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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幻作品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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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1-11-08

    既然要说到玄幻,就不能不首先说一说网络三大奇书。在当今风靡全国的通俗玄幻市场之中,《诛仙》《飘邈之旅》和《小兵传奇》这网络三大奇书不仅呼声最高,并且还是诸多玄幻之中最有代表的领军之作。同时,这三部优秀作品的作者还是最早出没于网络文学中的游侠之一,以辛勤的笔耕开创了今日玄幻文学的欣欣向荣和繁荣盛世。可以说,这三部书在玄幻人的心中地位之高,不亚于今天的电子竞技中的boxer,不亚于nba中的乔丹,也不亚于足坛中贝利的领袖地位。但是,在玄幻文学蓬勃发展延续及现在,玄幻的发展早已千变万化,各种各样优秀的作品更是层出不穷,玄幻界中早已演变成了一代新人换旧人,长江后浪推前浪的局面。尽管如此,这三本书却仍然是泰山北斗,在玄幻中的神圣地位丝毫不可动摇。究其原因所在,不仅是这三本书继奠基之作《寻秦记》之后,把玄幻的发展推上了高峰,更主要的是这三本书很好的贯彻了玄幻想象丰富的基本原则。说到底,玄幻之所以大受好评、广为流传,就是因为其能在现代人紧张高压的生活之中,不仅为人们寻找一方休憩放松的乐土,更为人们起到了一个精神上的安慰作用。在这一点上,和宗教的意义是有类似之处。而玄幻中的想象丰富,正好完美的起到了在人们精神上的安慰作用。所以,这也就可以很好的解释为什么《寻秦记》未能将玄幻发扬光大,而只是起到了一个奠基的作用。当然,《寻秦记》毕竟是一代经典,其表达的意淫2精神更是被后人不断推波助澜。(补充说明:“宗教,往往是与神秘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所谓的神秘主义。这其中的原因是在于,2宗教中衍生出的神学,研究的对象通常都是超自然的东西。既然是超自然的东西,人当然永远无法研究出什么结果出来,于是想不神秘也不可能。不过有一点是值得一提的,宗教和神秘主义之所以能那样吸引人,并不是因为神秘的缘故,而只是那些宗教中,让人产生了这种神秘感觉背后的神,给予了人无限的希望。正因为神学研究的都是超自然的东西,所以古往今来,才会有那么多天马行空的想象,一切神话背景更是传承于宗教之中。可以这么说,如果没有神学和宗教的话,人或许不会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那么现在如此之多变化多端的科幻或奇幻故事也就不会有了。(在科幻之中,时间旅行或异界,这都是超自然的东西)”)三大经典之一:《飘邈之旅》【作者】:萧潜【内容简介】也许会看到古代中华的延续也许会看到先进的文明也许会看到诱人的法宝也许会看到仙人的遗迹也许会看到西方中世纪的古堡也许会看到各种稀奇古怪的野兽不用奇怪这就是缥缈之旅【作者介绍】:看玄幻的人,不会不知道《飘邈之旅》这本书,它被称为网络玄幻中修真类作品的奠基之作,和《诛仙》、《小兵传奇》一起被誉为“网络三大奇书”。作者的笔名叫萧潜。他的新作《超级进化》作为英特颂玄幻系列的第三套,与台湾同步推出。玄幻写手通常喜欢躲在书的背后,而记者从英特颂公司处探得消息,萧潜,原来是南京本土的写手,而且,他绝对属于“大龄奇幻写手”,40岁开始写玄幻。南京本土奇幻写手中的绝对老大哥萧潜本名刘晓强,40岁,供职于南京一家机关,工作很稳定,白天上班,晚上写书。刘晓强身边的同事,完全不知道他还有“萧潜”这么个身份。上大学的时候,萧潜和身边所有同学一样,迷恋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不同的是,萧潜把这份迷恋一直保持到了现在!2000年,玄幻作品开始在网络上流行,在看过许多作品后,萧潜开始手痒,当然他称之为“闲得无聊”。很快,他在“鲜网”上闯出了名气,保持了长达半年的榜首,台湾书商自动找上了门。奇幻写手有自己的小圈子,萧潜自然是当中的老大哥,其他写手一般都是20几岁,或者更小,“南京写奇幻的人其实很多,已经出书的,有五六个,当然都是在台湾出的,比如甲子的《展风》,游兮的《幻刃仙缘》,在内地出书的,目前只有我一个。”奇幻小说出版门槛很低作为南京本土奇幻的“龙头大哥”,萧潜把自己的经验一一向“后辈”道来,“很多新进的写手问我,我能出版吗?写什么样的书可以出版?我想简单地说说我的一些理解。”萧潜说,他觉得内地的作者,单靠出书是能活下去的,不少人还可以活得很滋润。“大陆的作者在台湾出书并不难,台湾的奇幻市场很热,出版门槛比较低,而80%的作者都来自内地。在鲜网,只要你爬榜进入前三名,并且保持两个月以上,肯定就有书商找上你。一般来说,新写手销量可以达到两千册,这样一本书可以收入一万左右。有了名气之后,赚的钱当然更多。”不过萧潜不愿说自己的收入问题,“太敏感了,只能说,还是很高的。”从2002年至今,萧潜已经写了三年《飘邈之旅》,写了28本。“这么长的时间有点折磨,其实很多写手写着写着就断了,失踪了,或者市场反应不好,出版社要求断掉。”期待一本“奇书”搅热市场那内地的奇幻市场又如何呢?虽然,在一般人看来,今年是个奇幻文学爆发的年代,但奇幻写手们却远远觉得不够。虽然萧潜的《飘邈之旅》名头很响,但他现在却处于一种尴尬之中。萧潜一切出版权都被台湾书商包下了,出版商有自己的出版计划,为了配合由《飘邈之旅》改编成的网络游戏在明年上市,出版商打算明年在内地出版《飘邈之旅》,今年先把《超级进化》推出。《超级进化》从未在网络上连载过,名头当然远小于《飘邈》,因此局面有点打不开。而对于整个奇幻文学的市场,萧潜也不是太乐观,他期待着,能有那么一本“奇书”的出现,一本能让绝大多数人都赞叹的奇幻作品,就像《哈利?波特》一样等级的,这样,才能让读者们进而对其他同类书籍产生兴趣,真正搅热市场。【点评】在众多的网络玄幻写手之中,萧潜不仅是写作资历最老的写手之一,就其40多岁的年龄来说,更是当惶不让的老前辈了。(若论玄幻之中的老前辈之称,黄易也许更当之无愧,但毕竟人家是大师,我们是望尘莫及,只能瞻仰,却是不能平辈相称的)因为年龄较大的缘故,自然也就没有我们这些年轻的写手浮躁轻狂的冲动。因此,其代表之作《飘邈之旅》中的yy和艳遇也就不是主流。(曾有一段时间,我把yy当成了艳遇,但想想也满合情合理的,不是吗?)于是,萧潜大大在写作之中,也就顺理成章的选择了想象奇特的旅行之路,名之《飘邈之旅》,而内容也是以修真为主。想想其实也不奇怪,在尘世之中人们活得太累了,每天都要舟车劳顿,为一日三餐四处奔走,更不用说还要顶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和别人竞争了。在古时便有各式各样的神话和成仙的传说。那些成仙的传说,往往寄托了人们想摆脱尘世的劳累,得道成仙到天界去享受无忧无虑的生活的愿望。在现今并不发达的中国(就算是发达国家这种现象也是司空见惯),第一个写成仙得道的《飘邈之旅》,自然一出手便掀起一股狂热的浪潮。虽然《飘邈之旅》没有普通玄幻中美女如云的yy,但是这种希望成仙得道的愿望,本身就是一种比较高级的意淫。【别人的评论】:修真界的设定基本上都是沿袭了《缥缈之旅》,它结合了西方的魔法传说和东方的神仙故事的一些内容。这样的一揽子设定让人有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但是不能不说这样的设定,多少有些笼统和模糊。尤其是关于制器的描写,只是描写了制器的原料和过程,却没有说明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原料在什么样的容器之中被炼成法宝。不过读者并没有计较这些,他们对于缥缈的喜欢,还是发自内心的。后来的作者有很多人尝试着补上这个空白,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种“补充”得到了广泛的认可而被大家通用。还有就是对于环境的设定,现在流行的是两种素材:缥缈的宇宙星球型和诛仙的架空环境类型。怎么说呢,各有千秋吧,倒是更倾向于后者,这样的环境设定让人读起来有一种超然物外的感觉,缥缈的设定倒是更让人感觉贴近现实,毕竟在很早以前的剑仙小说时代,人们还不知道宇宙的概念。这个时代流行混混和无赖的主角,这样的性格却是描写起来会有更多的笑料,也能有更多的故事情节发展,不过已经在各种体裁之中泛滥了,不止是仙侠类的。【看点】:说来惭愧,《飘邈之旅》如此火暴,我却没有看完,并不能中肯的指出其到底好看在什么地方。如果简单的说一说,《飘邈之旅》的看点中肯定有一个是“想象丰富”。三大奇书之二:《诛仙》【作者】萧鼎【内容简介】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人祸,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于是神仙之说,流传于世。无数人类子民,诚心叩拜,向着自己臆想创造出的各种神明顶礼膜拜,祈福诉苦,香火鼎盛……方今之世,正道大昌,邪魔退避。中原大地山灵水秀,人气鼎盛,物产丰富,为正派诸家牢牢占据。其中尤以“青云门”、“天音寺”、和“焚香谷”为三大支柱,是为领袖。这个故事,便是从“青云门”开始的。【作者介绍】萧鼎,76年出生,福州仓山人,毕业于中华职业大学。在一家期货公司做了三个月,发现无法适应环境便辞职回家,之后又陆续找了几份工作,都以失败告终,最终走上文学创作道路。在玩网络游戏的同时,无意中闯进玄幻武侠小说的网站,于是开始写作。第一步作品《暗黑之路》,到现在的《诛仙》,网络点击率直线上升。点击率超过3000万次,且以每天200万条的速度递增。《暗黑之神》被台湾出版商看中,为他的写作生涯打开了局面,而《诛仙》的出版让他彻底红了。【点评】玄幻是一个非常独特的文体。与其他的文体不同的是,玄幻写手是个什么样的人,往往其笔下的主角就是什么样的人。当然,也有特例,如烟雨江南的《亵渎》,不过那样的情况非常的罕见。但是就一般来说,一个玄幻故事的主角往往就是作者的影射。这一点很好理解,因为玄幻本身写的就是yy的故事,是把人内心的希望毫不掩饰的反映出来的过程。所以这样一来,玄幻中的故事绝对是真实的表达作者内心的。随和的人,笔下的主角往往比较善良(这一点我绝对可以保证);偏激一点或现实很受压抑的人,笔下的主角往往就在比较凶狠的(不敢绝对保证);气量狭小的人,笔下的主角往往也比较容易自大或容易记恨(我就真的碰上了这样的作者,还不只一个);思想比较幼稚的人,不仅是笔下的主角,就连故事本身也很幼稚(这一点显而易见吧!);如果是花痴一样的女作者,笔下的女主角肯定也是见了帅哥就两眼放光(现实之中这样的花痴见太多了,不想说了);等等!总而言之,玄幻是绝对真实表达作者内心的文体。不象其他的经典文学,写出不朽篇章的作者,很可能人品并不怎么高尚。如《悲惨世界》的作者,雨果。而在玄幻之中,人品好的作者姑且不谈,人品不怎么好的作者又可以分成三六九等。但若依我之见,我比较看好那些比较直白的作者,如黄色小说《混沌神风流史》(又名《混蛋神风流史》)的作者,讨厌的是那些装腔作势的作者。现在回到《诛仙》上来。刚才说了,玄幻小说绝对能够真实的表达作者本人,而《诛仙》,也正是恰如其分的做到了这一点。萧鼎和《飘邈之旅》的作者萧潜以及后面要谈到的《异侠》的作者,都是随和的好人。虽然不相信好人一定有好报的说法,但对于他的成功,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毕竟,现在的中国到处都是戾力和不公。而这一点,也在《诛仙》中有相当程度的反映。《诛仙》之中,可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十年之前,十年之后,以及中间“张小凡”与“碧瑶”的那一段。而其中最让人津津乐道也是最让人感动的,当然是中间那一段中,魔教之女“碧瑶”为“张小凡”舍身挡了一剑的那一段。十年之后,当“张小凡”投身于魔教中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鬼厉”之后,又将继续他与正教中“陆雪琪”的“剪不断,理还乱”。而十年之前,张小凡过的那段孤苦无依,倍受欺凌和冷落的时光,极有可能便是萧鼎大大的亲身体验。平心而论,《诛仙》做为一部文学作品,早就已经超出了通俗文学的范畴了。通篇之中,表达“内心”的文字比比皆是。而这种依靠“环境变化”和“表情的描写”来烘托“内心感觉”的手法,其实便是“纯文学”的通用手法,如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如果硬要说《诛仙》有什么yy的地方的话,那恐怕就是在整本书的字里行间中,所表达出的希望能有人真心对待自己的愿望吧!毕竟在现代社会,物欲横流,又有几个是真心的呢?这一点,许多没有女朋友的人都身有体会。【看点】说不出来。(另附上萧鼎的照片,大家可不要以貌取人,尤其是对于男人。在英雄人物之中,大家说是美貌与力量并重的英雄让人更加印象深刻,还是那些外貌丑陋不堪、面目可憎,身形猥琐且矮小,但却有着强大力量的英雄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这可是我写作的心得)【书名】《异侠》【作者】自在【内容简介】吃掉一只龙会怎么样?没有人知道。代表恶的荒兽被善良的心所束缚,善恶都不再纯粹,只有稚子之心永存。未来会怎样?还有哪些惊喜?平凡人最真实的梦魅,在都市中上演……【作者介绍】网络写手大部分喜欢躲在书的背后,而对于自在这样一个喜欢平静和闲雅的优秀写手来说,这一点更是被他发扬得淋漓尽致。所以这样一来,在网上几乎找不到自在本人的真实资料。然而,从一些对自在的访谈录中的蛛丝马迹,再结合从其代表作《异侠》中透漏出的零星支末以及自在本人的照片,我们可以知道,自在是个年轻的小伙子,却拥有着与他的年轻所不相称的稳重外表(在访谈录中自在大大亲口承认自己不曾恋爱,现在是否仍然独身尚未可知,不过一二年的时间)。但这并不妨碍众多网友喜欢看他的书。【点评】《异侠》是一本相当独特的书,主要是体现在其与众不同的看点和主题之上。《诛仙》和《飘邈之旅》在众多玄幻中也是相当的醒目,很容易让人眼睛为之一亮。但是《诛仙》和《飘邈之旅》也因而失去了玄幻中最引人入胜的部分,那就是“众多的美女”如何对主角百依百顺的故事情节。这种通俗的yy情节不仅是现今玄幻文学中最流行的故事情节,也是最受大众欢迎的内容,因而也就成了现在玄幻文学的主流。诚然,《飘邈之旅》中的想象丰富会让我们觉得有趣,古往今来,不仅是通俗小说,就连许多名著都是以想象之丰富和故事之新奇来取胜;而《诛仙》也以其超凡脱俗的悲剧情节来震撼人心。但是,那毕竟不是主流。偶尔出现这样一两个与众不同的还好,多了就很难说了。而对于我来说,也更钟情于那些“美女如云”的通俗yy情节。原因无它,只因为看得轻松自在,觉得那样朴素的文字平易近人。看通俗小说,图的就是一个舒服陶醉和忘我。对于这一切,还有什么比一本小说的文字让人觉得亲切更重要的呢?(看经典文学又另当别论)《诛仙》虽好,但我却很难看第二遍,或者说是不敢看第二遍。固然是感人至深,可也悲惨并且灰暗。本来人在社会中生存就有很大压力,再去承受那一切不会更加沉重吗?躲避那些苦难尚且惟恐不及呢!至于《飘邈之旅》,文风轻松朴素,的确能给人亲切和平易近人的感觉,可惜就是没有“如云般的美女”对主角如何崇拜的情节,未免有点美中不足。这种美女崇拜主角的故事情节本身就比较通俗,再加上写的人也不少(写的人不多玄幻也就没得混了,就象当年的骑士小说喜欢写骑士调情一样),所以立刻就刮起了一阵“美女爱英雄”的风气。放眼望去,十本玄幻中可能就有六本是写主角如何强,结果引来一大群花花草草的故事。本来嘛,“美女爱英雄”本身就是千古佳话,把想象写成故事本是一件美事。但是,不是一个美女爱英雄,而是一大群美女爱一个英雄的话,就未免有点……而同样是写“美女爱英雄”,《异侠》却在这“大群美女”的俗气中有着不俗的地方。《异侠》的整个故事其实并不复杂,一开始就落入了俗套,无非就是主角因为奇遇吃了一条龙,结果得到了举世无双的强大力量,顿时涣然一新、脱胎换骨,从一个原本平凡无奇的人变成了一个不平凡的人,还引得了美女的青睐和纠缠。但随着情节的不断发展,本来落入俗套的情节却在不知不觉间变得典雅起来……如何典雅呢?一般的玄幻,有这样“美女”主动投怀送抱的情节时,往往接下来就是一发不可收拾,导致崇拜主角的“美女”越来越多,多到没法收拾的地步还不肯停手(是停不下来了)。而《异侠》中却并非如此。自始至终,整本书中主角“王大明”都只有两个老婆。我们都知道,三个女人一台戏。而主角如果只有两个老婆,则就会格外温馨。而之所以会这样,原因说起来很复杂,暂且略过。(只有一个老婆的话,那便是真正的爱情)除此之外,《异侠》还是真正的成人童话。大凡童话故事,都遵循着“万物有灵”的基本原则。不仅身边随便一个花花草草都可能是活的还会讲话的,而且它们都绝对是朋友。在《异侠》中,这一点惊人的相似。在故事中,“王大明”继承了“绝”那条初始之龙的力量之后,成了新一代兽王,统治着诸多荒兽。非但如此,他碰上荒兽之时,可以动用“绝”的力量,将其变成一张卡片随身携带(和动漫很象不是吗?事实上,自在大大的确很喜欢看动漫)。更加出人意料的是,荒兽都是会说话的,有着人的思维和人没有的强大力量。更为夸张的是,有些荒兽竟然是美丽动人、不可方物的可爱美女,比如“雪姬”化成的“小雪”。这样一来,《异侠》作为标准的成人童话,才大功告成。而这些“童话”的部分,也让人倍感温馨。(当我的大学同学推荐给我看《异侠》时,就对其“温馨”赞不绝口。)【看点】成人童话给人的温馨感觉。【书名】《天魔教父》【作者】再世惊云【内容简介】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小混混,一天突然捡到一个从天而降的大美女,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踏上了一段充满传奇的生命旅程。只手遮天的权势,富可敌国的财富,与日久生情的爱情相比,孰轻孰重?……“你从天而降的你,落在我的马背上,如玉的模样,清水般的目光,一声浅笑让我心发荡……”……“佛不渡我,我自成魔。”我伸出右手,五指作爪,慢慢地合拢,“看我只手遮天,让漫天神佛全部靠边!”【作者自己的话】6月26日,星期天,回学校收拾东西准备离校,偶终于大学毕业了,哭一个先。当晚兄弟伙一起吃散秋饭,狂饮两杯半白酒(每杯三两三),硬是把一个散伙饭吃得热热闹闹地像婚宴,可惜桌上没一个女的。6月27日,拿毕业证,办理离校手续,顺手破坏一些早就看不顺眼的东西,然后赔点小钱。6月28日,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带走最后的东西,走之前回头看着学校,硬挤出一个咬牙切齿的微笑,心里发誓:等老子有空了,挖个坑把学校给埋了!这就是三天没更新的原因!另外,本书将最迟在今年十二月结束,也就是说,原计划第四卷一百五十万字(如今还剩一百三十万左右),将在五个月内写完。嗯,也许会在三个月内写完,也许是两个月,看事情进展如何。好了,莫废话了,就请列位看官看正文吧!)昨晚一哥们哭了。那哥们酒量奇差,才喝了一瓶啤酒就醉了,哭得很伤心。哭之前跟我说:我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目的就是为了追寻一段理想的爱情,可是我的理想破灭了。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怎么成三流言情小说里的恶心台词了?于是我跟他说,理想这个东西,想想就可以了,千万别当真,我小时候的理想还是当地球超人呢!你说孙悟空小时候的理想伟大吧?老子要当玉皇大帝,老子要战无不胜,老子要当天下第一妖!结果呢?他取西经去了,遇妖杀妖,遇魔降魔,最后硬是成了佛。那不是因为他的理想破灭了,而是他真的长大了,他明白了,理想还真不能当饭吃。把爱情当理想,得,别跟我说你是一诗人。就算是诗人,也还有别的理想呐!就说《血色浪漫》里的钟跃民吧,多牛b一人,号称“背着菜刀的诗人”,人家的理想也不是爱情哪。爱情这玩意儿,你还真别说,我长这么大就真没弄明白过。小时候看到所谓“一个馒头一碗粥”的爱情,愣是感动了一大把,鼻涕眼泪都流出来了,后来才明白,那玩意儿净扯蛋。就算俺们穷得只剩下一个馒头,也要你一半,我一半,就算只剩下一碗粥,也要你一半,我一半。骗人的,别信。你别说一个馒头一碗粥,就算你还有一斤馒头一锅粥,人家也早跟有钱人跑了,这还真不关理想什么事,这就是现实。好多人都跟我说,说我是一没有感情的人,说我心硬如铁,心冷如冰,说我除了自己谁都不爱。扯蛋!我不是没有感情,只不过感情对我来说是奢侈品,代价太高昂了,我承受不起,穷!再说现在不正流行酷哥吗?感情,我感情丰富着呢!要不你看我的小说,哪一部不是感情丰富泪腺发达?可这东西对我来说只能用来意淫,现实中不适合。好多哥们都吃了感情丰富的亏,哪一个当初不是爱得死去活来,最后不是伤得遍体鳞伤?最后连一最不懂诗词曲赋的哥们都能神情忧郁地背出一句:问世间情是何物,真他妈不是东西!你还真别说,这就是真理!又有人要说了,那梁山伯和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怎么算?怎么算?大蒜!这不明摆着骗人的吗?还真有人死了以后能变蝴蝶啊?这明显是奇幻小说嘛!悲剧这玩意儿也不能信,人家作者那是在意淫呐!再说就算是真的,也少得可怜,要不怎么每一段这种故事都千古流传了呢?还不是因为稀少,跟大熊猫似的,得保护呐!就好比现在的那些死了以后才出名的清官,还不是因为稀少才值得著书立传的。要是清官都多了海了去,谁还理他们?那时候得为贪官立牌坊了,为什么?少呗!唔,莫谈国事,莫谈国事。说着说着就扯远了,这是我的坏毛病,说话注意力不集中,喜欢东扯西拉。而且经常说着说着忘了自己究竟想说些什么了。对了,我还有健忘症,不是头脑不行,是我经常训练自己强迫自己忘掉许多事情。比如说,电话号码什么的我就从来不记,除了我自己的,到现在我连一个号码都记不住,我的原则是,能用笔记下来的,绝对不用脑子记,我的脑子金贵啊,得用来思考问题啊!怎么能让垃圾信息侵占脑容量呢?这也是我除了新闻从来不看任何电视节目的原因。又扯远了。继续谈爱情。我不是没有爱过别人,高二那会儿就爱了,天天折腾来折腾去地写情书,一句话写得荡气回肠可歌可泣酸拉叭叽,现在回想起来还恶心。还成天酷着个脸扮忧郁,扮深情,张口就唱情歌。恶心吧?我还真有过这么恶心的年纪!喜欢一个女孩喜欢了六年,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仅仅一个月,那一个月个人认为,是最值得珍惜和回忆的一个月,分开后的六年时光纯粹只剩下回忆。有这点回忆好啊,让我真的长大了,成熟了,心肠硬了,也冷了,就成现在一没感情的人了。错了,不是没感情,是把所有的感情都倾注到小说里去了,现在这人就剩下一行尸走肉了,自我感觉非常伟大。净扯了,不知道在说些啥,当我喝多了酒胡言乱语吧。耽误您时间了。【点评】就象历史上每一个曾经出现过的流行浪潮一样,真正脍烩人口的往往只是站在汹涌洪流与浪潮最前沿的那几个,大部分人即使不是无人问津,也往往总是处于默默无闻之中。而不幸的是,再世惊云和他的《天魔教父》就恰恰不是那赫赫有名的幸运儿中的一个。但是,我认为再世惊云作为一个玄幻写手来说,未必就比那些最流行的玄幻的作者要差多少。然而,要走在时代的最前沿,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实力,还需要相当的天时与机遇。天时也者,也几乎等同于机遇。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说的也是这个意思。韩信与刘邦之间的成败,也证明了这个事实。韩信的为人如何不好定论,但是其卓越的军事能力却是所有人有口皆碑的。而据史记上的记载可知,刘邦不仅相当的无赖,能力也稀松平常。然而,再世惊云写的书之所以不太流行的真正原因,其实是因为再世惊云不太喜欢描写“众多美女”对主角投怀送抱、前仆后继的情节。换言之,再世惊云喜欢写的是爱情。所以,他写的书虽多,但真正被出版商看重,并堂皇冠冕的放在书店里出租的,却只有《天魔教父》这一本。可是,《天魔教父》中的故事,仍然是与爱情藕断丝连。所幸,《天魔教父》中还有不少当下玄幻中流行的各种元素,这样一来才没有最终影响到其在玄幻人中的流行程度。在讲《天魔教父》之前,必须要说清楚几个最流行的”玄幻元素“以及几个人物性格的划分。曾有人如此一针见血的为玄幻做出了一个定义:“给你一个团长做为主角,接下来该怎么发展剧情?如果是在其他文学中,我们肯定是让这个团长想着如何去努力建功立业,向师长军长或司令看齐。但是在玄幻中,我们会把这个团长放到一个连中,让他去当连长。”如此一来,“扮猪吃老虎”的“玄幻元素”也就顺理成章了。除了“扮猪吃老虎”之外,合情合理的“意淫”也是必不可少的,基本上围绕着主角如何脱胎换骨而展开。“美女的崇拜”也不可或缺,再加上一点“建设性”和“凌驾与征服”,就形成了当下玄幻最热门的几个流行“元素”。另外,鲜明的人物形象也是至关重要的。在男性的性格中,重情重义的人,总是受过太多苦(拿破伦,刘备,剑心,《诛仙》中的兽神);随和的人,常极具亲和力(毛2泽0东,仙道);活泼的人,是因为从小很多人畏惧他(樱木花道,孙悟空);高傲的人,必定从小很多人崇拜他(流川枫);骄横的人,总是被很多人迁就顺从(王侯将相,秦始皇);奸雄之辈,形成的原因复杂(吕不韦,曹操);擅长花言巧语、装神弄鬼的人,一般都很机灵,并且有点地痞,就象《天魔教父》中的男主角。而女性的性格,大部分是与“美丽”和“善良”形影不离的。温柔的女子,让人如沐春风(织女,白素贞)泼辣的女子,总是外柔内刚;(苏格拉底的老婆,毛利兰);刁蛮的女子,可爱的却不多(《海王祭》中的人鱼公主)外柔内刚的,总是最美的(《海的女儿》,赵灵儿);外冷内热的,其实不好评论(木婉清);漂亮妈妈型的女子,常是伟大的母亲(在剑心4岁时对他舍身相救的3个姐姐);冰雪聪明的,说话直指人心(树下野狐的《搜神记》中的晏紫苏等妖女);除此之外,还有妖媚的女子,出现在妓女身上是最多的。天真单纯的女子,内心善良却又无知得如同白纸,好象《天魔教父》的女主角白依。对于《天魔教父》中的爱情,我不想多加评论。也许我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我不想说,留给大家慢慢品会也许才是最好的。然而,读《天魔教父》的时候是快乐的,看完之后放下了书,随之而来的便是无尽的悲哀。爱情,真正的爱情,通常是与性格密不可分的。但现实之中,温柔的女子有几个?外柔内刚的女子,有几个?单纯天真的女子,有几个?就连我在qq上给几个女性朋友留言,她们都爱理不理的。我也说不清那到底是高傲呢,还是冷漠呢?但是无礼至此,丝毫不跟半点“善良”沾边,美丽”则更谈不上。身为中国人,不是我妄自菲薄,实在是中国女人是扶不起的阿斗。你对她们好,她们总是嗤之以鼻。也无怪中国有句古话,“唯小人与女人难养也”。也无怪中国自古以来,男人的事业从来不会让女人参与,只因为她们不值得信任。也无怪就算是现在的中国,还有许多男人谈起中国女人就莫名的愤怒,一口一个“日死她们”。在这点上,西方女人不知比中国女人成熟多少。也许中国女人也有好的,只可惜太少太少。相信再世惊云大大也是同样的悲哀和愤慨吧,所以才会写出《天魔教父》这样平淡却动人的爱情。并不是我们已经不相信爱情了,实在只是因为我们太相信爱情,不肯放弃,所以才只好籍借着笔下的文字,让我们继续相信爱情。我们又何尝不知道,爱情是存在的,不存在的只是我们爱情的经历。可现实又是如此无情,我们内心的深情在现实面前是如此不堪一击。所以再世惊云写出了《天魔教父》,而我则建立了一个宗教,让我自己相信,我们的深情在现实面前是不堪一击,在神面前是不堪一击的。但是神也能改变这一切。所以,我屡屡宣称自己和女朋友是如何享受鱼水之欢,但实际上,那不过是虚假的自我安慰和自我欺骗而已。不谈人生,不谈人生了。归根结底,《天魔教父》是一本相当好的书,不论是从爱情上来说,还是从yy上来说都是如此。我并不想因为我以上的这番话而让大家失去阅读《天魔教父》的快乐,所以请大家尽管把我的这些话给忘了吧,就当是放屁!【书名】《赫氏门徒》【作者】冷钻【内容简介】一个刚刚离开了师父的十六岁少年,却被卖到了武斗场,成为了最最低贱的奴隶。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运气,他终于获得了自由,可惜,额上却被烙上了永远的奴隶印记……戴上了蓝色的面具,他开始走进这个陌生的世界……一个魔法与科技交相辉映的神奇年代,一个人类文明高度发达的未来世界……在这个魔法与龙的世界里,他走进了有着世界精神领袖地位的赫迪亚学校,开始了他动人的传奇。美丽而又出身高贵的少女,具有无比神秘色彩的传说中的龙骑将,还有那曾经带给人类无尽憧憬和恐惧的龙……渐渐的开始围绕在他的周围……【作者介绍】早在写《赫氏门徒》之前,冷钻大大就曾在网上发过一部名为《恶魔的天使》的言情小说,且风格跟痞子蔡有许多相似之处。当然,也许大部分由男生写成的言情小说都有异曲同工之处吧,但无论如何,能写出那样的言情小说的男性,心思之细腻也是可想而知的。(虽然偶不敢苟同这种男性的细腻,却更倾向于打打杀杀)同样的,这也表明了冷钻大大在那时的成熟稳重要远胜过年龄尚轻的毛头小子。再从一些冷钻大大发出的帖子中我们可以猜测,冷钻大大应该离而立不远或是已经而立了(30岁),因为冷钻大大的母亲曾反复唠叨过要他赶快成家立业。然而,越是象冷钻大大这样细腻的男人,心中就越是有对至美(很大程度上这种至美是闭月羞花的美女)无上的向往。有时,我都会替他感到不值,做为一个爱情至上的男性来说,尤其是做为一个宛如女性般细腻的男性来说,这样活着是否会太累呢?还是偶过得最惬意,从小就喜欢打打杀杀的,爱情虽也重要,但永远是排在战争与厮杀之后的。就算没有爱情,依然可以我行我素,笑傲千古。现在闲话少说,我们来谈谈冷钻大大的《赫氏门徒》。【别人的评论】用第一人称的写作的高手,在我脑中来回搜索记忆,发现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个叫倪匡的卫斯里,这个香港老头想来已经移民了吧?毕竟写那么多慷慨激昂的话,多多少少总是有些后怕的。中国的科幻之王倪匡第一人称的使用已达登峰造极之境界了,但他的小说却始终徘徊在流行的世界,而无法与号称雅俗共赏的老金的作品齐眉。俺以为,这十有八九是第一人称惹的祸,虽然在小说中使用第一人称能给读者很强的代入感,但对主角视角以外的情况和除主角以外的角色的描写难度无疑加高了n倍,想来这也是名家们慎用第一人称的原因。既然使用第一人称,那就是小说中所有发生的事无形中就都加入了主角的主观视线,别人的悲欢离合由主角的叙述中往往煽情的程度就要逊于第三人称,如果主角观察别的角色或事件太细微又会对主角的朔造,造成冲击,往往会使小说突然陷入两难的境界。上面一堆说词,好象都太理论化了,由俺这种文盲来说,俺自己都觉得怪别扭的,那我们还是说实在的吧。先拿本人来举例,俺自上网以来,长篇小说写了三部,当然两部至今未完成的都是第一人称,写到现在才发现驾驭第一人称所耗费的精力远远要大于第三人称,没有一定的功力,在小说中使用第一人称真tmd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而我们网络上的写手们,对第一人称却往往乐此不彼,但随着文章的发展,一些有头脑但笔力尚未达至高境界的作者就开始叫屈了,我是在说自己吗?《赫氏门徒》的作者冷钻就曾哭诉过,他自己一时冲动用了第一人称,结果落得悲惨的结局,主要问题还是在人物上,主角的个性倍受谴责时,冷钻不禁痛诉,用第一人称,将主角赤裸的展现在读者面前,以至传说中的距离产生美感这一法则无法施展,也就是说,用第一人称把主角写得太细了,主角的每一个念头大家都一清二楚,少了性格上的突然也少了人物身上的传奇。《魔力的真髓》作者真髓也曾后悔过不应该当时选择第一人称,由于主角的目光所限,使故事的场景迟迟无法展开,也使作者在写作中吃尽了苦头,简直是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更新慢的原因想来大家也可以理解了吧。就连琼瑶阿姨对第一人称也感触顽多《烟雨朦朦》转化为《情深深雨朦朦》的原因,就是因为琼瑶阿姨的一个遗憾,她觉得第一人称除了对主角性格的朔造上非常有力外,配角们几乎都无法出彩,由此可见第一人称对主角以外的角色朔造的难度真是不容小觑。说了半天,我都不知道刚刚喝完酒回来的自己在说了些什么?总而言之就是一个字,难,第一人称难写好。长篇小说不象短篇,仅仅表达一点思想或感觉就可以完事的,必须要有宏大的情节和众多的人物在支撑着,而第一人称却给这些东西带来了诸多不便。说了那么多类似于说教的话,俺自己都要脸红了。我们还是来聊聊网上的第一人称玄武大作吧!最近刚看了x兄的《梦幻魔界王》,作者笔下的人物使用第一人称畅所欲言,令俺看得非常的爽,作者观念的表达在第一人称的方式之下得到了很大的发挥,读者也有了充分的代入感,实在是精彩的佳作,但话说回来,众多角色中除了主角,给我留下深刻记忆的角色实在是不多,看着看着感觉除了主角,其它的配角都有一种花瓶之势了。而且最近几章,作者还进入了罗辑混乱状态,不知是因为进入大场面了第一人称不好把握还是作者自己想法太多的问题?这个我们不得而知,但在煽情手法上作者的失败我们还是可以说一说的,本来作者想用彩女的死来造成读者的共鸣,但从读者的反应上看来,作者失败了,悲伤好象只是主角的事,虽然彩女被无数的人xx了,然后老套的死去,这里想对x兄说的是,彩女的死缺乏应有的铺垫,彩女也许在作者心中已经影响非常深刻了,但在短短的几章中,她在读者心目中的形象还没有确立起来,死就死了!对于我们可以参考一下网上某位大大的养猪理论。俺可以说是把自己的心得没有什么保留的说出来了:(所以我一直对杨叛老哥《北京战争》中角色的死亡持麻木态度,反正我还没喜欢,死就死了吧?仅凭角色临死前几句仅有的回忆,我不会感动,煽情大家都在用,杨叛无疑是高手,据说俺们网上著名三0k女王花雪无痕看他的《云烟过雾》哭得死去活来,在我记忆中花mm是忒挑的那种,说着说着有点离题了,本来这里俺是没有什么资格说煽情的,但还是抖胆一句,痕迹太重会让读者感到麻木,真正的煽情高手的最高境界就是[花雪无痕](注这四个字此时不代表人物:)说起第一人称的好处我想到了《幻想异闻录》,大家之所以被吸引的原因,很大程度取决于开场的一打主角的第一人称叙述,可见第一人称的代入感优势之大,有时间我们再来聊这部虎头蛇身猪尾的大作。说着说着我也进入了逻辑混乱状态,一点半了,我也要睡了,唉都几个星期没写周评了,被大刀兄逼得都不敢上网了,现在总算凑数交上一篇。感谢大家听俺胡侃,这种无责任的瞎嚷嚷是俺最爱干的事,写这种无主题无中心思想的评论文除了俺这种低水准写手,恐怕一般人还难以为之呢。第一人称其实是最简单的写作手法,只要上过小学的人,恐怕都会写过诸如《我的妈妈》、《我的志愿》之类的文章吧?但另一方面,所谓“易写难工”,这又是一种最考验作者水平的写作手法。一直觉得不解,为什么会有不少武侠/玄幻写手,会如此青睐上第一人称的写法?以第一人称写武侠小说的始作俑者,记忆所及应是温瑞安,但他只是唯一为之,且篇幅极短,应属实验意义。黄易亦有写,但那也不是他最出色的作品。而在金古梁等大师们的武侠世界,更是绝对见不到有“我”的存在。这种特殊情况在武侠小说中相当普遍,比爱情、科幻、推理等其它类型小说要“严重”得多。之所以会有这种奇怪的“排斥性”存在,是因为武侠/玄幻小说在先天上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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