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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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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民事主体,根据某种共同关系面对某类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其特征是:第一,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而产生,以共同关系的存续为前提。例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遗产分割前的财产关系总的情形是这样的。第二,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不分份额。这是与按份共有的主要区别与本质区别。第三,共同共有机制中,各共有人平等地对共有物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第四,共同共有关系是相对比较稳固的共有关系,大多数共有财产是不能随时随地和随意分割的。如夫妻、家庭、继承之类的共有财产,需要等到特定条件与时机才能开始分割;合伙关系中的重要财产不能随意分割;业主共有的财产最不能随意分割。

    前提条件与性质推定:共有人对于共有关系没有约定的,而共有关系一直存续持续至今的,根据传统的推定方法,大致上推定为夫妻关系、家庭关系、遗产分割前的财产关系为共同共有关系。各共有人平等地对共有物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

    第二,按份共有性质的推定

    现在依然是传统的办法推定。

    总概念:按份共有制的特征,就是有别于共同共有的特征。指的是按份共有成为规制以后,具有财产份额的不平均性、产权的非均衡性、控制权的不均等性、与关键财产共同所有的粘连性、高度的私共性、广泛的适应性等特征。同为物权共有制,按份共有制的物权化方向更多的是倾向于个人主义私有化,共同共有制的物权化方向更多的是倾向于集体主义共有化。因此上,前者容易产生含混的甚至于不公平的物权关系,物权后遗症和物权纠纷相对地会多发一些,物权矛盾也难以调和一些,按份共有制的物权关系容易破裂一些;后者容易产生明晰的扁平化的物权关系,较少产生后遗症和物权纠纷,物权矛盾也比较容易解决一些,共同共有制的物权关系相当稳定一些。

    前提条件与性质推定:共有人对于共有关系没有约定的,而共有关系一直存续持续至今的,根据传统的推定方法,大致上推定为合伙共有关系为按份共有关系。

    2.多分法:新式的共有关系性质推定

    新式的共有关系性质推定,是在“两分法推定”完成以后再进行“多分法的再推定”。前提条件是:一则,原传统的“两分法推定”承认是正确的,并不推翻原来的推定;二则,原来的推定是对于总类的推定,现在是对于有争议的具体的标的物进行具体的推定;三则,推定的时机,不是在共有关系破裂时推定,而是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有个别或者部分共有人提前退出共有关系,并且要求分割属于他或者他们的那一份财产与权利。

    第一,总共同共有项目下的分按份共有项目性质推定

    现在是刷新的办法推定。

    总概念:首先承认共同共有性质总概念,而在实际操作中将总项目的“共同共有”化作为分项目的“均等份额的按份共有”。

    前提条件与性质推定:如合伙企业中,有个别或者部分共有人提前退出共有关系。因事先没有约定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共有关系,共有财产分割权人提出以“均等份额的按份共有”来分割财产,这一部分实为共同共有性质的财产。鉴于合伙企业中某些关键性的机械设备不能分割的事实,其他共有人可以拒绝分割关键性的机械设备,仅以折旧价格给予共有财产分割权人以经济补偿,并且具有法律效力。合伙企业有利润的按照“均等份额的按份共有”来分配利润,合伙企业有债务的按照“均等份额的按份共有”来分配债务。鉴于共有财产分割权人在合伙期间比其他共有人多投入了一些资金的事实,如果多数共有人认为是在共同共有关系性质的增加投资,那么,这种增加投资既不与企业利润挂钩,也不与企业债务挂钩,其他共有人可以退还共有财产分割权人的投资钱并付同期银行利息,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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