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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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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是在国土境外设立与行使的,有些海域与海岛至今仍然存在国际争端,特别是在南海、东海至今仍然有大面积的海域争端,这是指本位型海域使用权争端。倘若是拓展型海域使用权争端,则情势更加复杂。由此可见,所谓海域使用权得来不易,维护也很不容易,需要强大的国防、强大的海军、强大的海监和强大的外交实力来争取和平与维护权利。

    二、根本性质与等级序列

    1.根本性质

    海域使用权的根本性质,是中国海域主权兼海域所有权国有化条件下的利用权、作用权与各个等级的海域使用权,统称“海域使用权”。

    本条款“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之规定,是专指用益物权性质的海域使用权,也是特许用益物权、特许使用权对象的一个最重要和最开放的门类。为了最大程度地开发利用中国海域的海洋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向广茅的蓝色领土进军,国家不惜一切代价向各种相关的单位与个人下放海域使用权,形成了“最纯洁的所有权+最开放的使用权”的两头尖物权组合关系。

    中国的海域使用权,由此形成了国家海域专属所有权、国家海域制度信托专属所有权、国家海域专控所有权、海域用益物权、海域专属用益物权、海域用益权、海域单一使用权等若干等级。其中,海域用益物权、海域专属用益物权是本条款规定的重点对象。

    《海域使用管理法》第3条明确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单位和个人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二是招标竞争取得;三是拍卖竞争取得。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的申请被批准或者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后,海域使用权人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依照法律规定属于***批准用海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向海域使用权人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属于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用海的,由地方人民政府造册,向海域使用权人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海域使用权作为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继承。

    海域使用权,是广义的和笼统的物权概念,甚至于存在国家主权概念。根据海域的用途划分,海域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分别为:养殖用海15年;拆船用海20年;旅游、娱乐用海25年;盐业、矿业用海30年;公益事业用海40年;港口、修建船厂等建设工程用海50年。法律规定,单位和个人有偿使用海域的,即行使海域用益物权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

    海域使用权,从传统对象发展到当代对象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海洋油气田和其他海洋矿藏资源的勘探开发,昭示着特种海域使用权身价百倍。海洋渔业也从传统作业形式向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甚至于远洋作业形式转变,改善了国民的饮食生活,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增加了渔民的年收入。海洋经济已经成为沿海地区支柱型经济体制,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的比重逐年提高。

    海域使用权的保护机制,来自国际保护机制和国内保护机制的有机统一。其适用法律工具,有国际海洋公约法和国内的特别法、普通法三大法律工具。其中,需要了解的核心内容是海域使用权的性质、用途及其权利构成状态。

    2.等级序列

    常规等级序列是:(1)所有权型海域使用权;(2)专属用益物权型海域使用权;(3)用益物权型海域使用权;(4)用益权型海域使用权;(5)单一海域使用权。

    非常规等级序列是:(1)制度信托所有权、制度信托用益物权、制度信托专属用益物权、制度信托用益权、制度信托单一海域使用权;(2)一般信托用益物权、一般信托用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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