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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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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国家甚至同一个地球上,人人离不开土地。人们利用土地的权利,一般包括了地上、地中和地表三个部分的占有权、使用权。

    3.自然性。土地为单纯的自然存在物,不是由人工创造出来的财产。人类可以利用、改造土地,但不能创造和污染、破坏土地。破坏土地,包括人们不遵守社会道德的破坏、社会制度的破坏两方面。其中,滥用权力是对大自然的最大破坏。

    4.区位性。每一块土地所处的位置,决定土地的归属性。居民所处的位置、职业者所处的地位,决定了利用土地的优先权、共用权。其中,农民们世代与土地相依为命,利用土地比其他职业者更具有优先权。城市土地是维系公共利益的纽带,基本上具有共用权性质。

    5.城乡一体化。土地与周边的邻地接壤、相互毗连,城市与农村、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土地界限,不是十分明显。农村包围着城市,同时,城市包围着农村。农民不一定一辈子从事农业,农村土地不一定总是用于农业生产。

    后现代社会的特征之一,是城乡一体化,大量农用土地为城市所吸收利用。科学而合理地利用土地,控制占用耕地规模、数量,是城乡之间协调发展、持续发展的恒久长远的客观要求。

    6.不可再生性。土地、矿藏、水、氧气、生物物种资源,是不可自动生长、自动再生的自然资源。破坏、消灭了这类资源,是不会再生长、重现。

    土地、河流、海洋、水源、矿藏、森林、草原、山岭、滩涂、荒地等自然资源,又是人类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现代社会更加要求人们高度社会化、集约化、节约化利用土地、科学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7.公共性。土地作为一种人类生活须臾不可或缺的天然财产,与生俱来具有社会的、公共的、公益的性质。土地所有权,本质上是社会公共权,主要是大众共享权。总之是国家的即全民的公共权。无论是城市居民或是农村居民,都需要使用公共土地。城市居民绝大部分人、绝大部分时间使用的是公共土地,农村居民也每日每时地都会使用公共土地。社会交际活动和出行活动不断增加,使用公共土地使用的频率就会不断增高,公共性、公益性土地的范围不断扩大。

    土地资源类国家专有所有权的公共性,是由土地资源的以上各种性质特征决定的。人类社会的各个历史阶段,只要存在国家,土地资源类国家专有所有权就必然占主导地位。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原则上都是将公共的、国家的土地所有权放在第一位的。否则,整个社会的土地物权关系就很紊乱,两极分化和腐败现象无法遏制,甚至社会动荡不安,祸起萧墙。

    二、现代属性

    土地物权制度的制定,离不开社会背景和政治制度的,反过来,一定的政治制度为一定的产业权制度、物权制度保驾护航。

    原始社会是个母系社会,以狩猎为主,在国家诞生以前,土地所有权为部落公有土地所有权,一般为部落公有专属土地所有权,具有完全排他的、绝对的土地所有权。

    奴隶建社会产生了国家,国家的主权与国家的土地所有权开始紧密相连。畜牧业从狩猎业分离出来以后,土地占有的主要形式是村社公有制,以适应大规模放牧的生产需要。国家的土地专属所有权与村社土地用益物权为主要土地制度。

    封建社会仍然以土地国有制或者王有制为基本制度。农业从畜牧业分离出来以后,在村社公有制前提下,产生了庄园主圈地制度。在土地国有大前提下,土地买卖和土地私有已经出现,但受到公权的许多限制。国家的土地专有所有权与村社土地用益物权、封建地主土地用益物权为主要土地制度。

    资本主义社会,原始资本主义时期土地私有化开始泛滥,但随着国家资本主义的兴起,土地城市公共化日益显著。城市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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