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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婚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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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7章婚姻2

    要是涉及到军人的,那么会比较复杂一些,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来,在团级以上,是有军事法庭的,真是长知识了,林萧以前是不知道的,只以为军级以上的单位才有军事法庭呢。要是双方都是中国公民,但是都到国外旅游去了,一方要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那样,也是很辛苦,因为出国的要赶紧赶回去了。

    要是一方是精神病人或者是植物人,这样的话只能属于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婚姻问题,而不能通过行政程序协议离婚的。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被配偶###,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不过这种事情处理起来还是很费事的,变更后的监护人才能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此时,人民法院应该受理的。

    在审理离婚案件之前,要先进行调解,通过这种司法调解,说不定可以挽救一部分的婚姻呢,不过一般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基本上都是意向很坚定的,常见的就是,调解离婚无效,然后离婚诉讼继续进行。

    一审判决离婚的,法院要告诉当事人在判决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能结婚,估计没有那种一边离婚的事情还没有办好,就开始急不可耐的张罗着结婚了包,当事人要是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才是终审判决,凡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没有新理由的,在6个月里原告是不可以重新起诉的。但凡涉及到军人的,那么军人的配偶想要离婚绝对不是一件易事。林萧的表姐本来就是要和一个军官结婚的,表姐长得很漂亮,要是林萧的表姐和军官结婚的,那么估计一辈子都别想离婚了,这个完全不符合那个表姐的性格,因为那个表姐很喜欢四处游玩,而且性格也很活泼,追求她的男生有一大把一大把的。好像在林萧上小学的时候,那时候,表姐是上初中,记得又一次回老家,林萧看见表姐的书包里放了好多的情书,当时,林萧就知道了一件事,那个表姐分明就是班花啊,其实,林萧很佩服她的表姐的,虽然没上什么大学,但是思想很开朗,因为学的是导游什么的,所以她经常去很多地方玩,这让林萧很羡慕。

    说到旅游,虽然林萧也梦想着去中国很多的地方去玩,小时候,最喜欢的是江南的那种水乡,黑白墨水画一般的景色,像是乾隆皇帝在大明湖遇到夏雨荷的那种江南小镇一样,真的很美丽,其实很多学生都喜欢那种风景,估计是受到还珠的印象呢。

    后来,长大了一些后,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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