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沈秋颜一起回了市区,我拿着钥匙回了大舅的店里,我想先把这里打扫干净。
感觉现在的我,似乎在市区忽然有了好几个安身的地方,而他们都是我死去的至亲留给我的――我的家,大舅的店子。
寒假开头的几天,我都在这两边来回转悠,沈秋颜也帮忙我打理一些家务。我没有能力去翻新大舅的店。赚来的钱,由于治伤和其他的一些琐事已经花去一大半。而且我没有手艺,也没有营业执照,所以想要重开狗肉店已经几乎不可能了,我所能做的仅仅就是把里头的东西都收拾干净了,还添置了一些小箱子小盒子来充当柜子用。
我把乱七八糟的厨房全部洗了一遍,每一个地方都小心翼翼的擦拭,直到那里我感觉像是没人用过一般。
那天,沈秋颜站在厨房门口,说:“你又不会做饭,把这里整理的那么干净干嘛?”
我说:“这是大舅生前的产业,不管怎么样,我不能让他就这么光着……”
当天晚上,我把霰弹枪和匕首从房间里转了出去,我觉得这两样东西或许以后对我有很大的用处。我没有想到这个不经意的动作帮了我一个大忙,让我免于更多的麻烦。
就在我打扫过房子之后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居然又有警察找上门来,说他们找不到任何和黄龙豪有关的人,他在本市应该只有我一个亲人,而且他们调查到我在此前还去过黄龙豪的店子里,所以来通知我一声。黄龙豪死亡已经证实,那家店属于他的个人财产,而且现在是无主财产――大舅生前走的比较急,应该忘记了把东西转给别人,而且显然他没有想到自己会那么就死去。
他们告诉我,这些东西由于算得上是黄龙豪的合法经营所得,所以暂时可以考虑不予以没收,但是又必须有人来继承,问我是否知道有谁可以来继承这份财产。这空空的一个店子,其实什么都没有,而我知道,大舅没有妻子儿女,我的外婆、外公都已经不在了,大舅的兄弟姐妹有好几个,也很久没有联系过了,现在我唯一知道还在世的或者说我还算“近期”见过的就只有我的妈妈。
我当时居然有一个想法,希望能见我妈妈一面,于是就告诉了警察我妈妈不知去向,也不知道该怎么联系,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她来完成手续。
那警察问我多大,我告诉他17岁。
他还有些惋惜的说了一句:“未成年人啊……唉,不幸……”
当时我心里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我总觉得,我经历的事情早已经超过十七岁这样一个范畴了,而偏偏很多人还是把我当孩子看待。也许我是一个孩子,只不过是一个经历不一般的孩子,或许面前的这个警察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之后,会直接给我带上手铐拘留起来,而不是说一声“不幸”。
警察答应帮我找到妈妈,但大舅的店子被暂时管理了起来,我不知道如果有一天他们觉得妈妈确实是失踪之后会不会把店给我,他们拿走了我的钥匙,或许需要清点店里的东西。这些我都不懂,我只知道,还好我把霰弹枪和匕首拿了出来,否则我麻烦就大了。
至于父母的房子,我后来才知道,他们老早就已经把房子过户给了我,或许他们觉得我以后至少还能有个安生之所吧?这是我无意中的发现,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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