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不这样?是什么意思?”我奇怪的问了一句。
“想知道?”大庆因为喝酒了,脸红红的。
“嗯!”我点了点头:“说说呗庆哥!”
“千哥这一辈子,太不容易了……他十四岁从孤儿院跑出来,捡过垃圾、要过饭、被包工头骗走,囚禁在工地干了一年苦力,出来之后养殖场养过猪、擦过皮鞋……你看你千哥现在,是不是挺光鲜的?”
我白了大庆一眼:“废话!千哥要钱有钱,要人有人,能不光鲜吗?”
“那我说他以前还掏过大粪呢!你信吗?”
“真的假的?”我总感觉大庆喝醉了,是在胡说。
“真的!直到他来安壤…那年千哥十七岁,终于不用再像个孩子一样到处被人蹂躏,被人欺负了,那年他开始流浪,巧合的到了安壤,那一年安壤的矿业刚刚兴起,每天都会出现几十个百万富翁,这里到处都是外地人,有商人,也有社会大哥,他们都来这里碰运气,加上本地的势力,整个安壤乱的一塌糊涂,就在那个时候,千哥也开始混社会,他孤身一人,能吃饱就是奢望了,所以他是抱着‘今天中午能吃上一顿饱饭,晚上死了就值了’这种心态开始混的,无所牵挂,自然就比别人的起点要高,混了一年多,他才好了一点,对于那时候的千哥来说,好了一点就是‘今天的饭不用愁了’,就在那时候,他认识了一个女孩…”
看见大庆顿了一下,我很有眼力价的就给他点上了一根烟,大庆吐了一个烟圈,继续讲:“我就是那年认识千哥的,不过那时候我瞧不上他,成天就一件衣服,破衣喽嗖的,和要饭花子没什么两样!…有一次出去办事,千哥在饭局上认识了一个女孩,那女孩特漂亮,是当是安壤的一枝花,同时,她也是当时一个社会大哥的女人…但是感情的事儿,谁说的清楚呢?对吧!”
“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那个女人为了沈千,放弃了跟着那个大哥过锦衣玉食的生活…社会人,比命还重要的东西是什么?你知道吗?”
我思考了一下:“面子?”
“对,就是面儿!当时那个大哥就怒了,扬言说要整死沈千,而且带着几十号兄弟,明目张胆的拎着枪,找了千哥一天一夜,不过没找到!…那个时候,冠同就已经跟了千哥了,千哥就带着那个女人,住在冠同家里,冠同家是郊区农村的,那个社会大哥自然找不到那么远,不过相对的,千哥也不怎么出去办事了,因为他一露面,必死无疑!…索性那个女人还有一些积蓄,他们就这样维持着,但是渐渐地,钱也不够花了,没办法,女人就去找工作,一个破郊区,能干什么?千哥和冠同去附近的建筑工地搬水泥,从一楼到六楼,一袋二分钱,那个女人,就去了一家小到离谱的饭店做服务员。”
“有一天,冠同他们村子那边的山上,探出了矿石,一群社会大哥打得不可开交,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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