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包括耕地、矿地等既不能抵押也不能出租于外国人,土地的专地专用政策更加严谨。
耕地特殊保护政策,可谓系统化系列化的不动产专项调控政策,是由农用土地专地专用与特殊调控政策、严格控制改变耕地用途政策、农村非农建设用地严控政策、征地总量控制与中长期规划政策、由***和省级人民政府分类集权审批监管政策、自上而下的层层督察监管落实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权限按面积申报审批政策、开放农用土地市场与保护耕地红线平衡政策、公开挂牌投标拍卖出让土地政策、征收土地分税制政策、对房地产开发商限期使用与回收或没收土地政策、禁止违法征地用地卖地圈地炒作抵押和浪费、污染土地政策、当地政府优先回购政策、公共利益优先政策、合理征地补偿与妥善安置政策、严禁开发区和城镇建设占用耕地撂荒政策、土地复垦与复员政策、耕地占补平衡政策、退耕还林政策、禁止非法占用林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政策、土地管理督察与法纪政纪检查执法必严政策等一系列政策组成,构成庞大的耕地特殊保护、非农建设用地特殊限制的政策网络体系。
这种制度物权的配置办法,是“倒装式”配置办法,是由制度物权法决定物权变动的严控办法。耕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权,是城镇和工商业建设用地限量版、耕地保护和谐版和各级政府共管式土地利用权。
二、一般分析
耕地,广义的概念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的农业用地。狭义的概念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