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又可以减少物权关系上的许多矛盾纠纷,从而收到一箭双雕的效果。
第四,土地资源类国家专属所有权全封闭意义重大。
土地资源类国家专属所有权在土地所有权排他性方面独领风骚,是其他等级的所有权所不能企及的。土地的先取权、支配权、管领权、管制权和信托所有权及其封闭性领先于土地资源类国家专有所有权。
既然土地是可以流转的,为什么土地所有权不可以流转,为什么国家要封闭土地所有权?
土地流转,关键在于土地处分权。国家即使没有控制土地所有权,只要控制了土地处分权,无论是土地公有制或者土地私有制,都在国家的掌控之下,不能私自买卖、圈地和炒作、闲置、浪费与污染土地,不能私自滥用权力,不能私自偷税漏税,不能私自无视政府统筹规划,不能抵押、典当和买卖土地所有权。总之,采取最严格的手段来限制私人的土地所有权,采取最严格的政府干预主义,尽量避免房地产投机,尽量规避房地产投资风险,尽量理顺房地产的物权秩序和经济秩序、市场秩序。
国家封闭土地所有权,前提是要先期取得土地所有权,然后才能主动地进行封闭。否则,就会是被动地封闭。显而易见,主动封闭的效力肯定比被动封闭的效力强得多。
土地资源类国家专有所有权的质量,是次优化、次公有化和次公平合理化的因素组合模式,属于次优良的物权品种。
社会主义开辟了伟大的事业,开辟了良好的社会风尚,开辟了土地所有权公有制,办起事来又多又快又好又省。中国进行了土地改革,进行了土地所有权公有制改造,为土地所有权专属国有化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土地资源类国家专属所有权从一开始就是封闭式国家所有权,主要封闭的是土地处分权,是自主型封闭式国家所有权。土地资源类国家专有所有权,主要封闭的也是土地处分权,但由于是“二手式”土地所有权,基本上是后封闭式国家所有权。土地资源类国家专有所有权总有某种欠缺的地方,国家对于此项土地所有权的管领、控制,主要是后期管领、控制,只能是在取得土地所有权之后,才能行使所有权的权利和封闭所有权的措施。这中间环节,可能会发生一定的“精神磨损”或者“机会损失”。
为什么要重点封闭土地的处分权,而不将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一并重点封闭?这是因为,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是土地合理流转的基本要件,是不可偏废的东西。国家既要使土地合理流转,就要适度的放权让利,使国家和公众达到双赢。实践证明,将土地的四项权能全部封闭,是适得其反的,不利于土地的合理流转和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47条
相关名词:【国家专有土地所有权】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