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她不再害怕我们,从昨晚开始就一直是她在离我们最近的地方上菜递东西,一脸笑模样,怎么看怎么招人喜欢。
汤胖子得了件绣满花鸟的黑斗蓬,披到身上后他走哪人们崇拜的目光就追到哪,看起来他很享受这种待遇,人都已经出村了还把那东西披在身上,惹得小姑娘一直拉着他衣角跟在后面走。
再往后就是男男女女的村民,送过一程又一程,也不知送了多久,天都快黑的时候我对汤胖子说“差不多就得了,把那衣服脱下来吧,再送就快把你送回老家了”
汤胖子翻眼道“你就见不得我被漂亮姑娘追,人家喜欢我怎么了?”
不过话是这么说,他还是如善从流的把斗蓬给脱了下来,折好后递到人小姑娘手上,也不管人家听不听得见,说“小姑娘啊,哥哥我这就要走了,从此之后你在古代,我在现代,即便是想了也不知道该到哪里去见面。你就忘了哥哥吧,好好找个能干的汉子嫁给人家,生一双儿女,也当是圆了我的梦”
这词听着人直想冒酸水,说完还不算,竟然借递东西还好好摸了人家小姑娘的小手手,那姑娘原本是一脸害羞跟舍不得,可这汤胖子的手刚一摸上去,就变成了疑惑不解,小眉头皱得叫人特别心疼。
汤胖子不解,扭头问我“她怎么这表情?”
我道“你该是忘了吧,她第一次摸到了可是我的手,现在换一双猪蹄摸她,她能不觉得奇怪吗?”
汤胖子面部抽筋,恨道“女人果然还是喜欢小白脸,谁的手不是手,竟然这都能发觉”
“好了,咱们也该走了”
汤胖子一走三回头的被我拉着赶路,直到所有人都看不见,才闷闷不乐的转回头来。
“干嘛心情不好”
“没,想我家小米了,还是小米好,都不嫌我手上肉太厚”
我一听就乐了,但又不敢笑得太大声,怕被抽,忍得很辛苦。