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些许赞赏,上面几个字:往事苍老了,就变成了历史。铿锵有力。
金姚也不掩饰了,大方再次拿起了她的手写本,
“————通往皇城的各条街衢上,大小各色官轿一乘接一乘匆匆抬过。憋着一泡尿也舍不得离开热炕头的老北京人都知道,这是例朝的日子———不然,这些平时锦衣玉食的章服之侣、介胄之臣,决计不肯吃这等苦头———”
“这写的张居正?”
“嗯。”她点头,没抬头,还在小口小口吃。
“你喜欢他?”
“嗯。”她又点头,像个毛毛。仔细看,有点腼腆。好像别人在看她的作品,她有点不好意思。
“喜欢他什么?”金姚觉得有点意思了,想不到,她写这样一个严肃的人物。
“我喜欢他的字,叔大,如果我生的是个男孩儿,就取字叔大。”
“字?你也有字不成?”
“有,我字文正。”
“呵呵,文正,曾国藩。”
“嗯,我妈妈喜欢他。”
这还真是挺有意思了。
她一直小口小口吃着东西,也不看他。
“除了字,你还喜欢他什么?”
“他跟冯保之间的相处,敌友不清,我喜欢这样的相处之道———”
正说着,她的手机响了,她去接电话,
“——啊!这我要去,要亲自去———不要紧不要紧,我能走,这一定要去———”
金姚看她似乎有些着急。
“怎么了?”
她把炸糕放在一旁,又慢慢下了床,蹲在矮柜旁好像从里面拉出一个小包儿,又走到衣柜旁从里面拿出熨烫好的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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