去就是啦!”每次到最后,程妈妈一抹眼泪,她的心里就按捺不住了,只好乖乖从厕所里出来答应,心里却在盘算到时候用什么办法来个金蝉脱壳。
深夜,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公寓里,慢慢爬上床抱住枕头,就想:我程乐已经老到要用相亲来寻觅我终身伴侣的地步了么?
两个人,一个为生活奔波忙碌,一个被相亲主宰生活,却在某一天这个城市的某一处相遇……
那是一个很平凡的日子,至少对马勇来说是很平凡的一天,虽然是周末,但是前一天已经答应朋友去朋友的店里帮忙一下,因为他的店里一到周末实在太忙了,而对于马勇这个身家清白的穷小子来说,这种周末帮忙拿到的好处费无疑是上帝对他最大的仁慈。
店门被猛地推开后,喧嚷的餐馆里顿时安静了几秒,随后客人们又开始自己的话题,只有马勇一直盯着刚进来的女孩子。
她可真好看啊!马勇打量着女孩子心里想到。白净的脸庞,粉嫩的唇瓣,水汪汪的大眼睛,娇小的鼻子,长发被随意的在脑后一扎,却格外显得她青春靓丽、活泼可人。一袭紫色连衣短裙把她匀称的身材分毫不差的展示出来,一抬手、一合眼、一抹笑,都在紫色的神秘衬托中分外夺目。
她大概是白领吧!真好啊!马勇再一次感慨着。这么有气质的可人儿,一般都是在大公司坐办公室的吧?!可不能和他这个傻小子穷小子相比,他是一年省吃俭用省下的钱或许还不及这些气质白领两三个月工资吧?!
好不容易从程妈妈严密监控中逃离出来的程乐,一路狂奔,跑着跑着觉得肚子饿了,于是随便找了家店就进来了。等她坐好并点完餐后才感觉出脚部传来的痛感,从未穿过高跟鞋的她,怎么经受的起这初次穿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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