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非周末出来混也得10点多才出来喝到凌晨的。
他坐在吧台边,直接拿着酒瓶喝。边喝边听歌,前方驻唱的那个清汤挂面的女孩,怀里还抱着一把与她很不搭的吉他。
雷扬换过一身衣衫来的,深蓝的POLO杉,休闲的灰长裤,微湿的细碎的长发,还有那双迷离的眼睛。韦真刻意去忽略他慢步进场向他走来时,一路吸引了不少女生的目光,以及她们身边男伴的那快要杀人放火的目光。最可悲的是,当事人一点也不以为意,怡然好像已经习惯了N年的样子。这些纷繁复杂的目光,有嫉妒的、厌恶的、憎恨的、以及像韦真这样恼却得隐忍不发的。韦真又仰头猛头了几大口,想就此掩埋掉心中那刚刚冒起的一点点叫良心的东西——不想问他有没有去医院,不想知道他的腿为什么有旧伤,不想老在挣扎要不要告诉姐姐。不想,他已经来到了身边……
他并没有像韦真一样要个小瓶的啤酒来喝,而是要了杯威士忌。但也只浅浅的抿了一口,就皱着眉再也不肯吞咽了。韦真冷笑,半个晚上了他们都没有怎么交谈,一声冷哼从韦真鼻吼出飘出来,“怎么,不敢?那怎么来这装清高来了?”
雷扬眼睛扫过来,眼里还带着他惯有的疏离。但似乎只是一瞬间的,就瓦解走,微微温暖些(多年以后,雷扬眼里和心里的忍辱负重,原来都是为了姐姐)。再然后他又挤出那种韦真看得极其不顺眼的假笑来,“敬你。”雷扬举起杯来,跟韦真的瓶子碰了碰,仰面一饮,竟一口气把那一大杯威士忌,统统喝得一滴不剩。韦真眼睛都没敢眨下,看着他完成这一项任务。这个人一分钟以前明明恨酒恨得要死,现在竟如同就义般的慷慨牛饮!
“知道我为什么要敬你吗?”他的声音有些沙哑,韦真看着他,仍是面色未改。他抬了抬下巴,示意看舞台那边。韦真顺着望过去,很容易就在黑暗与灯光的交错下,看到了正在慢慢就座的尹媚,跟正在狗腿给她拉椅子的高他们两界的师兄!不过幸好,她显然没有接受对方的殷勤,皱着眉又重新站了起来。两个人交谈了几句,更甚是争吵吧,韦真嘴角微微上扬。这丫头的脾性他太清楚了!人家就一般性的小举动,她也容易解读成是对她腿脚不方便的“特别照顾”。再然后,在尹媚的坚持下,她自己完成了所有的落座、放包、点餐。
“喜欢她?”雷扬贴过来,嘴巴冒着一丝丝性感的酒气问他。韦真讪讪的收回眼光,猛又灌了几口酒。往回看也不是,抬往左边就是雷扬玩味的眼光。唉,老兄,我跟你很熟吗?一上来就问这么劲爆的话题。雷扬手握酒杯,先是抓着杯口,然后再一寸寸的滑下,再一圈圈的打转,在灯光下玩着那个透明物。韦真注意到他的手指修长(后来得知丫小时候长期练过钢琴)、指腹饱满,指甲粉红结实,手背相当的白净。准确的说,又细又白又嫩。典型的养尊处优。嗯,祸国殃民啊祸国殃民。
韦真不吭声,他的沉默,带着些许的害羞。为了掩盖这种羞涩,不免又多喝了许多。可是反而导致脸越来越红。雷扬轻笑,声音还是那样沙沙的,低低的,“如果我是你,就直接上去,强吻她!”
韦真惊讶不已,迅速盯着这个也不丝毫不间断喝了一杯又一杯的怪物。他不是有忙要帮吗,怎么尽出这些损招呢?雷扬不以为然,扬了扬眉,指着远处一闪一闪灯光中那个嘴巴一直在不停蠕动的师兄,“相信你也看到了,那家伙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一样,跟你不相上下。典型的一副要口出狂言、吐露出声的急吼吼样,你再不下手的话,也许今夜过后,明早你就要叫她一声嫂子了。”
韦真又气又急,“谁说我喜欢她了,你没看到她的腿……”雷扬居然笑了,还笑趴倒在桌子上,含浑不清的说:“你不也没看到我的腿……孩子,可别让年轻冲动蒙蔽了双眼。勇敢一点!有时,一个晚上的错过,就是一生的错过……还有,记着吻完来找我。这次可能得去医院了,我肝不好……”
肝不好你还喝那么多酒!韦真在得到尹媚初吻和一个响亮耳光的那一个夜晚,还陪着雷扬在医院度过了自己人生中第一个漫长而又回味无比的夜晚。那一晚,带着一个躺在病床上的包袱,他失眠了。天快亮时昏蒙蒙的睡过去前,唯一记着的,是病床上的包袱叫了一整晚,而韦真已经整整听了20年的两个字:“芊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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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年过去了,如今在北京的家中,手握着一家八口的全家福,现在回想起来,韦真依然能清晰的记得起当晚与雷扬见面的每一个细节。清晰到他都怀疑为什么?为什么?当年自己年少冲动,刻骨的激情有时都会忘,但是与这未来姐夫的这第一面,难忘的程度连他自己都无比讶异。若真的要追究,可能就只能是当晚雷扬那沙哑到,好像在沙漠上已经无水行走一个月,接近死亡边缘而发出的,仿佛从地狱般传来的两个字“芊芊”,一如多年后的某个黎明,电话那端同样传来的这种声音,听筒的背后是京广线旷野中空荡荡的风声,风声中的那把声音疲惫到无尽的悲凉,“小弟,你姐姐她……刚刚,去了……”
北京,这座城市,韦真已经生活了超过20年。雷扬在姐姐走后,带着希希跟一聂来北京跟他们同住,加上他母亲雷娜。北京的冬天其实要比阴冷的南方要好过得多。韦真其实比较喜欢的是秋天,很平静很舒适的感觉;温馨的感觉,是尹媚跟贝贝还有跟他的;当然还有,希希跟一聂。全家福上其实还有两个人,那个他曾经恨过的雷大哥,还有希希和一聂的新妈妈,丁荟。
哦,可能已经不能算新了。就算韦真再不想承认,她也在这个家生活了十几年。而且希希跟一聂从小叫妈的,就是这个女人。丁荟其实不坏,对希希跟一聂简直算得上亲生的了。亲生的不是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而是该打该骂照做不误,严格要求都照做不误。
她对希希有时严厉得连韦真都看不下去,从不多说的他都想要劝了。丁荟却轻描淡写,“小舅不是也想我这样宠贝贝吧?还是严格点好呢?”若她要宠,那个是当成皇帝女那般的好了。可惜韦真却也怕这种好,对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孩子,没有什么比得上温室里的花朵更能折杀她们的翅膀了。
很明显丁荟女士是具有这种能力的,她父亲年长仍未退,依旧身居要职。而她本人早年从政、现在从商,医疗器械的买卖,商医两界,还有政界,加上她老爸的影响摆在那,丁荟的人脉极广,样样都做得风生水起。因为为了阻止他对希希这件事情的态度,丁荟曾经不厌其烦事无巨细的送给贝贝无数同龄女生艳羡不已的物品,放纵她。带她出入京城各大高级娱乐场所顶级会所,风尘啊。韦真为了女儿的安危跟未来,自然再也不大干涉丁荟如何管教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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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希继承了爸爸的优秀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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