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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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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所规范与调整的是担保物权关系、担保法锁(债权)关系、担保信托关系与担保法律关系,多以民商法之民事关系、商事关系、债权关系、合同关系、信托关系之各种财产关系示之。这一类担保物权法,其法律称之为担保财产法。

    其主要特点是:以担保债权中心论来展开担保物权关系;以担保法锁关系、双向信托关系、反定限物权关系来保障担保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和一定程度上的自由处分权;以不动产或者动产、派生性不动产或者动产(知识产权)的物权等级来界定担保物权地位、物权价值和物权方向,尊重经济规则和物权规律、物权效力;以债务关系法、财产关系法为表现形式,以财产权名称代替物权名称;其他的担保物权法与从事谋利、谋产权的人士关系较大,否则,其他人与担保法没有关系或关系较小;“法律责任”方面的规定不太周祥,很多物权纠纷是难以调解的,但诉讼时效基本上长于普通物权法的规定。

    二、其他法律物权规定的背景

    物权法是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一部财产法,是出台较晚的物权法、财产法。在此之前,已经有些法律以零散的单行法条款,记载了一部分物权法的内容。某种意义上,物权法就是在化零为整基础上集合而成的专门的单行法。其中以不动产物权居多。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草原法、农业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煤炭法、担保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甚至宪法中也有少量条款。

    其他法律的物权规定,民事责任比较集中的是《侵权责任法》。比较集中的是《土地法律小全书》,收录了各种法律、法规、规章的土地法有:“综合”37部,“规划与耕地保护”24部,“土地权利与登记”49部,“土地利用”91部,“土地监察与法律责任”19部,共210部。

    一方面,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与利用比较重视;另一方面,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中国土地物权处于激化状态,中国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晚,土地及房产纠纷很多。农村上访事件中,官方统计数字是60%%u4ee5上的上访事件、专家统计的数字是70%%u4ee5上的上访事件,是由于农村征地或拆迁补偿纠纷引起的。物权法粗线条地规定了一些物权内容与种类,可操作性不高。大量的操作性规定,主要由行政法、部门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来解决。

    2009年5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物权法》的两个司法解释,一个是《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另一个是《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均为房产权益纠纷处理的法律解释1。这是针对以前、当前房地产纠纷的焦点、难点案件作出的新规定,同样具有法的效力。这两部部门法,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广大业主从此以后有了护身符。

    其他新的政策法规,主要集中于房地产调控、解困房或经济适用房分配、夫妻婚前或婚后财产归属、税收调节等各个方面,房改房、小产权房的产权归属与流通等规定,也有很大的适用范围。涉及到权利人的不动产投资权、所有权、共有权、居住权、处分权和相应的物权请求权。也是对于现行《物权法》的补充规定,同样具有一定的适用范围。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之一,主要规定物权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其特征是明确什么是物,什么是物权,什么是物权法。受物权法立法目标所限,没有充实内容,没有让大家都能如愿以偿。

    三、不同法律的效力与适用

    物权法出台以后,会牵涉到各种物权关系,从而发生各种法律关系,包括各种人物关系与事物关系。

    物权法第8条“其他相关法律对物权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之说,参照《立法法》的规定来解读,实际上包含有以下几层意义在内:

    第一,物权法中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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