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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妾制度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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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不能与丈夫独处,而且是否陪伴丈夫要经过皇后的批准。――这种制度在明清皇宫更进一步:皇帝选中侍寝的妃嫔后,要将名单送给皇后审阅,假如皇后应允,便加盖皇后印。假如皇后坚决不盖此印,皇帝也往往没有办法。如想废后、更换嫡室,那往往要影响皇帝的身后名誉,除了昏君,没有谁愿冒这个风险。皇帝乃是天子,他的姬妾数目最多,天子以下,妾的数目便在礼法上锐减:大夫只能纳两妾,士族只能纳一妾。普通富民则要到嫡妻年过五十无子的时候才能纳一妾。而且,所有的妾都不可以陪丈夫整夜,丈夫入睡后,她便必须离开。这个规矩对帝王的妾也一样管用。不过,规矩归规矩,肯照办的没有几个。姬妾制度,原本就是拥有财富特权男子的享乐方式,他们又岂能让规矩约束手脚?于是,在“妾”之外,更有“姬”、“婢”、“伎”等等名目。每一个名目之后,都有一群生活在痛苦中的女子。“姬婢伎”,她们事实上就是妾,但是由于没有法律地位,她们的遭遇连妾都不如。

    取乐工具

    《国语》:春秋时期鲁国大夫公父文伯去世,他的母亲警告他的姬妾:举行祭典有外人的时候,你们不准哭,也不准愁眉苦脸,更不准肿着眼睛给人看!可不能丢我儿子的脸,让外人说他居然与姬妾有情!光是不与姬妾有情,那倒也罢了,何况,更多的男子,都把姬妾视作取乐之具、任打任骂。莫说寻常人家,就是皇宫,也不遑多让。汉献帝生母王美人,乃是五官中郎将的孙女,本是贵族小姐,但是她嫁的是皇帝,而且不幸为妾,那就只能在嫡妻皇后手下认奴认婢。她为丈夫汉灵帝生下了儿子刘协,惹得皇后妒火中烧,连产床都还没有来得下,就被一杯毒药葬送了性命。灵帝做为丈夫,并没有把王美人当一回事,她不过是姬妾而已,所以何皇后有惊无险地过了关。而献帝后来虽然成为皇帝,也不曾当真为母亲报仇雪恨:何皇后是他的嫡母,就算死了,刘协也不能怎么着她。王美人(其实她死的时候,只不过是个孩子)就此死得无声无息。北魏皇室更将杀妃视作理所当然。按规矩,太子生母必须自尽。那么自然地,不会有哪个皇后愿意去送死,所有无辜被杀的都是妃妾。在北魏皇宫,妃妾不但成了嫡妻的代孕工具,更成了嫡妻的替死鬼。明朝有宫妃殉葬制度,这些殉葬的女子,都是姬妾,从来也没有过一个嫡后。清朝时,努尔哈赤大妃阿巴亥殉葬,成了史书奇谈。所有的人都议论皇太极逼宫杀继母,为阿巴亥鸣不平――其实同时被逼殉的还有努尔哈赤的两个姬妾,几曾又看见有人注意过她们的姓名和遭遇、为她们鸣冤了?阿巴亥这个正妻死得冤,她们做姬妾的难道就该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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