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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画卷 上的紫衫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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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同治年间,是沈家最为鼎盛时期。当时,沈家主事的头面人物名叫沈苍梧,曾中过举人,却不愿做官,恪守“耕读持家”的祖训,修桥铺路办书院,造福乡梓。因为家产雄厚,乐善好施,被乡人称做“沈大善人”,声望极高。

    当时,有一个新科进士被派到黔江任县令。为扎稳根基,笼络地方贤达,那县令初来乍到,即到沈家拜会。县令原是读书之人,诗书娴熟,与沈苍梧一见如故,相谈甚欢,两人遂成莫逆。从此,县令公务之余,便常到沈家庄园走动。

    哪想到知人知面不知心,这个表面知书达理的儒雅县令,骨子里竟是一个禽兽不如的下流东西。由于经常到沈府走动,他看上了府中一个聪明伶俐颇有姿色的使女,想要纳为侍妾。沈苍梧是个厚道之人,虽然心中不悦,想到文人风流,却也愿成其美。便任由那县令央管家前去说媒,并不干涉。谁知数次说亲,无奈那使女死活不干,这事也就搁下了。

    县令却不死心,明娶不成,又谋划着暗施手脚。

    一次,使女进城办事,被县令探知,竟然色胆包天,让手下人扮成蒙面劫匪,从郊外将使女秘密掳至县衙。县令先是使人以富贵相诱,温言劝说,却招致使女破口大骂。那县令恼羞成怒,急不可耐地将使女强行奸污,指望将生米煮成熟饭,以此逼其就范。哪知那使女性烈如火,因不堪羞辱,又逃脱无望,竟一头撞死在衙门里。

    这县令身为一方父母官,心想小小一桩风流韵事,原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想惹恼一个烈女,闹出人命来,这事就不得不费番脑筋了。县令先是花钱买活手下,秘密掩埋了使女,并严密封锁住消息,指望就此给遮掩了。

    但沈府一个大活人平白无故地失了踪,毕竟不同于小猫小狗。全府上上下下,四处寻找好几天,打探到使女竟然是在青天白日之下被劫匪掳走了。这土匪劫人,要么是复仇,要么是绑票。一个小小丫头,从未与人结怨,不可能是复仇;若说绑票,目的是为了要钱,可几天过去了又没消息。沈苍梧感觉事情有些蹊跷,遂告上了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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