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霍去病击退李敢颇为相似。众人惊觉,这个来路不明的小子,一语不合竟要杀人!刘征眼角的余光扫过他们几人,他有着野兽般敏锐的直觉,已将他们的举动收入眼底,直教霍去病朱和二人不敢动弹。
赵破奴不敢言语,却见刘征缓缓将弓拉至满月,一切势在必行。霍去病右手微微握紧,他在思考如何奋力一搏,在刘征出手瞬间夺下他手中的弓箭。
刘征似乎未注意他的举动,嘴角牵起浅浅笑意,箭镞向上翘起,箭射出去的方向竟是澄明的苍穹。
赵破奴轻呼一声,弓箭已射中天际一只大雁。虚惊一场的赵破奴不再怀疑刘征的本事,他能在任何境况下反客为主百步穿杨。
“好!”酒醉三分,霍去病与他击掌为盟。赵破奴讶然,霍去病对人总有一种天生的戒心,唯独对刘征一见如故,或者说是固执的信任。他不会明白,的刘征身上,除了诡异莫测霍去病看到另一个自己。
骑兵的作战方式不同于步兵,他们总是几个人组成小队,队中有人负责砍,有人负责射,有人负责绊马腿,以默契配合作战。他们的队伍需要更多有用之人,赵破奴这样想着,心里也沉下来。
“刘征你也是条汉子,想必家里时代从军吧。”赵破奴酒醒了大半,推断道。
赵破奴在他身上看到的潜质,霍去病也看到了。霍去病目视他,墨色的眸子中有飞扬的自信,他缓缓道来:“这建章营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苦出身,与其留在边陲蝼蚁般活着不如抗击匈奴,身经百战若得不死,定能博得大好前程。还有一种是好出身,衣食无忧心中怀有更高目标,誓以扫除匈奴为己任,甘愿远赴塞外黄沙踏上最艰辛的征途。”
赵破奴憨笑道:“去病所言不差,我算是第一种,朱和是第二种。”他曾流浪于匈奴,见惯生死。
“你呢?”刘征挑眉以对,他总挑衅着霍去病心中隐秘而刻骨的自卑。
“我本该是第一种,却成了第二种。”霍去病沉声应对,越想逃避的问题他越是需要面对,这回答却引来一阵默契的静谧。若非有个非凡的舅舅,他仅能在仆役中讨生活,为温饱愁眉不展,何来今日的机会。
但他更清晰的明白,暴发户式的晋升只会令卫家为人所轻视,他们一面忍受着贫苦之人的嫉妒,任凭他们在背后对这一家奴仆指指点点,另一面遭受着所谓贵族对他们血统的嘲笑,尽管他明白,这是裙带关系的必然附属品,必将伴随他们一生。
很小的时候,他就一次次目睹舅舅为洗刷耻辱而辛勤操练全力奔波,或许那时起他也学到了舅舅的坚毅和顽强。然而毕竟是年轻,他性格中有更多棱角和冲动,他很容易与那些嘲笑自己的世家子弟发生口角乃至动粗,一如昨日的李敢。霍去病并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不对,尤其当他们用“野种”这样的字眼羞辱自己时,他总是告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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