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秩序:创造
序族:
它们是正、负能量的有意识聚合体,负责从时空环一直到各具体星球的诞生和消亡的。
管理着最高的秩序之一创造给予的种子,当需要有星态诞生的时候就由正能量形式的序族带着种子去播种,而当有星态要消亡的时候就由负能量形式的序族去回收种子;体型以接近人类10~14岁的体型或者金色光团形态出现。所有的序族,都可以看作是创造的分身。
从时空环到星球,由不同等级的序族负责其诞生与消亡。其最高的首领,便是第一秩序,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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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秩序:法则
1、灵族:
这是通称的神族。
在通常意义上,被称作“法则神”。生命体通常把神族分为三种:法则神、信仰神与后天神。
但是,真正意义上的神明,只有法则神,即灵族。
他们代表了最基本的法则,是所管辖的领域范围内世界正常运转的根本,其中每个区域(星球、宇宙、时空等)的法则都只能有一个上位灵族掌控。有时,不同基类的法则会出现具体的执掌者。
比如说,生命的诞生与消亡,便是这样一种特殊的法则。事实上,这两种法则由一位上位灵族掌控――他掌控着灵魂诞生地。而这个灵族以及他的种族,都可以用一个名字来代称:冥神。(当然,也会出现各种奇特的称呼。)
所谓的法则,应该宇宙内的物理常数都属于基类法则。比如说重力、时间流速、向心力、还有一些其它的。比如说物质、能量、物能转化、生命轮回、契约等等等等。灵族之王作为一个宇宙法则的核心,赋予灵族以法则。
在一般的灵族当中,也分为高等、中等、低等等等级。对应着从时空环到星球的各种区域。灵族对于法则的掌控基本上是绝对的。但是他们职责也只是保证“大体上的法则不被破坏”。顺应法则或则在其小范围内对于法则进行一定的改变(比如说改变重力的异能与法术)是在允许范围之内的。
2、法则印记:
通俗的叫法就是神格。它分为两个种,一个掌控一个掌握。掌握只能对法则理解、使用和引导,而掌控则是可以对法则控制、修改。法则的划分方式:基类是法则存在的基础和核心,是时空体系的法则基础;子类是基类的衍生类。
一般而言,能够掌控印记的只有法则神。不论是信仰神还是后天神,都只能做到掌握的程度而已。
3、领域:
领域是法则印记效果的具体体现。领域具有强度和范围两种属性,强度低的会被强度高的所压制,无论是同种领域还是不同的领域,差距越大受压制的感觉越强;而范围则是指领域覆盖的广度,广度受神格影响。只要达到了掌握法则的标准都会有自己的领域,领域随法则等级而改变,基类的法则领域最大限度时能够覆盖其所管辖的整个时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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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秩序:平衡
纯粹而古老的元素种族都是此类。被称作平衡者。主要的成员,是古精灵和古神兽。也可说,都是平衡的分身。
1、古神兽:
从世界诞生便存在的古神兽,或者元素神兽在突破自身单一元素属性限制后得到强大肉体的存在,这一形态同时注重肉体与能量的发展。没有性别。形态比较多样。
主要是麒麟、神龙等形态。根据不同的等级,会成为从时空环开始,最高活跃度14及以下大星系的平衡者,以及一部分最高活跃度15的大星系的平衡者。
就个体实力而言,胜过完全发展能量的古精灵,但是数量要少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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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元素神兽:
在元素界由元素汇聚诞生的生命形态。比较少,因为比起元素精灵需要更加大量的元素。形态上多种多样,比如说四圣兽等。
在职责上,基本上和元素精灵相同。平衡元素,对世界进行调和平衡。一般在13级至14级的星态会诞生。
元素神兽一旦凝聚而成,就会返回元素界。而一部分的“元素幻兽”也有可能成长为元素神兽。
它们的数量同样比元素精灵要少得多,也同样在力量上普遍显得强大。
活跃度14、15级的星系,可能出现东方神龙也可能出现巨龙,这是由大星系的主要状态决定的。14级的星态,元素聚集体主要是元素神兽,15级,元素聚集体主要是元素精灵。
元素神兽因为数量少而力量强,所以可进行平衡的范围更加的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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