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音乐学院里的文艺女生。
“Amy,为什么你怎么会在这儿?”他不敢相信的瞪大眼睛看着她。
“你怎么知道我的新英文名字?”初见奇怪的问。
“你知道吗?你的歌曲在这儿被很多人喜欢,很多人爱你这个中国姑娘,你比以前还要美。”他夸张又兴奋的表情,清澈深邃的眼睛里绽放出闪亮的光。
“别开玩笑了。”初见低头,用手扒拉着他立在一旁的吉他。
“不!”他皱着眉头,摇摇头,拉起她的手,边走边说:“相信我,来,我给你看。”
他播放了初见最脍炙人口的那首《你的风衣》,初见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的歌曲在异乡的酒吧中响起。
初见听着音乐不语。
“见!”这是他会说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中国词语。
“恩?”
“找到你的生命之神了?”他眨着眼睛询问,长长的睫毛扇动,像振翅欲飞的蝴蝶。
“恩!”她点点头,过了一下又恍然一笑,摇摇头。
“我不明白!”本就深陷眼眶的蓝色眼珠,变得忧郁深邃。
“找到了,得不到!”
他更加迷茫,
“怎么想起问这个?”初见问。
“你的歌,不是这么唱的吗?”
初见笑笑,告诉他:“我在等!也许是时间到了就会等到,也许是生命尽头。”
“亲爱的见,你会幸福!”他拥抱她。
“我们唱歌好不好,我给你唱我写的歌,你听听看。”初见眨着眼睛问他,卡莫斯是个很好的倾诉对象,他总能带给自己温暖和希望。她想在异乡怀念一次,那首欲诉不能,无法启齿的歌。
初见弹着吉他,唱起《初见》。悲怆的曲调,决绝的嗓音。唱得酒吧内所有人都停下了自己的事,驻足倾听,慢慢向她聚拢在舞台前边形成一个半圆。虽不懂歌词,但艺术音乐本就相通。听的人悲情中透着幸福,伤痛后为之着迷。心痛的美丽,像秋天里的混杂落叶枯草的空气,大雨落下飘零成冢的花瓣。
初见曲毕,卡莫斯上前献花,拉着她的手把她从台上领到大家之间,介绍她是中国著名的歌手,自豪的说他们很多年前就认识,今天老友重逢要邀请在场的人一起喝酒。大家欢呼,把酒言欢,欢迎这位英国音乐学院毕业,故地重游的中国歌手。初见久违这种简单的高兴,喝了多酒,把国内的烦恼都抛之脑后。不久脸颊就飞上一层红霞,目光迷离,把她衬托得更加迷人。她像一条穿梭在他们之间的鱼儿,当他们每个人的舞伴。放肆的挑逗,灯红酒绿之下,像枝惹火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