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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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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情当几岁的孩子看,这样的话题也就随口而出了。不过话一出口,书槐就有些后悔,好在这不是在府里,不然非得让抓到了把柄不可。

    吴情想了半晌,摇了摇头道:“我竟不知道该作如何的选择,是放手还是抓住,此刻我才明白那女儿国的国主才是真正的识大体明大意的。”

    说到这,吴情顿了一下道:“人有很多七情六欲,人生有很多诱惑,像女儿国国主那样,识大体明大意,把爱情作为一种追求。一种憧憬应该是进入了一种境界,女儿国国王做到了,别人却未必会做到,所以说我对她应该有佩服,同时也有叹息。人世间最美好的爱情是一见钟情,而人世间最凄惨的爱情也是一见钟情,因为它犹如烟花,在瞬间的辉煌之后,留下的多半是久久的惆怅和遗憾。。”

    想到这,吴情情不自禁的哼起了那首流传了几十年的《女儿情》:“鸳鸯双栖,蝶双飞。满园春色惹人醉,悄悄问圣僧,女儿美不美,女儿美不美。说什么王权富贵,怕什么戒律清规。只愿天长地久,与我意中人儿紧相随。爱恋伊,爱恋伊,愿今生常相随。”

    吴情的嗓音很柔美,这样的歌声更能有让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一时书槐竟也觉得自己融入了故事中的人物,感受人物的无奈与遗憾,还有那此情可待成追忆的情怀。

    书槐等着吴情唱完,轻声的问道:“好美的曲子,是专门唱给这个女儿国的国王的吗,想不到《西游记》里还会有这样动人的故事,奴婢还以为都是打打杀杀的呢。”

    吴情笑着道:“整部《西游记》也就这么一处是最柔情的,也是我闲来无事想起来的,不过这个故事讲给十四弟听却是没用的,那小子,从小就喜欢着打打杀杀,指挥着人当将军,在府里的时候我还调笑过十四弟以后怕是要弃文从武呢!”

    书槐一的笑着摇了摇头道:“姑娘怕是要瞎猜了,太太那般宝贝十四爷,哪里会让十四爷吃那种苦去,奴婢听说那些将士大冬天有的时候都没有棉袄穿,出去跟蛮夷打仗,有的时候几天都吃不上一口热乎饭,姑娘就想想平日十四爷嘴可不是一般的叼,那样的日子十四爷只怕一天都呆不了。”

    吴情一想也是,不过现在吴长修到底还是个小孩子,吴情就想着讲几个有意思的故事勾着他,自然这种故事就要讨男孩子的喜欢。

    书槐一边整理着做出来的人物形象,一边跟吴情小声的说着话,待到手里拿起一个不认识的人物形象,只见那小人面如傅粉三分白,唇若涂朱一表才。鬓挽青云欺靛染,眉分新月似刀裁。战裙巧绣盘龙凤,形比哪吒更富态。双手绰枪威凛冽,祥光护体出门来。哏声响若春雷吼,暴眼明如掣电乖。

    书槐记起这还是第一天做的时候,姑娘给她画了别的样子,这个样子还是姑娘自己动手做的,而用做成了以后自己还是第一次看呢,一时书槐就喜道:“十四爷只怕一见到这个就会喜欢的。”

    吴情也是想着小孩子的喜好,可能红孩儿的形象可能更好的记入小孩子的心理。笑看着书槐:“这个就是你这趟回府要给十四弟捎的东西,这个人物也有个故事,我现在就讲给你,到时候你自己在心理再过一遍,就像刚才那女儿国一般,你也要把握好这个红孩子儿的心性。”

    书槐点了点头,道:“姑娘但说无妨,奴婢多谢点功夫,一定能完成姑娘交给奴婢的任务。”

    吴情见书槐这般正式,一时有些不好意思,笑着道:“不必如此紧张,就如同咱们平时说话一般,这样才能更生动。”

    说到这,吴情就笑着把红孩子儿的情节娓娓道来,红孩儿号圣婴大王,住在号山枯松涧火云洞。红孩儿是他的乳名,是牛魔王的儿子,铁扇公主养的小妖怪,使用一杆八丈火尖枪,武功非凡,又在火焰山修练三百年,练成三昧真火,口里吐火,鼻子喷烟,十分了得,经常与人赤脚打斗。

    红孩儿听说吃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用狂风卷走唐僧,用计骗擒八戒。孙悟空战之不胜,去落伽山请来观音菩萨,又让护法惠岸木叉借来李天王的天罡刀,收服了红孩儿,让他做了观音菩萨的善财童子,最终成了正果。

    善财童子书槐听过,没想到还有这么一段缘故,笑着拿起手中的小人道:“姑娘这么一说,奴婢瞧着还真有些像善财童子的味道。”

    吴情笑着打趣道:“你若实在喜欢,回家也自做了一个去,等以后嫁了人,就算作姑娘我给的添妆了,保佑你和相公早日生个善财童子出来。”

    书槐没成想吴情能说出这话来,一时红着扭着身子道:“姑娘小小年纪,也不知道在哪听来的胡话,竟用在了奴婢身上,姑娘要是再这般,奴婢就不理姑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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