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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篇 金光勇和胡风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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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面对生活,面对世界的改变。”

    爱德华略带嘲讽的反问:“这我就不能理解了。特别是你们现在的身份和做法。”他话一出口,就立刻明白这句话会为自己惹下多么大的麻烦,急忙纠正,“我是说,我不明白你们对生命存在意义的看法,似乎跟其他人的做法一点也不同。”

    金光勇笑了笑,“我明白你话中的意思,可我不会介意。毕竟以我们俩现在在世界上的地位,说出这番话不知会招来多大的嘲笑和谩骂。可这就是我们追寻生命的存在意义的做法。只要你听完以后的故事,相信你也会明白的。”金光勇又继续叙述起来,“我跟胡风的认识是在一次特别行动上。当时法军与我军的武器装备的差别简直是天与地的距离,为了减少士兵的伤亡,同时更快的结束这场战争。我军秘密的执行了一项刺杀行动,行动的目标乃是当时的法军的纳瓦尔将军,为此选取了军队中十五名最顶尖的士兵,组建了一支特别行动小队。胡风当时是这支小分队的队长,而我则是他的队员。老实说,当时要是可以选择的话,我宁愿面对着的是飞机大炮,也不愿跟一个冷血的人类在一起。六月八日早上,我们从奠边府徒步出发,大约在八个小时后,我们来到了法军的大本领附近,一动不动地趴在草丛中直到深夜时分,才悄悄溜到法军军营的围墙边,躲过来回扫射的探照灯,成功地潜伏到军营里边。为了确保计划的成功和安全离开,我们都没有使用现代化武器,而是用一种越南特殊的冷武器――利刺。一种圆形的尖状物,跟避雷针的外表差不多,物体的表面是一道道沟,用来放血。”

    在这关口,金光勇又向爱德华提问:“你知道为什么胡风的外号叫做‘血狼’吗?哈哈!”爱德华适当的拍了一下马屁:“除了金先生有能耐想出这个名字外,我还真想不到其他的人选。”果然,金光勇很受用地发生大笑起来,兴奋地说:“对对,这实在是太对了。要不是我替胡风取这个外号,他能有今天的威势吗?哈哈!”

    过了一会,金光勇才止住笑声,神色露出崇拜的表情,感叹地说:“不过血狼的名字实在是适合他。我们一行十五人潜入军营后,胡风就一个人解决了八个士兵,并问出了纳瓦尔的房间,他狠辣的从法军背后捂住他们的嘴巴,将利刺刺入喉咙,手法即快又准,堪堪到了颈后的皮肤就顿住了,仿佛是算准了从喉咙前边到颈后的距离。而他的直觉灵敏度更是惊人,士兵还没有巡逻过,他就已经让队员躲藏好,我们几乎是毫无阻碍的来到了纳瓦尔所在的房门前。胡风让队员留下五个做后援,让其余的队员隐藏在门的两边,而他则开始敲门。当门开了的时候,一个魁梧的男子穿着军装出现在眼前,胡风冲着他肋下打了一拳,在他还没叫出声时,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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